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上一上班,江苏省常熟市环保局环评科副科长陆治的QQ就不停闪烁。由于环保审批权的下放,陆治每天都要通过QQ对各乡镇的环评审批进行实时指导。
“我们的环保窗口目前已经完成了对梅李镇、董浜镇便民服务中心工作人员的培训,使分中心同事熟悉了解办事流程和具体操作,并提供全套审批相关电子文本资料、审批业务培训资料。分中心同事经过在环保窗口进行两个星期的实际操作,结合环保窗口在日常工作中的实时指导,能够顺利开展工作。”陆治告诉记者。
放权之前先培训
在常熟市梅李镇环保办工作人员李苏苏的电脑桌面上,有一份《建设项目环保审批简介》,“这是我培训的时候,市环保局整理的,内容涵盖很全面,对我们的日常工作有指导作用。”李苏苏告诉记者。
打开这份文件,记者注意到,上面的文字用红色、蓝色以及加粗的字体进行了标注。其中,蓝色和红色是重点条目,加粗的字体是常用的项目。
“一周的培训,虽然时间不长,但使我充分意识到了环评工作的重要性。”李苏苏告诉记者,“在环评审批过程中,环保行政主管部门一定要以改善环境质量、保护人民群众健康、保障环境安全为出发点,严格控制高污染、高耗能、资源型项目建设,对存在重大环境隐患、布局不合理的项目实行‘一票否决’。”
目前,梅李镇实际承接了环境影响申报(登记)表、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登记卡项目、申请报告表项目、建设项目试生产环保审批5个事项。
对于这5个事项的具体审批,李苏苏坦言:“一开始的时候,自己拟了环评批文,再送到市环保局里请陆治把关,现在随着业务的逐步熟悉,有些感觉自己吃不准的审批,我也会及时和陆治联系,请他帮忙把关。同时,我们环保办还与市环保局不定期对接,了解环保审批的新要求。”
对于下放环保审批权,常熟市环保局局长顾玉芬告诉记者,简政放权不等于简单放权,放权后,如何让乡镇既要接得住,又要管得好,是他们一直在思考的问题。环境影响评价制度是生态环境保护的第一道关口,在已有环评工作的基础上,必须结合新《环境保护法》,与时俱进,通过培训、查阅环评资料以及实时指导,不断更新业务知识,才能更好地完成环境保护工作。
试点下放行政处罚权
10月8日,常熟市海虞镇政府对区内一家印染企业渗漏排放定型机废油的环境违法行为下达了《行政处罚决定书》,依法责令企业立即改正违法行为并罚款两万元,这是全省首张镇级环境行政处罚罚单。
9月中旬,海虞镇综合执法局一中队接到群众发现河道有死鱼的举报,在巡查周边企业的时候,海虞镇综合执法局一中队队长徐良发现,一家印染企业定型机废油有渗漏的现象,经过现场检查,这家企业收集废油的设施并没有相应的防护措施,同时废油收集满了以后也没有及时处理。虽然事后查明,河道死鱼与废油排放并没有直接关系,但是海虞镇还是针对企业的环境违法行为给予了行政处罚。
这是常熟市试点下放行政处罚权的一个缩影。作为全市首批综合执法局试点镇之一,海虞综合执法局将履行第一批下放的国家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328项行政执法职能,涉及环境保护方面的有39项,由综合执法局一中队行使处罚权。
据徐良介绍,一中队主要由海虞原有环保办及安监办抽调人员经过相关培训后正式组建并纳入执法局,在原有环保办及安监办人员数量不变的情况下,又配套了20名网格化巡查人员,落实到各片区各村。
“以前乡镇在面对环境问题的时候,往往是看得见、管不着,现在海虞镇试点成立了综合执法局,负责辖区内城市管理、建设、规划、环保、劳动、安全生产、卫生等综合执法工作,有力地推动了环保工作向主动、精细化转型。”顾玉芬解释道。
截至目前,在常熟市环保局的指导协助下,海虞镇已对6起环境违法行为实施了立案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