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加快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日前出台,对加快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作出总体部署和安排,明确了总体要求、主要目标和实施路径。
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绿色化、低碳化,是新时代党治国理政新理念新实践的重要标志,是实现高质量发展的关键环节,是解决我国资源环境生态问题的基础之策,是建设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的内在要求。《意见》的出台,对加快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进行顶层设计、系统谋划,可谓正当其时,对于推动发展方式绿色转型、全面推进美丽中国建设、实现高质量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全方位、全地域、全过程加强生态环境保护,推动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绿色循环低碳发展迈出坚实步伐。能源绿色转型步伐加快,截至2024年6月底,可再生能源装机规模达到16.53亿千瓦,占总装机的53.8%;产业结构持续优化升级,建成全球最大、最完整的新能源产业链;资源利用效率持续提高,2023年我国单位国内生产总值能耗、碳排放强度较2012年分别下降超过26%、35%,主要资源产出率提高了60%以上;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神州大地天更蓝、山更绿、水更清。
但与此同时,我国绿色转型仍然面临着不少困难和挑战。能源结构偏煤、产业结构偏重、环境约束偏紧的国情没有改变,化石能源和传统产业占比仍然较高,生态环境质量稳中向好的基础还不牢固。此外,全球绿色转型进程面临波折,环境和气候议题政治化趋势增强,绿色贸易壁垒升级。我们必须深入分析当前面临的形势和任务,充分认识加快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的紧迫性和艰巨性,研究相关重点工作,统一思想和认识,扎扎实实把党中央决策部署落到实处。
坚持全面转型、协同转型、创新转型和安全转型,是谋划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工作的重要原则和方法论。《意见》提出,到2035年,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经济体系基本建立,绿色生产方式和生活方式广泛形成,减污降碳协同增效取得显著进展,主要资源利用效率达到国际先进水平,经济社会发展全面进入绿色低碳轨道,碳排放达峰后稳中有降,美丽中国目标基本实现。这一目标,是立足我国相关工作的实际、结合“双碳”工作的要求、着眼长远发展需要设定的。这要求我们一方面必须立足国情,坚持稳中求进、逐步实现,不能脱离实际、急于求成;另一方面也要尊重客观规律,把握步骤节奏,坚持先立后破,统筹处理好发展和减排、整体和局部、当前和长远、政府和市场的关系,妥善防范化解绿色转型面临的内外部风险挑战。
与此同时,《意见》部署了构建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空间格局、加快产业结构绿色低碳转型、稳妥推进能源绿色低碳转型、推进交通运输绿色转型、推进城乡建设发展绿色转型、实施全面节约战略、推动消费模式绿色转型、发挥科技创新支撑作用、完善绿色转型政策体系等多项重点工作,并对每项重点工作都提出了细化要求。比如到2030年,节能环保产业规模达到15万亿元左右,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提高到25%左右,营运交通工具单位换算周转量碳排放强度比2020年下降9.5%左右等。既有对顶层设计的高瞻远瞩,又有对工作重点的战略擘画;既从全局上明确目标,又分领域提出细化指标,体现了党中央推进相关工作的深谋远虑和决心意志。
杀鸡取卵、竭泽而渔的发展方式走到了尽头,顺应自然、保护生态的绿色发展昭示着未来。加快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是解决我国生态环境问题的基础之策,我们要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决策部署上来,胸怀“国之大者”、提高政治站位,按照《意见》要求谋划重点工作,抓好贯彻落实,为早日建成美丽中国,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贡献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