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十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十堰市清洁能源产业三年行动方案(2023-2025年)》(以下简称《方案》)。《方案》提出,到2025年,十堰市将构建清洁低碳安全高效的能源体系,全市清洁能源装机规模达到705万千瓦,清洁能源发电量达到185亿千瓦时,清洁能源产业产值达到100亿元。
该方案明确主要目标包括大力发展光伏发电,有序推进抽水蓄能电站项目建设,加强能源基础设施建设,支持国有平台公司与各县市区合作,统筹推进新能源开发、绿能指标争取等相关工作,为我市绿色低碳发展示范区建设提供坚强的清洁能源保障。到2025年,清洁能源装机规模达到705万千瓦,产值达到70亿元;新增天然气储气能力150万立方米,新增天然气管道长度1700公里,新增500千伏变电站1座、220千伏变电站6座,扩建220千伏变电站3座;充电桩达到1.2万个,建成5座加氢站,氢燃料电池汽车运行规模力争达到200辆,氢能产业链年产值突破30亿元。
重点任务包括实施清洁电源提升行动、清洁能源调峰能力建设行动、能源网络建设补短板行动、新能源平台建设行动、清洁能源消费模式转变行动等五大行动。其中清洁能源调峰能力建设行动重点要有序推进抽水蓄能电站建设与积极推动储能发展应用。在有序推进抽水蓄能电站建设方面,十堰将加快竹山县潘口30万千瓦抽水蓄能电站项目建设,力争2026年内建成发电;支持张湾区黄龙滩50万千瓦抽水蓄能电站相关专题编制和审批,争取2023年3季度核准年内开工;积极争取房县吴山沟120万千瓦、竹山县天池岭120万千瓦抽水蓄能电站项目调规,加快项目核准;做好郧阳区花蛇沟、三岔,房县土地垭,竹山县霍河、龚家沟、龙背湾,竹溪县鄂坪、陈家坪等8座纳入省级储备电站站址保护,适时启动前期工作。
在积极推动储能发展应用方面,十堰新能源项目储能设施配建比例不低于装机容量的10%,探索电网侧、用户侧和增量配电网改革试点园区的新型储能电站建设,提高系统调峰调频能力。
清洁能源消费模式转变行动重点要加快充换电基础设施建设与培育壮大氢能产业链。其中在加快充换电基础设施建设方面,依托“互联网+”智慧能源,提升充电基础设施智能化水平,加大物流、公交、环卫等公共服务领域以及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充电设施建设力度;按照“慢充为主、快充为辅、鼓励充电”的原则,逐步在全市中心区域内形成以住宅小区、办公场所、公交场站、物流园区自(专)用充电设施为主体,以公共停车场、商业配建停车场、独立充电站等公用充电设施为辅的城市充电服务网络和沿高速公路的城际快速充电服务网络,到2025年,力争建成1.2万个充电桩。
在培育壮大氢能产业链方面,重点开展可再生能源电解水制氢试点,支持氢燃料电池汽车推广应用,拓展氢能在工业、储能领域应用;推动山西鹏飞集团与东风特汽(十堰)客车有限公司合资建设3万辆氢能汽车生产基地、支持格罗夫与三环集团合资建设氢能生产基地;有序推进氢能在交通领域的示范应用,拓展在储能、分布式发电、工业等领域的应用,在城市公交车、物流配送车、环卫车等公共服务领域,试点应用燃料电池商用车。到2025年,力争建成5座加氢站,氢燃料电池汽车运行规模达到200辆,氢能产业链年产值突破30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