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届VOCs减排与控制会议淄博召开 共话VOCs管控路径 助力完成“十四五”减排目标
作者: 来源:中国环保协会 发布时间:2023-11-13 00:52:35 浏览()次

目前,环境空气质量依然面临细颗粒物污染形势严峻和臭氧污染日益凸显的双重压力,臭氧污染已经成为制约我国大部分地区空气质量改善的突出问题。

作为PM2.5和臭氧形成的前体物,挥发性有机物(VOCs)对大气环境质量和人体健康具有重要影响,其污染防治工作涉及行业众多、量大面广、污染源分散,与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等污染物相比,治理难度大。

在此背景下,11月11日,以“减污降碳协同治理 循环利用创新发展 助力完成‘十四五’VOCs减排目标”为主题的第十二届挥发性有机污染物(VOCs)减排与控制会议在山东省淄博市召开。

会议由中国环境保护产业协会主办,中国环境保护产业协会废气净化专业委员会、淄博市生态环境局等单位承办,来自生态环境管理部门、各级环保产业协会、科研院所、涉VOCs排放行业企业,治理企业以及监/检测机构等共计500余人参会。

会议现场

162个城市开展VOCs自动监测,实现国家联网共享

会上,中国环境监测总站副站长陈金融表示,集成创新环境空气VOCs监测技术,系统评估VOCs减排与控制成效,对于推动PM2.5与O3污染协同控制有重要意义。

据他介绍,2019年至今,中国环境监测总站制定并陆续发布多项VOCs自动监测质控、数据审核,以及工业园区和交通环境空气监测技术规定,明确在线监测联网、运维质控、数据审核等方面的技术要求。目前,监测数据已应用于夏季臭氧防治成效评估、大气污染成因机制和 VOCs污染溯源等研究,为PM2.5与O3污染协同防控决策提供科学支撑。同时,持续致力于VOCs监测技术的研发、推广和标准化,推动红外热成像、红外VOCs组分成像、氢火焰离子化检测、光离子化检测、色谱和质谱等技术在VOCs监测领域的应用,为VOCs排放监督管理以及治理设施运行效果的准确评估提供了有力支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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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环境监测总站副站长陈金融

“目前,全国环境空气VOCs监测网络和标准体系不断完善。”陈金融透露,2018年以来,全国地级及以上城市积极开展环境空气VOCs监测,目前已形成覆盖我国重点地区的 VOCs监测网络。截至2023年10月,全国共计162个城市开展VOCs自动监测,均实现国家联网共享,其中监测57种非甲烷烃类(PAMS)的有50个城市,监测 PAMS和醛酮的有13个城市,监测PAMS、部分有毒有害物质(47种TO15)和醛酮的有99个城市;共计298个城市开展非甲烷总烃(NMHC)自动监测,实现与国家联网共享。

 

当前VOCs污染防控存在哪些问题?

山东省是打好重污染天气消除攻坚战的重点区域之一。

“VOCs综合治理是消除重污染天气、防治臭氧污染的基础工作,也是大气污染治理领域的主要短板。”中国环境保护产业协会党委书记、会长郭承站表示,石化、化工等行业是山东,尤其是淄博地区的优势产业,相关企业在VOCs治理方面积累丰富经验、取得优异成绩的同时,也存在大量的治理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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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环境保护产业协会党委书记、会长郭承站

据淄博市委常委、副市长李新胜介绍,2020年他们在全省率先打响VOCs治理攻坚战,扎实开展低效治理设施升级改造和高效设施推广应用工作。

“源头控制在VOCs治理思路中位于突出位置,可以在根源上减少VOCs的产生量,减轻末端收集和处理的压力,降低排放总量。”山东省生态环境厅二级巡视员张金智指出,经过多年的发展,源头替代条件和技术已基本成熟。但在点源治理、治理设施、无组织管控、现场管理方面仍存在不少问题。

如在点源治理方面,污油池、卸车缓冲罐、酸性水罐未配套建设废气治理设施;危废库未按照相关标准要求建设气体净化设施,造成周围异味较大等。

如在治理设施方面,存在单一低效治理设施依然存在,治污效果差;设计不规范、系统不匹配等导致高效治理技术治污效果大打折扣;管理维护不到位,故障率发生率高等问题。

在无组织管控方面,如储罐无组织排放严重,部分企业多个储罐存在油气泄漏,个别企业生产设施应急排放管线泄漏;泄漏检测与修复质量较差,个别企业存在弄虚作假等。

再如在现场管理方面,存在废气旁路未采取相关监管措施,且未向当地生态环境管理部门备案;治理设施运行台账记录不规范,缺少重要运行参数数据,甚至存在造假情况;自行检测要求落实不力,污染物和频次漏检等现象。

为此,郭承站表示,希望借此次会议契机,行业企业应集中产业优势力量,支持生态环境治理工作,推动重点行业开展源头、过程和末端全流程治理改造升级,推广VOCs治理“绿岛”模式,为污染排放企业带来最新技术成果和实用装备产品,助力山东省等京津冀地区大气污染治理工作有效开展,也为山东等重点区域大气污染治理提供了技术服务支持。

陈金融表示,下一步,中国环境监测总站在基于VOCs业务化监测数据的臭氧成因分析,在线监测技术体系和质控体系构建,监测领域产学研用一体化发展等方面,加强与中环协、科研院所、高等院校及行业企业的技术交流合作,进一步加强VOCs组分监测技术研究和标准化,助力挥发性有机物减排目标顺利完成。

国家发改委环资司一级巡视员、副司长赵鹏高建议,挥发性有机污染物涉及的行业众多、量大面广、治理难度大,需要专家学者的广泛参与和共同努力。发挥各自优势,加强工作沟通,形成分工协作、优势互补、集思广益的良好工作格局,促进各种产业的交叉融合,以及创新技术的研发应用。同时,希望各位专家学者加强对重点行业、重点企业的调研,深入基层,了解第一手情况,掌握第一手资料,对行业企业发展过程中的堵点、难点等提供技术服务和决策咨询,用先进技术为行业企业高质量发展提供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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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发改委环资司一级巡视员、副司长赵鹏高

山东VOCs管控路径探索

2023年2月,山东省印发实施《低挥发性原辅材料替代企业豁免挥发性有机物末端治理实施细则(试行)》,成为全国首个率先在省级层面细化豁免挥发性有机物末端治理的具体办法。

“从2017年起,山东省就陆续制定发布8项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涉及汽车制造、铝型材、家具制造、印刷、表面涂装、有机化工、其他行业和有机化工企业污水处理厂(站)等行业或领域,构建了‘7+1’的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体系,成为全国率先实现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全覆盖管控的省份之一。”张金智表示。

据了解,为推进挥发性有机物治理各项任务目标的落地落实,山东省多次召开全省挥发性有机物治理攻坚工作推进会议,持续、密集、频繁地就挥发性有机物治理工作动员、部署、强调、加压。

张金智介绍,为打造好挥发性有机物攻坚体系,山东科学精准全面形成“一二三四”落实措施,即“一个平台”“两张清单”“三个错峰”“四项提升”。

“一个平台”是指挥发性有机物治理技术交流和供需对接平台,为第三方技术服务单位和挥发性有机物治理需求企业的全方位合作建立桥梁。

“两个清单”,一个是全省涉挥发性有机物企业信息清单,为有效推进挥发性有机物统计及减排工作,山东省依托生态环境大数据平台,搭建挥发性有机物综合管控子系统,全面掌握全省涉挥发性有机物基本信息;第二个是工业园区、企业集群、重点企业治理提升清单,统筹推进挥发性有机物治理工作,以工业园区、企业集群和重点企业为重点管控对象,督促企业加强治理设施运行管理,提高处理效率,确保达标排放。

据统计,2020年以来,全省累计近18000家企业完成挥发性有机物治理和提标改造工作。

“三个错峰”即开展工业企业错峰生产,持续推行错时加油优惠政策,积极协调市政工程错时作业。以错峰生产为例,积极协商企业错时检修,避免5月—9月进行年度检修,减少非正常工况的污染物排放。当预测即将发生臭氧轻度污染及以上级别天气时,组织工业涂装、包装印刷和非连续生产的有机化工企业,在9时—16时的高温时段停产涉挥发性有机物工序。经统计,全省6000余家企业参与错峰生产。 

“四项提升”指山东省聚焦挥发性有机物治理工作中的突出短板和薄弱环节,整合省、市、县三级生态环境部门精干力量,持续开展挥发性有机物治理联合帮扶,建立“联合帮扶—当面反馈—整改销号—总结提升”闭环工作机制。

编辑:刘良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