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公布三项减排监测要求 一项不达标考核通不过
作者: 来源: 发布时间:2014-08-14 10:28:33 浏览()次

 河北省日前要求,各地要保证辖区内企业对主要污染物的自行监测结果公布率不低于80%、污染源自动监控数据传输有效率达到75%、监督性监测结果公布率达到95%以上。

  这是河北省环保厅日前印发的《关于加强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监测体系建设运行工作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中规定的内容。《意见》同时明确,三项总量减排监测内容中任何一项不达标,总量减排考核将被“一票否决”,认定为未通过考核。

  《意见》提出,各市环保局要指导辖区内国控重点污染源企业(含装机容量30万千瓦以上电力企业)制定自行监测及信息公开制度,建立市级国控重点企业自行监测信息公开、监督性监测信息公开发布平台,协助开展企业自行监测及信息公开培训。

  据了解,河北省将建立“月通报、季总结”制度。省环保厅在每月10日前,对上个月各市污染源自动监控数据传输有效率、企业自行监测结果公布率、监督性监测结果公布率进行全省排名和通报。每季度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对相关信息进行汇总,分析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并提出工作措施和建议。

  河北省环保厅有关负责人表示,对工作消极、推诿扯皮、履职不力的单位和连续3个月以上排名靠后、差距较大的市环保局,将按情形对相关责任人进行通报批评、诫勉谈话等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