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散煤该如何治理?不妨关注一下这几个领域
作者: 来源:中国环保协会 发布时间:2022-05-23 12:53:54 浏览()次

能源基金会和清华大学共同撰写的《中国农村散煤治理综合报告(2022)》(下称《报告》)日前发布。《报告》建议,农村民用散煤替代应设立2025年和2030年两个阶段性目标。到2025年,全国重点城市农村地区清洁取暖比率达60%—80%,可再生能源应用比例达50%—70%。京津冀等重点地区在2025年前实现散煤清零。2030年,对于全领域范围,90%以上的散煤完成替代。

据了解,我国每年使用的燃煤中,一半为煤电用煤,1/3为工业用煤,其余约15%为分散燃煤,主要供分布在农村的民用生活、农业生产及村镇企业生产用小型锅炉和小型窑炉等使用。根据北京大学的相关研究,民用散煤消耗量仅占中国能源消耗总量的2.9%,但细颗粒物、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的排放量分别占29%、11%和2.2%。

自2017年以来,国家四部委对民用散煤治理开展试点工作。《报告》指出,63个北方清洁取暖试点城市在散煤替代过程中取得明显进展,农村空气质量明显改善,农民健康风险明显降低。2019年,北京市、天津市、河北省的细颗粒物平均浓度较改造前分别下降了36.4%、11.4%、13.8%。

在深入分析了农村散煤替代的原则、目标与技术路径等内容后,《报告》认为,随着民用散煤治理工作不断推进,选择因地制宜的路径尤为重要。在碳达峰碳中和背景下,应在以下领域重点布局。

一是加强农村用能数据统计分析。能源、住建等有关部门建立系统的农村用能统计系统,统筹整合数据,加强分析,为管理决策提供支撑。

二是推动农村产供用一体化可再生能源系统。以减污、降碳、节能、舒适、经济五位一体为原则,走全面电气化之路,用电力提供生产、生活和交通全面用能,促进现代化农村屋顶光伏资源和生物质能等可再生能源的发展。

三是构建政府统筹协调的综合管理体系。形成统一领导、统一规划、顶层设计的局面,明确部门职责,制定“十四五”农村清洁能源发展规划和清洁供暖暨散煤替代工作计划。

四是多渠道投融资和市场机制助力。形成政府、金融机构、企业协作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