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发布规范电镀行业发展意见 2025年前建设一批电镀集中区
作者: 来源:中国环保协会 发布时间:2019-02-22 19:39:31 浏览()次

为切实解决电镀生产存在的散、乱、污问题,四川省近日下发了《关于进一步规范电镀行业发展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要求,要结合全省产业规划布局,到2025年建设一批布局优化、统一管控、集中治理、集聚功能强的电镀集中区,努力实现电镀行业绿色、可持续的发展。

《意见》指出,四川各地要切实做好电镀集中区规划布局,加快推动专业电镀企业向电镀集中区集中、工序电镀企业向电镀集中区和工业园区集中,工业园区外的电镀企业实现涉铬、汞、镉、铅、砷重金属电镀废水零排放。电镀集中区可以单独建设,也可以在工业园区内划定专门区域进行建设。电镀集中区必须配套建设电镀废水集中处理设施。

推动电镀行业集中集聚发展,严格电镀行业企业规范管理

除列入省、市(州)重大项目和全省大企业大集团、军工企业及其电镀项目外,新建及改扩建专业电镀项目应进入电镀集中区,新建及改扩建工序电镀项目原则上应进入电镀集中区或具有完善环保手续和环保基础设施的工业园区。现有专业电镀企业应有序迁入电镀集中区,引导现有工序电镀企业迁入电镀集中区或具有完善环保手续和环保基础设施的工业园区。尤其是涉电镀企业搬迁后,要按照规定对原场地开展土壤环境质量调查。

鼓励电镀集中区内的企业实现水资源循环利用、能源节约和梯级利用、危险废物的资源化和无害化处理。鼓励和支持电镀企业积极研究、开发和运用先进技术,提高电镀工艺水平和产品质量,推动电镀行业技术升级、转型升级和良性发展。

严厉打击非法电镀生产,提升电镀行业环境保护水平

结合“散乱污”企业整治,定期组织开展非法电镀生产专项整治行动,开展环保、安全、质量、工商等联合执法,对无证无照生产经营的非法电镀窝点、非法电镀工序以及涉电镀环保、安全、质量等违法违规行为及时予以查处,并严肃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专业电镀企业和工序电镀企业必须依法办理排污许可证,新建和改扩建电镀项目应达到电镀行业清洁生产标准中Ⅱ指标以上标准。鼓励对危险废物进行无害化和资源再生利用。

《意见》要求,各地、各部门要建立省市联动、协同推进的工作机制,督促电镀企业落实主体责任,有效协调解决电镀行业发展特别是电镀集中区、涉电镀工业园区规划、建设、管理中的重大问题,进一步强化政策措施,加大投入力度,支持电镀行业健康绿色发展。

《意见》最后强调,各级人民政府是电镀行业健康发展的责任主体,并将电镀行业规范管理和健康发展纳入各级政府评价考核指标体系,定期开展评价考核并严格进行问责。(记者王小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