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统一碳市2016年试运行 局部省市先入场
作者: 来源: 发布时间:2014-09-02 22:22:54 浏览()次

 8月31日,国家发改委应对气候变化司副司长孙翠华在2014年中国低碳发展战略高级别研讨会上透露,全国统一碳排放权交易市场计划于2016年试运行,配额由国家统一分配,局部省市先入场,未入场省市仍须完成分配的总量目标。

  “按照中央改革办的工作部署和要求,在试点实操经验的基础上,全国统一碳排放权交易市场的建设要加快推进。”孙翠华表示:“目前,国家发改委已经完成《中国碳排放权交易管理办法》(下称“《管理办法》”)的起草工作,正在内部讨论,10月上旬征求相关部门的意见,计划于11月初上报国务院和中央改革领导小组。”

  据悉,为使碳交易各环节都有法律、规则依据并健康有序运行,《管理办法》还需一系列配套的实施细则来支撑,以排放配额总量控制为前提,形成一套完整的配额管理和交易制度体系。

  孙翠华进一步解释,这一体系的核心要素包括:覆盖范围、配额总量、分配制度、排放报告及核查体系、注册登记系统、交易系统、信息披露机制、市场监管和调节机制等,各个要素之间环环相扣,互为支持。

  碳排放纳入统计系统

  数据基础是碳市建设的决策依据。

  国家应对气候变化战略研究和国际合作中心CDM和碳市场管理部负责人郑爽表示,通过7个试点城市的建设,现已收集了2000余家企业近三年的碳排放数据,填补了我国在数据方面的空白,地方政府初步掌握了行业的排放状况和趋势。

  在试点的基础上,数据收集工作现已在全国范围全面铺开。孙翠华表示,国家发改委计划用2-3年的时间完成全国统一碳市的设计工作,除管理办法和配套细则,还包括温室气体排放报告登记系统、温室气体核算方法等。

  据悉,在已发布的10个行业的“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核算方法与报告指南”的基础上,国家发改委近期将至少发布3个行业的方法学,今年底或明年初还要发布十几个,这二十几个行业的企业方法学有望满足初期阶段的基本需求。

  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了解,继国家发改委正式发布“重点企(事)业单位温室气体排放报告工作的通知”后,各省市现已将其作为重点任务推进。孙翠华说:“清洁机制发展基金将为这项工作提供支持。”

  据孙翠华介绍,国家发改委与统计局在基础数据统计方面的协作已经进入了实质性阶段,国家日常统计系统中增加了温室气体统计内容,包括核算的基础数据等,企业能源平衡表中也增加了相关参数。

  明确政府与市场的边界

  政府与市场的边界将进一步得到明确。

  孙翠华表示,明确国家和地方主管部门、排放企业、核查机构、交易机构等参与方的职责,分工协作,也是推进碳排放权交易市场的建设和运行的重要内容。

  碳排放权交易是以减排为目的的市场工具,如何实现低成本减排,并在这一过程中发现价格,是碳交易需要解决的核心问题,因此,在统一碳市建设进程中,政府与市场的边界成为业内关注的热点。

  深圳市碳排放权交易所副总裁葛兴安认为,在碳市建设过程中,政府需要在总量控制、数据质量监管、法律规定和执行方面从严,但对市场这一块需要适度放松,因为新生市场需要一个培育和发展的过程。

  对此,中创碳投科技有限公司总经理唐人虎表示,交易平台的创新可以交给市场来解决。试点需要尝试不同的创新机制,这样才具有可比性,才能为全国市场提供更有价值的经验。

  “此外,碳的价格和企业的减排成本也可一并交给市场来解决。发展环境发生变化时,企业对风险有不同的认知,才可带来对市场不同的预期,才有不一样的价格,才有交易和流动。而减排成本是企业发展的自身问题,需要在碳成本内部化的市场中公平竞争,优胜劣汰。”唐人虎说。

  试点将增加灵活性

  孙翠华在会上说:“全国统一的碳排放权交易市场计划于2016年试运行,配额由国家统一分配,局部省市先入场,其他省市可晚些进来,但未入场的省市仍须完成分配的总量目标。就试点与全国碳市的衔接,国家会加强与试点的沟通,并在相关政策制定中,对进入全国市场的时间节点、覆盖范围以及控排企业等方面给予试点更多的灵活性。”

  据悉,7个试点现已有了各自比较完备的交易体系,按照国家发改委的工作进度,还有1-2年的发展期,在这期间试点还将在机制创新,以及在公开、透明等方面继续探索,为全国统一碳市建设提供经验。

  与国际相对成熟的碳市场相比,葛兴安认为,国内试点在两方面还需改进,一是制度和规则的全面公开、提前公开,不仅仅是管理办法,还包括配套细则,比如,拍卖怎么做,配额如何回购,拍卖资金的使用等等;二是碳信息的披露,信息是市场流动的基础,也是投资、交易的决策依据。这些信息的提前公开和披露,有利于改变参与主体和投资机构心理不稳的状态。

  北京环境交易所总裁梅德文表示,在开放的环境中,更有利于价格的发现,扩大交易主体,在现货交易的基础上,小范围的金融创新,都将增加市场的流动性。

  此外,一些试点也在积极探索区域碳排放权交易。比如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等区域碳排放权交易的探讨。

  唐人虎认为,在全国统一碳市建设的进程中,与国家的政策或规则贴得最近的试点,未来区域扩张的能力一定是最强的。最早建立区域碳排放权交易的试点,不一定是未来扩展最广的试点。如何以最快的速度将本地交易的1吨二氧化碳变成未来在全国可以交易的1吨二氧化碳,提高流通性决定了试点区域拓展的能力。

  现阶段,每个试点都有各自的交易所,上海环境能源交易所总经理林健表示,交易所是一个服务单位,服务于政府的总量目标,服务于企业的减排成果。

  全国统一碳市建立后,仍然需要有效的交易平台,而已有的平台是否会全部保留,未有定论。一位业内人士认为,交易所的地理位置和服务质量或效率,将成为考量的重要因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