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建委、环保等6部门出台专门导则严控扬尘
作者: 来源:中国环保协会 发布时间:2015-07-14 09:52:17 浏览()次

 最近一个时期,记者在天津市采访看到,市区街道上经常有市容环卫洒水车倾洒喷淋降尘。在市区南半环快速高架路上开车,可以不时看到一些施工工地上铺罩着黑色网状防尘网。从3月以来开始的“控尘攻坚战”,在几个月时间里就有了良好的开端。

  根据排查调研控尘的实际情况,扬尘监管工作涉及建设、环保、市容园林、国土房管、水务、交通运输等部门。天津市委、市政府根据《天津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要求6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分工,分别制订出台了各自领域的扬尘污染防治工作导则和管理规定。导则和规定今年5月1日起开始实施。

  记者从“美丽天津·一号工程”指挥部了解到,6部门均开始按照各自“工作导则”开展监管检查工作。天津市建委制定的《天津市建设工程扬尘治理工作导则》适用于天津市行政区域内的所有建筑工程、新建道路工程、地铁工程和铁路工程。治理目标为,严格落实建设工程扬尘治理5个100%。导则中的治理标准部分,详细规定了在不同施工阶段,工地需采取的围挡、苫盖、车辆冲洗、硬化、喷淋措施,并配有相应的图片进行说明。

  导则中特别规定,施工现场应设置视频监控系统,实时上传监控平台。监控摄像头数量不少于4个。工地最高点(塔吊、物料提升机顶端)、工地进出口大门处为必须安装点位,其中工地最高点应安装高清摄像头。土方作业区及其他易产生扬尘的部位也必须安装摄像头。

  天津市环保局制定的《天津市工业企业堆场扬尘防治技术导则》,由总体要求、防尘措施技术要求、堆场防尘措施验收等7部分内容组成。导则适用于天津市域范围内工业企业堆场扬尘污染防治工程的设计、施工及运营期环境管理,主要包括易产生扬尘污染的各种燃煤企业煤、灰堆场,各种工业料、工业固体废弃物堆场及散货物流堆场等。导则的防尘措施技术部分,对堆场封闭、设置防风抑尘网、喷淋、在线监测、环境管理等做了具体说明。

  天津市市容园林委制定的《天津市园林绿化工程扬尘治理导则》,适用范围是天津市建成区域内的所有园林绿化工程。导则分别对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前、施工过程中、施工后的管理养护工作中应采取的扬尘治理措施做了详细说明。导则提出,工程范围在5万平方米以上或工期在1年以上的大型公园绿地建设须设置实体围挡;工程范围在5万平方米以下或工期在1年之内的须设置彩色喷塑板围挡。

  天津市国土房管局制定的《天津市治理拆房扬尘和渣土运输撒漏导则》,适用范围为天津市中心城区范围内,房屋征收(拆迁)项目、土地整理储备项目和因改造、扩建等自行拆除房屋项目。导则对房屋拆除过程中落实“5个100%”控尘措施和渣土运输技术规范提出明确要求。同时规定,对拆房工地,区房管部门负责人应每月带队巡查不少于两次,区房管部门监管人员应每天巡查。

  天津市水务局制定的《天津市水务工程建设扬尘控制设计导则》,适用范围为天津市行政区域内的水务工程施工过程中的扬尘控制工作。导则根据点性工程(指水务工程中,施工占地面积相对小、施工场所固定的、易实现封闭围挡的工程,如泵站、水闸工程等)和线性工程(指水务工程中,施工占地成线条状或面积很大、施工场所不固定、不易实现围挡的工程,如河道治理、复堤、管线、水库工程等),分别提出了扬尘污染治理标准。

  天津市交通运输委制定的《天津市道路扬尘污染防治工作导则》,适用范围为天津市行政区域内公路建设及维修工程(含因工掘路)、中心城区城市道路维修工程(含因工掘路)施工过程中的扬尘污染防治工作。导则针对城市道路维修施工、公路施工等不同情况分别规定了应采取的措施及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