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访国家气候战略中心张昕:让社会监督成为造林碳汇项目的一张“质量筛选网”
作者: 来源:中国环保协会 发布时间:2025-03-12 11:53:49 浏览()次

2024年全国温室气体自愿减排交易市场(CCER市场)重启以来,有关造林碳汇项目成为公众关注的热点。近日,在全国温室气体自愿减排注册登记系统及信息平台上,造林碳汇项目的公示引发了一场“全民审核”。“先公示再审定”在制度设计上有哪些考量?如何通过社会监督提升项目质量?造林碳汇如何科学证明“从无到有”?造林碳汇项目如何确保真实有效?针对上述问题,本报记者采访了国家应对气候变化战略研究和国际合作中心总经济师张昕。

 

中国环境报:我们注意到,目前公示的大多数造林碳汇项目还停留在项目设计文件公示、登记审核等环节,为何在审定前增加公示环节?如何通过社会监督提升项目质量?

张昕:公示的重要作用是提升项目的透明度,引入社会监督,让更多利益相关方、社会公众参与到项目审核中,而不是仅仅依赖主管部门的审核确保项目质量,这不仅有利于保障项目质量,也与国际通行规则保持一致。公示的信息包括项目设计文件、减排量核算报告等,行业专家、第三方机构甚至普通公众都可以查阅并提出意见。项目业主是项目质量的第一责任人,如果公示的项目设计文件存在缺陷,计算、数据不合理或者减排效果存疑,社会公众可以及时指出问题、提出意见建议,督促项目业主进行修改完善,项目审定报告及核查报告等还将就项目业主对公众意见的回应进行评估。

此外,这种信息公开、外部审视及监督会促使项目业主更加严谨、更认真地编制项目文件,倒逼企业自觉提高项目质量,确保项目设计文件符合方法学和管理办法的要求,避免“走形式”“凑材料”的情况,从而影响造林碳汇项目及碳汇量的质量;还可以尽早发现问题并加以改正,而不是在审定时才发现问题,影响项目和减排量登记的进度。

总的来说,公示的目的是为了“把问题拦在前面”,让社会监督成为一道“质量筛选网”,有助于提高项目的科学性和可行性,提高项目设计文件等材料的完整性、合规性,确保进入正式审定时项目达到管理办法和方法学的要求,降低登记审核被退审的风险,从而提升造林碳汇项目的质量。多方共同努力,打造高质量的自愿减排交易市场。

 

中国环境报:林业碳汇类方法学较复杂,注册登记机构将如何助力市场主体提升参与能力、提升项目质量?

张昕:2023年发布的造林碳汇方法学,对碳层划分、土地历史审核等关键问题都做了明确要求,注册登记机构还发布了《温室气体自愿减排项目设计和实施指南》,在编制项目设计文件时必须严格遵循,确保项目设计文件质量。

对于林业碳汇类项目的管理,注册登记机构将进一步梳理总结、不断优化管理方式,持续推进能力建设,通过组织行业培训、专家讲解等方式,帮助开发机构提升技术水平。此外,还正在组织业内专家、项目业主等编制“百问百答”手册,整理造林碳汇项目开发中常见问题,为项目开发实施、审定与核查机构提供更具体的技术指导,帮助他们更好地开发、审定和核查造林碳汇项目。

 

中国环境报:有公众对造林碳汇项目“从无到有”的自证过程存疑,即如何证明项目区域在开始前至少3年不符合森林标准?现行审核主要依据哪些数据?

张昕:这个问题很关键,造林地的合规性是开发项目的前提,是合规计算碳汇量的基础。造林碳汇项目必须证明项目区域在开始前至少3年确实没有达到森林标准,否则就不能算是碳汇项目。方法学对土地的合规性作出了明确规定,而且还明确了相关活动和参数的核查要点,审定与核查机构还会使用多种技术手段进行交叉验证,确保土地的合规性,以及相关数据真实、有效。

例如,在项目设计文件中,项目业主需要提供土地矢量图,标明造林区域的具体范围。但仅有业主提供的资料还不够,在审定的过程中还要结合其他数据进行比对,比如遥感卫星影像。这些影像能清晰显示土地过去几年的变化情况,如果某片区域在项目开始3年前就已经有了明显的森林覆盖,那它就不符合造林碳汇项目要求,必须扣除。

除了遥感卫星数据,也会参考国土资源部门的历史调查数据。每隔一段时间,国土部门都会对土地类型进行更新记录,这些官方数据可以帮助核查某个区域是否在3年前确实没有达到森林的标准。还会查阅林业档案,比如有没有林权登记、是否被划入过森林保护范围等。如果发现某个区域早就被认定为森林,那显然就不符合“从无到有”的要求。

为了确保判断的准确性,在审定的过程中不会仅凭某一项数据下结论,而是会采用随机抽样的方法,对造林区域进行实地核查。比如在以往的一件案例中,经过抽样检查,发现业主申报的区域其实有一半以上并不符合要求,这种情况下,这部分土地就会被剔除,不计入碳汇核算。

可以说,整个审定和核查过程是一个层层验证的过程,不仅依靠业主提供的信息,还依赖卫星监测、国土调查、林业档案等多种数据进行比对。这样才能确保项目真正符合标准,避免虚报,保障碳汇项目减排量的公信力和环境效益,确保与国际通行规则保持一致,对提升我国自愿碳市场的国际认可度也具有积极作用。

 

中国环境报:我们注意到在公示平台上,有公众对某一造林碳汇项目规模小、减排量小及开发成本和收益比存疑。请问如何平衡大项目的市场吸引力和小项目的生态效益,确保碳汇开发的多元性?

张昕:在碳汇项目开发中,大项目往往更有市场吸引力,而小项目虽然碳汇量不大,但在生态效益上同样有其价值。关键在于如何找到一个平衡点,让不同规模的碳汇项目都能发挥作用。对于小型碳汇项目,单独开发确实会面临成本高、收益低的问题,并可能导致收益无法覆盖成本,造成开发资源一定程度的浪费。但这并不意味着小项目就没有意义,而是需要更灵活的方式去整合和优化。比如,在符合方法学要求的前提下,可以把多个小项目打捆成一个更大的项目,一起管理、一起申报,这样不仅能提高整体的碳汇量,还能降低单个项目的管理和交易成本,有助于项目业主真正获得收益,起到市场的激励作用。

同时,随着政策和方法学的不断完善,也会让小项目有更合理的发展空间。未来,管理机构可以引导这些小项目通过“批处理”的方式,提高管理效率,确保项目质量,让其更容易进入市场,而不是被高成本和低收益卡住。

 

中国环境报:针对部分项目夸大碳汇量、数据造假等风险如何进行有效监管?是否会对已登记的CCER项目进行复核,以保障造林碳汇项目数据的高质量?

张昕:有效监管是确保碳汇项目高质量的关键。在分析温室气体自愿减排项目开发、实施直至减排量(碳汇量)注册登记审核完成过程中的风险点、表现形式,明确主要责任主体的基础上,我们初步构建了主管部门监管与社会监督相结合的温室气体自愿减排项目监管机制。

一是逐步建立健全遵循国际通行规则、严格规范、具有中国特色的温室气体自愿减排项目方法学及配套技术规范体系,为规范开发实施项目、开展项目审定与减排量核查奠定技术与管理基础;二是构建项目业主及审定与核查机构的“双承诺”制度,压实项目业主及审定与核查机构确保项目质量的主体责任;三是开展项目材料公示,提升项目及减排量透明度,强化公众监督;注册登记机构对通过审核的项目和减排量进行登记后,还将向社会公开项目登记、减排量登记情况及项目业主提交的全部材料,再次接受公众监督;四是注册登记机构制定了项目和减排量登记材料完整性、规范性审核要点清单,依据审核清单,对项目申请材料、减排量申请材料进行严格的初审、复审与复核;项目设计文件、减排量核算报告公示期间收到的公众意见及处理情况,是登记审核的重点线索和关键点;五是对于已经登记的项目,主管部门还会定期、大比例抽查复核,充分利用新型监管手段提升监管效能,做好事中事后监管,确保项目的真实性、唯一性、有效性,以及碳汇量的准确性。如果发现有问题,主管部门会要求项目方进行整改,并按照有关管理办法严格处罚,同时还会对负有责任的项目审定和减排量核查机构及相关责任人进行处罚。

总体而言,自愿碳市场采用了多层监督的方式,对项目开发和识别、设计文件编制和公示、项目实施和监测、项目审定,项目登记申请审核、减排量核算及核算报告公示、减排量核查,减排量登记审核等每个环节都严格监督、把关,保障造林碳汇项目和减排量的高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