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强调,传统能源逐步退出要建立在新能源安全可靠的替代基础上。要立足以煤为主的基本国情,抓好煤炭清洁高效利用,增加新能源消纳能力,推动煤炭和新能源优化组合。同时提出,要科学考核,新增可再生能源和原料用能不纳入能源消费总量控制,创造条件尽早实现能耗双控向碳排放总量和强度双控转变,加快形成减污降碳的激励约束机制。笔者认为,这一系列重要表述将对未来节能降碳工作产生重要影响。
首先,重新定位了国内化石能源和可再生能源的作用。由于疫情缓解后,全国经济复苏逐渐加快,电力需求也随之不断增加,仅2021年上半年全国全社会用电量就同比增长了10%以上。另外,受全球通胀影响,大宗原材料上涨加速,如煤炭、天然气价格持续上涨,导致煤价和电价倒挂严重,火电企业成本压力激增,发电端供给意愿不强,供电一度短缺。而此时的新能源如风电、水电又受风速、来水量不足等自然影响,发电供应补位不足,这对新能源未来如何作为替代能源提出了挑战。
不可否认,煤电目前仍然稳居我国第一大能源,2019年全国煤电装机高达10.4亿千瓦,占全球总装机一半;当年煤电发电量4.56万亿千瓦时,占全国发电量比重达63%。而新能源风电、光伏的大规模并网,其出力的间歇性和随机性,以及自然因素影响的不确定性,会较大影响系统电能质量,甚至威胁电网稳定运行。业内专家认为,我国电力系统整体缺乏优质的灵活性电源,相比抽水蓄能、气电和储能,经灵活性改造之后的煤电是目前技术条件下最为经济的调峰电源。短时间减少煤电,对全国电网运行效率甚至设备安全会产生不利影响,可谓“牵一发而动全身”。因此,本次会议着重强调“立足以煤为主的基本国情”、“推动煤炭和新能源优化组合”,形成能源互补有效供应的格局。
其次,能源消费总量控制内涵的改变意味更加注重保障经济“稳增长”。本次会议特别提出“原料用能不纳入能源消费总量控制”,将许多化石能源的消耗回归“能源使用”的本质,即煤炭、石油、天然气在不做能源使用而作为原材料使用时,不再将其折算成能源纳入能耗双控考核。例如,石化行业会用到很多石油,但并不是作为能源使用,而是通过一系列的化学工艺变成了生活用品,而在之前的测算都是按照“直接燃烧”这一过程折算作为企业的能源消耗。本次会议后,预计这部分的石油消耗可能不再算作能源消耗,不纳入能耗双控考核。这也与会议提出“要立足以煤为主的基本国情,抓好煤炭清洁高效利用”相呼应。作为占比一半的基础能源,只要不是直接燃烧,仅作为清洁利用进入生产流程,便不再纳入能耗考核。
本次会议还提出“新增可再生能源也不纳入能源消费总量控制”,这一转变在“双碳”背景下可谓影响深远。近年许多生产重要工业原材料但能耗较高的企业被当地政府“叫停”,如2021年7月,云南省将工业硅产能减产90%,导致下游多个产业受到严重影响,而未来为保障这些关系生产生活的重要原材料行业的正常发展,很可能要建设可再生能源进行能源替代。一旦新增的可再生能源不再计入能耗考核,将对地方生产发展释放出巨大的能源动力,这一转变对于能耗双控红灯预警地区无疑是重大利好,将会是对地方经济“稳增长”的重要支撑。
第三,本次会议提出推动从“能耗控制”转变为“碳排放控制”,有利于更加聚焦“降碳”目标,符合“双碳”政策对于碳排放监测的工作要求,有利于更加准确地识别碳排放的来源和强度。
早在“十一五”规划时期,我国就建立了“能耗双控”制度,通过设定能源消费总量和能源强度目标,极大地促进各地节能减排工作。近五年的能耗总量和强度数据指标都有明显回落,为促进国家的绿色高质量发展、保障能源安全发挥了重要作用。截至2019年底,“十三五”以来全国能耗强度累计下降11.35%。但在实际操作中,对能源消耗的控制是不区分能源品种,不论化石能源还是可再生能源都列入能源控制额度。如各地兴起的新基建类型中,许多信息基础设施的能源使用量大但碳排放量不大,许多企业为了低碳主动优化用能结构较多寻求使用新能源。本次考核方式的转变,有利于促进企业追求低碳发展,又不会担忧因为用能额度束缚了自身的发展,从总体上将有利于企业心无旁骛地高质量发展,带动行业甚至整体经济绿色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