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整改:环境工作滞后的市县领导将被诫勉谈话
作者: 来源:中国环保协会 发布时间:2016-07-14 22:17:04 浏览()次

本报记者冯永强 肖颖 通讯员马成军西安报道 陕西省近日召开环境突出问题整改工作推进会。陕西省副省长张道宏在会上强调,加强环境突出问题整改是各级政府的重要职责,没有退路。各地要迅速细化任务、夯实责任,实施清单化整改销号,重点查处一批影响较大的违法案件,确保按照国家要求限期完成环境违法违规建设项目清理任务。

  据介绍,自去年2月开始,陕西省开展了为期10个月的环保大检查,共发现问题企业4686家,排查清理各类环保违法违规建设项目5840个(其中2015年1月1日前发生的环保违法违规建设项目5538个,今年上半年排查302个)。截至今年6月底,已经完成整改的问题企业共2191家。

  为了巩固环保大检查工作成效,陕西省政府日前印发了《环境保护违法违规建设项目清理整顿工作方案》,将对大检查排查出的违法违规建设项目进行清理整顿。

  会议指出,自环保大检查开始以来,各地及时解决一批历史遗留环境问题和隐患,整治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检查督导不细致、违法违规项目清理整顿工作进展缓慢等问题仍不同程度存在。

  会议强调,要正确把握环境突出问题整改工作面临的形势,坚持问题导向,发现一个解决一个,针对不同领域、不同污染源和污染物,认真研究整改方案和推进措施。

  一要继续深入开展排查清理工作,彻底查清历史遗留环保违规建设项目数量,分类提出处理意见和环境风险管控措施。

  二要集中力量解决好重点问题。关中地区要开展大气污染应急预案落实情况监督检查,严肃查处影响大气环境质量的各类违法行为。延安、榆林两市要加大原油管道泄漏专项整治力度,切实做好风险防范和隐患整治。陕南三市要持续抓好汉丹江环境治理。

  会议要求,各地要认真落实《方案》,对至今尚未整改完成的环境问题和隐患,挂牌督办;对去年未排查到和新出现的环境问题,要逐一查漏补缺;对已整改到位的环境问题及隐患要开展“回头看”,确保“不回潮”“不反弹”。

  会议强调,各市区主要负责同志要精心组织,靠前指挥,切实负起牵头抓总、协调调度、督促检查等职责,履行好属地管理责任。对规定时间内没有完成任务进度的部门和单位及时通报批评,对工作相对滞后的市县主要领导要实施诫勉谈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