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发布的《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美丽中国建设的意见》指出,打造美丽中国建设示范样板,开展创新示范,鼓励自由贸易试验区绿色创新。笔者认为,统筹推进自由贸易试验区开放优势和生态优势深度融合尤为重要,将自由贸易试验区打造为绿色低碳发展高地,有助于加快形成以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现代化为导向的美丽中国建设新格局,筑牢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生态根基。未来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持续发力,以绿色创新赋能自由贸易试验区高水平建设。
坚持绿色低碳发展内核,做实做细自由贸易试验区制度顶层设计。锚定美丽中国建设目标,以蓝天、碧水、净土维护自由贸易试验区绿色、安全、可持续的发展根基。积极稳妥推进碳达峰碳中和,创新生态环境管理模式和制度,以《关于加强自由贸易试验区生态环境保护 推动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环综合〔2021〕44号)为行动指南和工作主线,推动贸易、投资与生态环境保护协同发展,统筹推进产业结构调整、污染治理、生态保护和应对气候变化。加快发展绿色工业减污降碳改造,推进产业结构高端化、能源消费低碳化、资源利用循环化、生产过程清洁化,全面提升自由贸易试验区的“绿色声誉”,加快培育外贸绿色发展新动能。
产业生态化与生态产业化并举,形成自由贸易试验区绿色崛起新路径。充分发挥自由贸易试验区“为国家试制度、为开放探新路、为地方谋发展”的头雁效应,围绕发展绿色贸易和气候投融资,积极推动域内生态环境保护提质增效,培育形成科技含量高、资源消耗低、环境污染少、气候友好的产业结构、生产方式和消费模式。加强资源节约集约循环高效利用,不断提升自由贸易试验区的“亩均绿色效益”,推动自由贸易试验区内生态环境和生产生活配套环境持续向好。以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为契机,促进绿色产品、服务和资本、技术、人员等生产要素高效流动,力争在减污降碳协同增效、生态环保国际合作、全球环境治理等方面形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管理和制度创新成果,不断培育壮大美丽中国建设的新质生产力。加强全过程节能管理,进一步提升节能环保领域对外开放水平,鼓励自由贸易试验区积极扩大先进生态环境治理与低碳技术、设备进口,以及环保设施研发设计、环境综合管理服务等生产性服务进口。支持自由贸易试验区龙头企业打造绿色供应网络,提升全产业链供应链的绿色化水平,探索建立绿色采购指标体系。坚决遏制高污染、高能耗、高水耗项目在自由贸易试验区内盲目发展,让碳排放量和水消耗量成为产业布局的刚性约束。鼓励基础较好的自贸片区建设“近零碳”“零碳”和“负碳”排放示范工程项目,综合测算自由贸易试验区碳汇情况和固碳能力,打造深度脱碳先行区。强化固体废物和新污染物治理,参考借鉴国内外“无废城市”建设在实践过程中取得的成熟经验,探索打造“无废自贸试验区”,支持以绿色低碳供应链硬性约束固体废物产生强度。
增强开放监管能力和风险防控能力,构建自由贸易试验区绿色低碳安全发展新格局。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以新安全格局保障新发展格局,统筹国家经济安全和生态安全。要把好生态环境准入关口,在“境内关外,一线放开、二线安全高效管住”的现行自贸区管理模式下,坚决维护国家生态安全和生态环境主权。加强碳排放双控基础能力建设,建立健全环境信用评价制度,落实气候环境信息披露制度,做好自由贸易试验区进出口活动碳排放量核算和“碳预算”编制工作。着力构建自由贸易试验区以生态系统良性循环和环境风险有效防控为重点的生态安全体系和配套评估机制。构建美丽中国数字化治理体系,引进区块链、人工智能、工业互联网、大数据等数智技术,加强智慧化、精细化、透明化环境管理,搭建自由贸易试验区智慧环保综合监管平台,激活数据要素资源在环境治理方面的潜能,为建设绿色智慧的数字生态文明贡献“自贸力量”。建立健全绿色贸易壁垒预警和应诉机制,防范部分发达国家通过自由贸易试验区将高碳足迹产业外迁我国,或利用本国气候政策进行长臂管辖打压我国正常对外贸易活动。
主动融入全球绿色低碳变革创新链,共谋全球生态文明建设。坚持人类命运共同体理念,将构建更高水平开放型经济体制同高质量共建“一带一路”等国家战略紧密结合起来,鼓励自由贸易试验区相关片区主动对接国际高标准经贸规则,在生态环境保护、资源循环利用、绿色低碳发展等方面加大先行先试力度。加强绿色标准编制推广国际合作,以制度创新推动实现国内国际相关规则和标准顺畅衔接。积极探索环境保护与贸易投资相互支持的新模式,支持自由贸易试验区积极搭建生态环境跨境合作平台,开展环境技术交流与合作,链接全球创新资源和要素。发挥自由贸易试验区对外开放前沿优势,加大绿色创新政策和绿色低碳产品的供给力度。培育高质量复合型人才,更好地促进自由贸易试验区与世界各贸易伙伴间的政策沟通、设施联通、贸易畅通、资金融通、民心相通,为绿色丝绸之路建设贡献智慧和力量。
作者单位:湖南省生态文明研究与促进会
编辑:李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