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好“加减乘除”法,丽江以高品质生态环境支撑高质量发展
作者: 来源:中国环保协会 发布时间:2023-07-28 22:52:02 浏览()次

近年来,云南省丽江市积极挖潜创新,着力在环境污染问题上做“减法”,在生态保护修复上做“加法”,在打造世界一流绿色发展“三张牌”丽江实践上做“乘法”,在污染物总量减排上做“除法”,倾力筑牢长江上游重要生态安全屏障,以高品质生态环境支撑高质量发展,丽江的天更蓝、地更绿、水更清,人民群众生态环境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不断增强。

做“减法”,保持生态环境质量总体优良

丽江市生态环境局党组书记、局长吴国坤介绍,2022年以来,丽江市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在环境污染问题上做“减法”,全市生态环境质量总体保持优良。

深入打好蓝天保卫战。制定《丽江市“十四五”低碳发展规划》,有计划、分步骤实施碳达峰行动。加强细颗粒物和臭氧协同控制,强化建筑施工扬尘管控、督促建筑工地落实“六个百分之百”,分批分次推动建成区餐饮业油烟污染治理。强化移动污染源污染防治,加强机动车环保定期检验,2022年以来累计检测车辆15.2783万辆;全省首家建成机动车尾气遥感监测和黑烟抓拍系统,累计收集数据747.2609万条。2022年以来,中心城区环境空气质量优良率持续保持100%,位列全国、全省前列;2023年上半年有效监测的174天中69天达《环境空气质量标准》一级标准,环境空气质量优良率为100%。

深入打好碧水保卫战。全面推行河(湖)长制,印发实施《丽江市重点流域水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深入抓好高原湖泊、农村生活污水、黑臭和劣Ⅴ类水体、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四水”保护治理。全市12个河、湖、库被评定为省级美丽河湖,评定成绩居全省第2,全市河湖长制2022年度考核为“优秀”,考核排名全省第3。泸沽湖(云南部分)入选生态环境部2021年度美丽河湖优秀案例。泸沽湖水质保持Ⅰ类,是全省九大高原湖泊中水质最好的湖泊;程海水质稳定在Ⅳ类(pH、氟化物除外),拉市海水质保持Ⅲ类,金沙江干流丽江段水质保持Ⅱ类;全市35个市控以上河流断面优良率为91.4%,11个县级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均达到或优于Ⅱ类标准,水质达标率100%。

深入打好净土保卫战。开展涉重金属废渣堆场整治,实施历史遗留重金属污染源风险管控;做好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排查;推进地下水污染状况调查评估和地下水污染防治重点区划定。分年度计划推进“无废城市”建设,2023年需完成19项任务,上半年已完成8项,正在开展11项。强化医疗废弃物管理,全市已建成医疗废物处置公司2家,医疗废物集中处置率为100%,实现医疗废物收、运、处全覆盖。

做“加法”,确保生态安全屏障更加牢固

丽江市扎实推进生态文明体制改革,协同推进“两山”理论实践创新和国家级、省级生态文明示范市创建,在生态保护修复上做“加法”,以国土绿化及空间保护、自然灾害防治全面提升生态保护修复水平,确保长江上游重要生态安全屏障更加牢固。

全力推进“多规合一”。认真开展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编制《丽江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划定“三区三线”。全市划定生态保护红线7208.46平方千米,占国土面积的35.07%。

全面推行林长制。建立了四级林长体系、二级督察体系,全市共有市级总林长2名、市级林长13名、县(区)级林长87名、乡(镇、街道)级林长527名、村(社区)级林长514名。2022年全省林长制考评丽江市为优秀等次,全省排名第5名。

全面开展历史遗留废弃露天矿山生态修复。截至目前,全市共投入8499.70万元实施长江经济带废弃露天矿山生态修复项目和2021年青藏高原东南缘历史遗留矿山生态修复项目,修复169个矿山,修复面积669.9765公顷。

积极发展林草生态产业。全市累计培育林草产业龙头企业国家级1户、省级24户、市级115户。发展林药、林菜、林菌等林下经济,完成种植9600亩。2022年林草产业总产值达163.3亿元,同比增长20%。

实施生态保护修复。全市共完成营造林48.76万亩,义务植树241.15万株。累计10个行政村获得“国家级森林乡村”荣誉称号、84个行政村获得“省级森林乡村”荣誉称号。

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创建。华坪县被生态环境部命名为第四批“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实践创新基地,华坪模式入选生态环境部《“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实践模式与典型案例(第一批)》,2023年2月丽江市被命名为省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

做“乘法”,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丽江市始终坚持以高水平举措保护生态环境,努力建设金沙江绿色经济走廊,在打造世界一流绿色发展“三张牌”丽江实践上做“乘法”,以高品质生态环境有力支撑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打造绿色低碳产业结构。把绿色GDP作为核心价值取向,加快构建以绿色低碳为特征、以创新驱动为引领的发展模式。2022年全市三次产业结构为13.9:36.2:49.9。第三产业占GDP比重达到50%左右,其中与旅游业关联较强的行业占第三产业的比重超过70%,是天然的低碳产业。在比重超过30%的二产中,工业占56.5%,而工业中,水电、风电、光伏等绿色能源行业和用绿电生产、净零排放的单晶硅生产行业增加值占规上工业增加值比重达90%左右。

优化绿色清洁能源结构。截至今年上半年,全市电力总装机达到1469万千瓦,全部为可再生能源装机。积极发展“新能源+绿氢”产业,零碳智慧制氢工厂项目预计8月底可正式投产。首批2000辆氢能共享自行车将于8月落地投放。

打好“绿色食品牌”。立足资源禀赋,优化产业结构,全力打造世界一流“绿色品牌”。粮食生产实现“18连丰”,全市7家企业成为云南省“定制药园”,金芒果牌芒果连续三年入选云南“十大名果”,丽江云全生物开发有限公司滇重楼入选云南“十大名药”;2022年由“一县一业”带动全市“绿色食品牌”重点产业基地面积达到459.83万亩,重点产业综合产值达254.24亿元,全市特色农产业基地规模达到193万亩。

坚持生态环境高压严管态势。严把项目环评审批关,2022年以来全市共审批建设项目132个,备案247个;审查规划环评1个;办理辐射安全许可证46家。严格生态环境质量监测,做好全市水、气、声、生物、土壤、固废等方面118个监测项目的日常监测,及时公示并做好预警。严格生态环境监管执法,2022年以来全市共检查企业1638家(次),共立案查处环境违法案件56件,共处罚款605.95万元。

做“除法”,推进人居环境持续提升

丽江市在多措并举切实加大生态环境宣教力度同时,探索创新积极实施低碳生活绿色消费全民行动,通过在污染物总量减排上做“除法”,加快形成绿色低碳生产生活方式,推进人居环境持续提升。

在持续提升人居环境方面,扎实推进厕所革命,全市累计完成15125座卫生户厕改造建设任务,完成省级任务数的101.04%;2022年完成卫生公厕改建104座,完成年度任务数的104%,超额完成下达任务,全市卫生户厕普及率提升至68.99%。按照《丽江市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五年行动实施方案(2021—2025年)》要求,2023年底需完成43个镇区生活垃圾处理设施覆盖,截至目前全市已完成50个,完成率116.28%,设施覆盖率为87.72%;2023年底需完成35个镇区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覆盖,截至目前全市已完成47个,完成率134.29%,设施覆盖率为82.46%。

在加快形成绿色低碳生产生活方式方面,加快发展低碳交通,中心城区建成区内公交站点500米覆盖率达到100%,新能源公交车占比达到80%,新能源网约车占比达到65%。广泛应用绿色建筑,可再生能源建筑面积、建筑节能工程面积、绿色建筑面积占比分别占全市新建建筑面积的73.36%、82.97%、82.45%。推进“节约型机关”创建,全市238家党政机关被授予全国“节约型机关”称号。开展绿色家庭创建,2022年,32个家庭获得丽江市民族团结“绿色家庭”称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