碳信息应强制性披露-国内上市公司在碳披露方面缺乏动力和规则
作者: 来源: 发布时间:2014-04-26 00:05:13 浏览()次

上交所金融创新实验室日前发布《沪市上市公司碳效率分析与产品开发研究》。报告指出,未来碳金融将成为与互联网金融、大数据金融并列的三大新金融领域,建议监管机构尽快出台上市公司碳排放信息披露规则,从自愿性、鼓励性披露逐渐转为强制性披露。

  报告从4方面指出了目前我国上市公司在碳排放核算和信息披露方面存在的问题。一是缺乏碳信息披露的动力;二是信息保密方面,公司在碳排放信息披露方面都比较谨慎,考虑社会影响和国家监管等问题都不愿意披露温室气体排放的情况;三是缺乏统一披露规则与标准;四是缺乏碳数据审计。

  基于对沪市上市公司碳效率分析与产品开发的研究,报告提出了4点建议。

  一是完善碳效率量化标准,加强培训,普及碳排放信息披露的理念。完善碳效率量化标准,制定一套适合我国市场的碳排放信息披露指标体系和数据统计口径。此外,监管机构需要加强相关培训,让更多公司了解并掌握基本的量化方法,并通过上市公司碳排放信息披露指南进一步普及碳排放信息披露的概念。

  二是推动监管机构尽快出台上市公司碳排放信息披露规则。未来,监管层应尽快出台上市公司碳排放信息披露的相关规则,从自愿性、鼓励性披露逐渐转为强制性披露,并对披露指标提出更清晰的要求。

  三是推出适合中国国情的碳效率指数,引导社会责任投资。金融机构可以编制适合中国国情的碳效率指数,通过将资本市场资源配置给社会责任表现优异的公司,引导社会责任投资理念。

  四是开发相关产品,引导全社会对碳效率的关注。基于碳效率指数的开发,金融机构可以尝试推出多样的金融产品,如ETF产品、碳效率指数期货和指数期权等,引导投资者关注碳效率投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