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征求意见稿发布
作者: 来源:中国环保协会 发布时间:2015-11-24 14:42:52 浏览()次

 

  ●专家建议,对于排放标准提升带来的成本增加,工商企业污水处理应该全成本定价,对于居民用水,污水处理成本发生变化时应由政府承担

  国家环境保护标准《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8918—2002)将在发布13年后首次修订。环境保护部科技标准司日前发布《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各界广泛征集修订意见。

  据了解,此次修订征求意见稿中主要内容包括:取消了按污水去向分级控制的规定;增加了污染物项目。提高了部分污染物项目排放控制要求;增加了水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取消了大气污染物排放分级控制要求;调整了污泥稳定化与无害化控制要求,增加了“细菌总数”指标;取消污泥农用的污染物控制标准限值;更新了污染物监测分析方法标准等,同时还将调整标准适用范围,对为两家以上排污单位(同行业类型的除外)提供废水处理服务的企业或机构污染物的排放进行了规定。

  由于征求意见稿中对污染物排放限值加严并增加特别排放限值,意味着污水处理成本将有所提高。因此,在业内引起较大反响。标准修订是出于什么考虑?提高的处理成本由谁承担?

  环境质量改善要求标准加严

  除了新增多项控制污染物外,还提高了污染物排放标准。城镇污水处理厂部分接纳工业废水,排放废水中含重金属、有毒有害污染物问题不容忽视

  在征求意见稿中,基本控制项目在现行标准19 项的基础上,增加总镍、苯并(a)芘两项,达到21 项。选择控制项目保留了所有现行标准的项目,并由现行标准的43 项调整为82 项。增加的项目包括:金属类项目11 项,无机类项目1 项,有机物类项目20 项,农药类项目7 项,综合毒性指标1 项。即新标准基本控制项目21 项,选择控制项目82 项,污染物项目总数由现行标准的62 项达到新标准的103 项。

  除了新增多项控制污染物外,征求意见稿还提高了污染物排放标准。比如,在国土开发密度已经较高、环境承载能力开始减弱,或环境容量较小、生态环境脆弱,容易发生严重环境污染问题而需要采取特别保护措施的地区的城镇污水处理厂执行水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相比于一级A标准中COD50mg/L的排放限值,特别排放限值为30mg/L。同时,二级标准也由100mg/L加严到80mg/L。

  记者了解到,提高城镇生活污水排放控制对改善环境质量具有重要作用。当前,我国城镇生活污水量、COD 和氨氮排放量占全国总排放量的比例分别达到67.6%、37.6%和57.0%,加强对城镇生活污水的排放控制对水环境质量的改善具有重要作用。

  随着我国人口的持续增长及城镇化水平的提高,城镇生活污水排放量将持续增加,预计到2030年达到约600 亿吨,是当前的1.6 倍,按照目前的排放控制水平,城镇生活污水中排放的COD、氨氮在2030 年将比当前增长约33%。因此,城镇生活污水排放的管理需要得到进一步的重视和加强。

  中国人民大学环境学院院长马中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我国新环保法规定,国务院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根据国家环境质量标准和国家经济、技术条件,制定国家污染物排放标准。这首先强调是要依据国家的环境质量来制定标准。

  他强调,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加严意味着处理成本的提高,但是地方采取什么标准不能单纯依据经济情况决定。“标准修订看似是技术问题,实则是经济问题。而不考虑环境状况,只考虑经济状况定出的排放标准往往不能有效解决问题。如果单纯考虑

  经济因素,那么超出环境承受能力的成本和环境损害后修复成本由谁来承担?”他以北京为例,有些污水处理厂出水要达到地表水Ⅲ、Ⅳ类水,这就是坚持环境不退化原则。

  此外,由于我国城镇污水处理厂还部分接纳工业废水,排放废水中含重金属、有毒有害污染物问题不容忽视。对于在征求意见稿中增加了多项重金属和有机物污染物的问题,马中表示,工业废水处理本来有自身标准,但是一些企业将废水混入生活污水处理厂处理。污水处理厂收纳工业废水,既难以处理,造成出水不达标,还往往破坏自身的技术处理能力。“重金属主要来自工业,标准增加对它的规定主要为了堵住工业废水向污水处理厂排放的口子。”

  处理成本提高谁承担?

  对于工商企业污水处理,应全成本定价;对于居民用水,污水处理成本发生时应由政府承担;膜技术将得到发展,污泥处理处置需求增加

  标准提高造成的成本增加应该由谁承担?对此,马中认为应该区分工商企业和居民用水两种情况考虑。

  对于工商企业污水处理,他建议全成本定价。“高标准意味着高成本。企业使用的其他资源是依据市场决定,没有讨价还价的余地。而水的成本则由人为制定的标准体现。很多企业发展是靠环境红利支撑,企业没有治理污染的积极性。如果真正标准提高了,就会促使企业研发、采用高效率的治理技术进行回用、节约用水。”

  据了解,我国的水价包括水资源费、排污费、供水价格和污水处理费。不同地区的工业水价差异巨大,而且长久维持在低水价,难以体现水资源价值。

  “我们统计了113个城市,发现不同城市之间水价价格是有很大区别的。工业水价最高的是天津,最低的是拉萨,这些政策是不同城市、不同部门分别制定的。水资源费在其中差别最大,最贵的北京工业用水水资源费竟然是南昌的96倍。这4项收费中,建设部门制定了其中的供水价格和污水处理费,且占比最大。最小的是环保部门的排污费,全国工业污水排放只收取了22亿元的排污费。”马中说。

  而对于居民用水,他认为污水处理成本发生变化时应由政府承担。“居民用水属于公共服务范畴。既然是公共服务,意味着水厂的一部分成本要由政府财政承担,而不是由居民承担。而且通过测算,政府也承担得起这笔支出。我国政府每年有十几万亿元的收入。按照现在水价计算,如果要达到高标准处理,政府支出为几千亿元。”

  此外,污水处理厂排放标准的提升将促进一批污水处理厂的新建和提标改造,产生巨大商机。有业内人士表示,以膜处理等为代表的现在应用广泛的技术也将获得较大发展空间。

  四川环能德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钟晓红表示,提高标准将导致吨水处理成本上升,企业存在提高污水处理费的迫切需求。“同时,加严标准也将导致污泥处理处置需求的增加,这也是产业发展的热点。”

  他认为,污水处理到什么程度要依据处理后用于哪些领域而定。标准应该起到引领作用,污水处理应该分层次考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