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力推进城乡建设领域减污降碳增绿协同增效,筑牢我国北方重要生态安全屏障,内蒙古积极“碳”寻新路、逐“绿”而行,让城乡建设领域绿色低碳发展底色更浓、成色更亮。
大力实施节能降碳增效行动,优化建筑用能结构,提高建筑能效水平。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碳达峰、碳中和”的决策部署,内蒙古推动出台自治区城乡建设领域碳达峰实施方案和城乡建设绿色发展实施方案,统筹推进全区绿色建筑发展,大力推进绿色建筑、超低能耗建筑和绿色建材应用,绿色建筑规模不断扩大。
2022年起,全区城镇总体规划区内新建建筑全面执行绿色建筑标准,截至6月底,全区新开工绿色建筑面积984.69万平方米,竣工绿色建筑面积612.09万平方米。引领建筑业向节能低碳方向转型发展,持续推进呼和浩特市被动式超低能耗住宅示范项目和乌海市“近零碳未来社区”试点项目。
推进绿色建材认证,推动形成绿色建材市场供应体系,并积极推动可再生能源建筑规模化应用,加强建筑节能监管,深入推进建筑节能,截至6月底,全区已有26家企业获得40个国家绿色建材认证和评价证书,全区新建建筑通过施工图设计审查的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项目共计632.41万平方米。
因地制宜推进清洁取暖,全区城镇集中供热总面积达9.8亿平方米,集中供热管网达4.1万公里,城镇清洁取暖率达91%。加大小锅炉淘汰力度,全区旗县级以上城市建成区10蒸吨及以下燃煤供热锅炉已全部淘汰,呼和浩特市、包头市、乌海市城市建成区35蒸吨及以下燃煤供热锅炉已全部淘汰。
协同推进住房城乡建设领域减污减排行动,持续提升城镇水环境质量,加快推动生活垃圾减量化资源化。
内蒙古开展了城镇污水处理提质增效三年行动,截至2022年底,全区累计建成城镇污水收集管网1.23万公里,再生水管网3131公里。全区运行城镇污水处理厂108座,实际处理能力330.7万吨/日,达标排放率98.8%。
开展城市黑臭水体治理,全区13条23.46公里城市建成区黑臭水体达到国家治理目标要求,城市河道“脏、乱、差”现象得到有效遏制,水质明显改善。深入推进城镇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设市城市生活垃圾年无害化处理量364.9万吨,无害化处理率99.9%,12个盟市所在地公共机构垃圾分类覆盖率已达100%。加快农村牧区垃圾分类和资源化利用工作,并推进生活垃圾收运处置设施建设,突泉县等5个旗县被列为全国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和资源化利用示范县。
此外,内蒙古深入推进增绿扩绿行动,持续改善城乡绿色人居环境,不断提升生态系统碳汇能力。加强城镇绿化科学化、规范化管理,大力推进城镇绿化水平,城市园林绿化成效显著。截至2022年底,全区城镇建成区绿地率38.96%,人均公园绿地面积19.47平方米。积极推进城市“口袋公园”和绿道建设,2023年拟建城市“口袋公园”150个,城市绿道120公里,截至6月底,开工新建城市“口袋公园”131个,新建城市绿道124.9公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