储能成本补偿机制来了?将助力构建以新能源为主体的新型电力系统
作者: 来源:中国环保协会 发布时间:2022-04-14 18:15:53 浏览()次

4月13日。国家发改委价格成本调查中心发布《完善储能成本补偿机制 助力构建以新能源为主体的新型电力系统》,其中提出研究提出与各类储能技术相适应,且能够体现其价值和经济学属性的成本疏导机制。

据了解,近年来新型储能规模化应用呈现良好发展势头,相关技术正广泛应用于各类场景,在技术研发、项目建设、商业模式探索、标准体系构建等方面取得较大进展,对推动我国能源低碳化转型的支撑作用日益显现。

截至2021年底,我国已投运抽水蓄能累计装机规模3600万千瓦,占储能总装机规模约为89%;电化学储能累计装机规模超过400万千瓦,其中以锂离子电池为主,占储能总装机规模约为9%;其他技术占比相对较小。从增长趋势来看,根据中关村储能产业技术联盟统计,2021年,抽水蓄能、电化学储能、压缩空气储能累计装机规模同比分别增长25%、63%和15倍。

但不可否认,我国新型储能技术仍处于商业化和规模化发展初期,面临市场化机制、投资回报机制、成本疏导机制不完善,各类储能技术应用场景界定不清,公共服务价值无法充分体现,成本难以疏导至受益对象,储能技术成熟度和实用性有待提高等问题。

一是在电源侧,储能大多与发电机组联合,用于改善发电电源调频性能、促进新能源消纳。部分地区将配套储能作为新建新能源发电项目的前置条件,但如何参与电网调度不明确,而且电源侧储能参与辅助服务市场条件不成熟,相关政策落地执行效果欠佳,部分配套储能利用率较低,新能源企业主动投资积极性普遍不高。

二是在电网侧,储能主要用于减少或延缓电网设备投资、缓解电网阻塞,以及为电力系统提供调峰调频等辅助服务。《关于加快推动新型储能发展的指导意见》中提出研究探索将电网替代性储能设施成本收益纳入输配电价回收,为储能成本疏导留下政策空间,但实施细则尚未出台。

三是在用户侧,目前商业化模式较单一,主要通过峰谷价差机制获得收益,存在机制不完善、作用发挥不足、成本回收困难以及用户投资积极性不高等问题。

为此,我国通过多种方式加强储能政策顶层设计,开展储能在新型电力系统中应用场景及成本补偿机制研究,探索解决制约储能发展瓶颈的思路和方法,推动各类储能技术蓬勃发展,为保障新型电力系统安全稳定运行发挥重要支撑作用。

一是研究确立各类储能在构建新型电力系统中的功能定位和作用价值。储能在电力系统中的主体身份是决定其价格成本政策取向的重要基础,应深入分析各类储能技术的发展现状、技术特点、功能类别和应用场景,明确电化学储能(锂离子电池、液流电池、纳硫电池等)、物理储能(飞轮储能、压缩空气储能等)、储热(熔融盐储能等)、储氢等各类储能技术在新型电力系统中的功能定位和作用价值,为合理制定相关政策提供支持。

二是加快制定各类储能在不同应用场景下的成本疏导机制。聚焦储能行业面临的成本疏导不畅等共性问题,综合考虑各类储能技术应用特点、在新型电力系统中的功能作用和提供的服务是否具有公共品属性等因素,研究提出与各类储能技术相适应,且能够体现其价值和经济学属性的成本疏导机制,为促进储能行业发展创造良好的政策环境,从而引导提升社会主动投资意愿。

三是开展各类储能技术在新型电力系统相同应用场景下的经济性比较研究。储能技术研发投入大,技术应用初期成本较高,随着技术进步和规模化应用推广,成本逐步呈下降趋势。应及时掌握各类储能技术发展进程及成本效益情况,开展发电侧、电网侧和用电侧应用场景下,相同应用场景(如电网侧)不同类别储能技术(如抽水蓄能、空气压缩储能)的经济性比较研究。科学客观合理分析各类储能技术成本结构、影响因素及变化趋势,测算各类储能技术成本收益情况,开展在电力系统相同应用场景下不同技术类别之间的经济性比较分析,为制定相关储能产业政策、价格政策、财政补贴政策提供参考,为建立绿色、安全、经济的新型电力系统提供理论支持。

原题:储能成本补偿机制来了?将助力构建以新能源为主体的新型电力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