全面禁“野” 安徽建立健全禁食野生动物管控机制
作者: 来源:中国环保协会 发布时间:2020-03-13 19:48:46 浏览()次

  新华网合肥3月12日电(吴万蓉)一律停止受理以食用为目的猎捕、出售、购买、进口野生动物等活动的行政许可申请;一律停止为食用目的出售、运输野生动物等活动……3月11日,安徽省政府新闻办举行新闻发布会,安徽省林业局副局长齐新介绍了安徽省为落实全面禁止食用野生动物制度采取的相关措施。

  据介绍,疫情发生以来,全省林业系统全力加强野生动物管控和疫源疫病监测防控,加强“点线面”立体防控,为野生动物营造良好生存环境。截至3月8日,全省各级林业部门开展野外巡护125116人次、检查人工繁育单位12967家次,全省人工繁育场所全部封控,未发生野生动物人工繁育场所或相关从业人员感染疫病的情况。

  同时,安徽省加大执法检查力度,严厉打击乱捕滥猎、非法交易野生动物等活动,坚决取缔非法野生动物市场。截至3月8日,全省各级林业部门开展执法检查38671人次、收缴违法所得野生动物988只(条)、清理非法猎捕工具22612件。当前正值候鸟迁徙季节,林业系统进一步加强候鸟保护,严禁猎捕鸟类,加密野外巡护路线,落实分区划片巡护责任,形成严密有效的保护和监测网络。

  安徽省将对以食用为目的从事野生动物人工繁育、经营利用机构,开展一次彻底检查整顿。一律停止受理以食用为目的猎捕、出售、购买、进口野生动物等活动的行政许可申请,严格规范对非食用性利用野生动物活动的审批行为;对违法从事野生动物人工繁育、经营利用活动的机构,依法加重处罚;对取得人工繁育许可证,以食用为目的从事陆生野生动物人工繁育的,撤回并注销所核发的人工繁育许可证件或文书,并一律停止为食用目的出售、运输野生动物等活动;对以食用为目的从事野生动物经营利用的机构,已取得以食用为目的的经营利用许可证件和文书的,一律予以撤回并注销或申明作废,停止一切以食用为目的的经营利用陆生野生动物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