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持续加强非道路移动机械污染管控
作者: 来源:中国环保协会 发布时间:2020-08-10 12:53:46 浏览()次

 “你好,你的挖机发动一下,我们要对它的排放情况进行检测……”近日,浙江省宁波市生态环境部门组织第三方检测机构,对鄞州区兴宁路、曙光路、惊驾路周边3个工地内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放情况开展现场检查。

  针对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今年1月1日起,宁波市在中心城区80平方公里范围内划定禁止使用区。高排放或未经登记的非道路移动机械将不能在这些区域内使用,否则将依法处以每台5000元的罚款。

  截至目前,宁波市非道路移动机械累计申报登记数量超过1.9万台,上牌将近1.7万台。上半年,宁波市生态环境部门组织抽测禁用区非道路移动机械共计107台,发现达不到Ⅲ类限值的23台,均要求维修治理或劝退撤场。

  未登记上牌机械禁止进场施工

  相关数据显示,一台工程机械氮氧化物排放量相当于15辆汽车,颗粒物排放相当于11辆汽车。目前宁波市非道路移动机械中工程机械超过2万台。综合考虑环境改善和社会稳定因素,宁波市划定的禁用区范围基本包括了海曙、江北、原江东区、东部新城等市中心核心区域,区域面积约80平方公里。

  在徐戎地块新中源工地内,现场检查人员发现有4台挖掘机没有环保标牌,经过进一步核实,其中有2台未申报登记上牌,另外2台没有将环保标牌固定于机械显著位置。

  宁波市生态环境局工作人员介绍,全市正在进一步推进非道路移动机械申报登记和上牌工作,市里相关部门已经出台政策,对于未登记上牌的禁止进场施工。此次检查的13台机械中有2台未登记上牌。

  落实施工单位主体责任

  现场第三方检测人员将一台名叫“不透光烟度计”的设备连接上电源进行调试,并通过微信小程序“宁波市非道路移动机械环保信息平台”获取机械相关信息后,检测人员爬上机械将采样管伸进推土机的排

  烟口,取三脚油门后采样结果的平均值。

  当天,检测人员共对3个工地内的13台挖机进行了检测,除1台有轻微超标外,其余属达标排放。对于超标机械,检查人员要求立即停止作业,维修复检合格后方能继续施工。

  执法人员介绍,根据宁波市关于划定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禁止使用区的规定,3个工地均在禁用区范围内,相关机械须达到有关标准的Ⅲ类限值,也就是最高标准。考虑到疫情影响,执法人员对于首次检查超标的机械,予以人性化执法,对拒不整改、不配合撤场的,将依据《大气污染防治法》处以每台5000元的罚款。

  在现场,工作人员向施工单位介绍了其作为非道路移动机械使用方的主体责任和管理责任。

  “加强非道路移动机械监管,不仅是政府部门的事,也需要机械所有者和使用方的大力配合。”市生态环境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宁波各工地的施工方要注意对进出工地的非道路移动机械进行登记,查验机械的上牌和排放情况,确保使用达标机械。如使用超标机械被生态环境部门发现,不仅要处以每台5000元的罚款,相关信息还会被通报至住建等行业主管部门,对企业信誉和招投标评分都会产生影响。

  下一步,宁波市生态环境部门将联合住建、交通等非道路移动机械行业主管部门开展联合执法和政策宣贯培训,加码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的管控,助力宁波打赢蓝天保卫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