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参与碳交易的意识和能力进一步提高
作者: 来源:中国环保协会 发布时间:2015-07-03 12:37:03 浏览()次

企业开始提前 准备履约 

  频繁交易从5月提前至1月,一锤子买卖现象有所改观 

  ◆中国环境报见习记者 刘潇艺

  “随着各地完成核查以及配额调整,除天津以及重庆外,其他试点交易活跃度、交易量以及交易额均有所上升。”中创碳投分析师陈志斌介绍说。

  在7个碳排放权交易试点中,北京碳市场配额价格相对较高,且比较稳定,同时也是首个尝试跨区域碳交易的试点。目前试点碳市场第二个履约季已经接近尾声,北京市场运行情况如何?区域碳市场怎么建?打开全国统一碳市场还有哪些困难?为此,记者采访了相关人士。

  “在北京、深圳、上海,与去年相比,企业开始频繁交易的时间从5月提前到1月,说明企业已经开始明白碳交易的有关规则,在上一年度12月结束后就自行计算自身配额短缺盈余情况,提早为配额清缴做准备。”陈志斌称,在北京,由于很多燃煤锅炉在最近一两年改成燃气或电力锅炉,在使用历史法分配配额的前提下获得了较多剩余配额,能够在市场上出售;而部分服务业企业高速发展,配额却每年减少,不得不从市场上购买。

  有服务业企业表示,政府在分配配额时应该考虑产业结构的变化,考虑对整体经济的影响。

  北京环境交易所副总裁周丞介绍,今年和去年相比,北京的履约情况有很大的不同。从交易量和价格来看,交易量有上升,但交易价格却没有出现暴涨的局面。根据统计分析,今年1~5月交易量与去年同期相比增加了300%。这说明,控排企业做了提前部署,并提前采取了行动,而没有像去年一样等到6月份再去交易。

  从履约率来看,根据相关要求,北京各重点排放单位应于6月15日前完成2014年碳排放配额的清算(履约),北京市发改委相关文件显示,今年仅有14家单位未按规定完成此项工作。考虑到履约有10个工作日的宽限期,今年履约情况比去年好很多。

  据介绍,上述情况的改善,一方面离不开北京碳市场的人大立法保障、北京市节能监察大队等专业队伍的执法和明确的惩罚机制,另一方面也得益于企业参与碳交易的意识和能力有了进一步提高。

  “目前很多企业参与碳市场往往是‘一锤子买卖’,配额发放后便一直等到履约期履约。”周丞表示,今年履约期结束后,在政策许可的前提下,北京环境交易所将致力于产品创新和渠道创新,进一步活跃市场,提高流动性。交易所的功能或作用之一就是降低交易成本,因此,未来北京环境交易所会加强系统建设,进一步降低交易成本,为企业减负。

  延伸阅读(一) 

  区域碳市场怎么建? 

  北京与承德先行探索,立法和建立协调机制是基础 

  北京市发改委副主任洪继元近日在地坛论坛上指出,建设碳排放交易市场是促进低碳发展的重要手段,北京市正按照国家发改委的统一部署,积极推进相关工作并取得了明显成效。他表示,经过初步测算,2013年北京市重点排放单位减少碳排放355万吨。

  “在京津冀协同发展方面,北京市与河北省承德市开展了跨区域的碳排放交易,一方面减少了碳排放的污染,达到减排目的,另外还可以产生一定的经济效益,跨区域交易试点对于促进区域节能减排具有重要的示范意义。”洪继元称。

  2014年底,京冀两地率先启动全国首个跨区域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建设,承德市作为河北省的先期试点,是探索区域碳市场的实质一步。主要有两方面的探索,一是林业碳汇,目前交易量达到7万多吨,实现250万元交易额,相当于对承德市的生态补偿,有利于为保护北京周边的生态环境提供支持。

  二是在碳配额交易和履约方面,目前承德市共有6家水泥企业纳入碳市场,其碳排放占到承德市总排放量的60%。目前这6家企业并没有参与交易,但正积极准备履约。

  周丞分析说,出现这种情况的原因,首先是管辖权的问题,北京市的相关政策对承德市企业约束力有限。其次,和北京市控排企业相比,承德的6家水泥企业发放配额较晚,今年北京履约期结束前,6家水泥企业可能无法全部完成履约。对于承德试点的实施情况,主管部门会在近期总结经验,以更好地推动跨区域市场的发展。

  据介绍,在与承德实施跨区域碳交易的基础上,北京正在积极稳妥推进跨区域合作,目前在与河北张家口,内蒙古呼和浩特、鄂尔多斯和江苏镇江进行探讨。周丞表示:“和内蒙古自治区的合作进展相对顺利,目前已经组织专家对当地的企业进行培训,近期可能会有些突破。”

  全国人大常委、中科院科技政策与管理科技研究所所长王毅称,京津冀一体化对区域碳交易市场的建立带来了非常好的机遇。首先应在解决立法机制的前提下,建立区域内的环境和气候变化综合管理体系。他说:“如果没有法律的保障,这种大气污染的联合协调机制,包括碳排放就没有办法落实。”

  延伸阅读(二) 

  如何迎接全国统一碳市场? 

  分阶段、分地区推行拍卖将是配额分配的趋势 

  国家气候战略中心副主任徐华清认为,在建立碳排放权跨区交易的过程中,需要考虑配额的地区差异性。“国务院给各省市政府制定的十二五碳排放强度目标是不一样的。河北省对于承德市和石家庄的要求也不一样,我们要考虑不同行业的差异,不同企业的差异,还有地区差异。”

  在建立全国统一碳市场方面,徐华清也建议,在外部环境方面,首先要有强有力的法律作为保障。其次,必须明确碳排放总量在各省市的分解结构,而配额分配必须建立在科学、公平、合理的基础上。

  陈志斌则表示,在配额分配方面,鉴于我国排放数据基础较为薄弱,除电力、航空以及个别数据基础较好的工业行业外,初期应以历史法为主。但在这个过程中,国家应进行行业基准线的研究,加强数据收集和分析工作,尽快采取基准线法进行分配,达到奖励先进的效果。但无论历史法还是基准线法都没有办法做到最为公平有效,因此从长远来看,分阶段、分地区地推行拍卖将是配额分配的趋势。

  筹备建立全国统一碳市场,说明我国的减排政策正从宏观层面落实到微观层面,企业要在节能工作的基础上,进一步有针对性地进行二氧化碳减排。碳市场将通过交易机制,寻找全社会的减排成本,方便企业结合自身的减排潜力以及减排成本寻找最适合的减排路径。对政府来说,通过碳价间接提高能源成本,能够倒逼企业进行升级;而对企业来说,与其被动参与,倒不如抓住机会,主动进行产业升级以及节能减排,并利用碳金融促进主业的开展。

  陈志斌认为,迎接全国碳市场,企业自身还需要做一些准备,例如建立碳排放权交易的专门管理部门。以企业分管能源环保的领导主管,统一管理交易、MRV、履约、碳资产开发等事务;进行能力建设。邀请专家针对高层管理人员以及基层技术人员进行有针对性的培训;建立温室气体排放监测体系。邀请专业机构建立企业内部的排放数据管理体系,建立电子系统,精细化管理每个排放设施在每个月甚至到每天的排放量。

  此外,企业还应当估算自身排放潜力以及减排成本。收集可用的减排技术信息,在摸清自身排放情况的基础上估计自身进行减排改造所需的成本,为以后参与市场提供数据支持。同时,在认真学习了解碳排放权制度以及国家减排政策和相关产业政策的基础上,制定长期减排目标,并制定相关的交易策略;积极参与碳交易及碳金融创新;集团公司应该对下属不同企业的碳排放相关事务统一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