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态环境的好转大幅提升了村民的幸福指数,父老乡亲的干劲儿也越来越足了。现在我们湖兴村已成为微山湖区的新亮点。”2月10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在山东省济南市召开南四湖流域生态环境公益诉讼案检察听证会。听证会上,从山东省微山县湖兴村党支部书记化红超的介绍中,能感受到这个传统小渔村重新焕发的生命力。
这场听证会由最高检副检察长、南四湖专案组组长张雪樵主持。值得一提的是,听证会在中国检察听证网,最高检视频号、抖音号等平台同步全程直播,更多的人通过网络了解到了小渔村的故事,看到了南四湖的变化。
一体化办案:
上下联动推动流域治理
山东省微山县湖兴村,是南四湖流域一个依湖而建的纯渔民村。2021年6月,记者第一次来到这个有100多户人家的小渔村,村里正在铺设排污管网。因为远离镇驻地且四面环水交通不便,村里基础设施不够完善,生活垃圾、生活污水不仅拉低了湖兴村的“颜值”,还威胁着水体生态。
2022年1月,记者再次来到湖兴村,惊讶于这里的巨大改变:生态码头取代了船舶停靠点,院落整齐有序地排在主干道一侧;原来堆在一旁废弃的旧渔船、石磨盘、渔网等生产生活用具被重新利用成了特色装饰;家家户户装上了污水管网;原来村子周围的黑臭水体也得到了明显改善。
湖兴村,从地图上看只是南四湖流域一个小小的点,沿湖许许多多这样的村落、企业、自然环境等组成了具有重要生态地位的南四湖流域,而长期以来,流域工业污染、河流污染、农业面源和养殖污染、河道航运和生活污染等问题不同程度存在。
想要解决这些问题并不是一件简单的事。听证会上,最高检第八检察厅厅长胡卫列简单介绍了基本案情。南四湖流域位于山东、江苏、河南、安徽四省交界处,涉及34个县(市),根据水域划分区域,实行分割管理,管理的重点和方式差异较大,“多头管”“交叉管”“无人管”现象并存,一些企业和个人在不同水域“打游击”,与行政机关“捉迷藏”,躲避监管,持续实施污染环境行为,仅靠一省之力难以根治。
2021年4月,最高检决定直接立案办理南四湖流域公益诉讼案,集中检察机关办案力量,督促相关责任主体统一南四湖流域环境治理标准,合力治理流域污染。
与此同时,专案组成立了。最高检副检察长张雪樵担任专案组组长、主办检察官,直接带队办案。最高检第八检察厅和山东、江苏、安徽省四级检察机关200多名检察人员组成专案组,以一体化办案方式办理南四湖专案,最高检统筹指挥开展办案活动,相关地方各级检察院按照案件管辖开展线索摸排和相关个案的具体办理。
截至2022年1月,专案组共发现公益诉讼案件线索237条,交办山东、江苏、安徽办案分组线索233条。检察机关共立案205起,其中最高检立案1起,省级检察院立案8起,市县级检察院立案196起,包括行政公益诉讼案件185起,民事公益诉讼案件20起。
协同办案:
以“我管”促“都管”
冬日的南四湖,重现了堪称环境质量好坏“指标生物”——有“鸟中大熊猫”之称的青头潜鸭。听证会上,南四湖专案组山东、江苏和安徽分组组长分别介绍了各自办案情况。
南四湖流域生态环境受损问题纷繁复杂,涉及工业、农业、生活和船舶码头等四大污染,专案组从近千个问题中梳理出237条案件线索,通过研究分析,发现归根结底就是因行政区划不同引发的生态环境治理不统一。
在南四湖的西岸,是江苏省徐州市沛县。专案组江苏分组组长、江苏省检察院副检察长陶国中介绍,由于历史原因,在南四湖西岸的江苏省沛县和山东省微山县交界处,两省13个乡镇有90余处“你中有我、我中有你”的“插花地”,9条河流经两省“插花地”后汇入南四湖。因为两省行政管理边界不够清晰,导致“插花地”生态环境治理的主体责任不够明确,存在相互推诿的现象。
以大屯港河为例,这条河位于江苏省沛县大屯镇和山东省微山县西平镇交界处,长期处于“都管、都不管”的状态。为解决跨省界治理难题,江苏省沛县检察院和山东省微山县检察院建立了跨区划检察协作机制,同步对大屯港河污染问题启动行政公益诉讼立案程序,分别督促属地行政机关依法履职。沛县人民检察院督促该县水利部门投入资金700多万元,清理河底淤泥,新建拦污水坝,整修堤坡岸线,并同步实施生态补水。与此同时,微山县人民检察院督促该县西平镇政府同步建设截污管网,沿岸居民生活污水全部接收后集中处理。在两地检察机关的共同努力下,目前大屯港河旧貌换新颜。
为把“插花地”污染跨区划协作治理的做法推广到整个南四湖流域,在最高检专案组统筹下,2021年12月3日,苏鲁豫皖四省检察院会签了《关于深化跨省协作配合 加强南四湖流域检察公益保护的意见》,合力将南四湖流域跨区划检察协作机制做深做实做细。
为督促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磋商协议落地落实,检察机关与生态环境部门探索构建了“支持+配合+监督”的良性互动机制。“在工作推进过程中,检察机关主动作为,及时移送案件线索、相互通报工作进展、研究协调重大问题。”山东省生态环境厅督察专员罗辉介绍说,对流域内部分煤矿外排废水硫酸盐超标问题,各级检察机关先后向生态环境部门提出了13次检察建议。以检察建议为线索,各级生态环境部门组织开展起底式排查,累计排查企业676家,实现了流域内涉盐排放企业的全覆盖。
在山东分组组长、山东省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王效彤看来,如今南四湖一湖清水、一路风光来之不易,得益于党委政府的重视、行政机关的配合、企业群众的理解。为推动完善南四湖流域协同立法,在各部门齐心协力下,山东省检察机关率先推动公益诉讼条款写入地方性法规。
南四湖专案,也是全国人大代表、青岛海洋地质研究所副所长印萍一直关注的事情。她表示,破解南四湖社会公益保护难题,由检察机关依托公益诉讼职能,协同各履职部门,助推南四湖流域生态环境、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的长治久安,形成了公益诉讼法律监督新格局。
南四湖专案300天,不仅解决了一批违法问题,生态环境部淮河流域生态环境监督管理局已会同流域四省生态环境部门形成《南四湖流域水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
科技办案:
用影像和数据说话
南四湖是个浅水湖,平均水深1.5米,如果乘船到湖上取证,会激起沉泥,影响水质,导致监测不准确,再加上湖区范围大,更加需要技术力量的支持。因此,南四湖专案专门成立了技术分组,在案件线索排查研判、调查取证、检验鉴定、成效跟踪等多个环节提供全方位、全流程、全环节的技术支持。
专案组技术分组的成立是最高检第八检察厅和检察技术信息研究中心积极探索“公益诉讼+技术”融合办案机制的一次大胆创新,办案期间联合下发了《关于加强南四湖专案技术支持工作的提示》,探索公益诉讼和技术深度融合办案模式。
为了精确办案,技术分组运用无人机对办案人员不宜进入的区域拍摄影像数据和采集水样,利用快检设备现场对水样定量分析,探索开展立案和结案办案环节的“双鉴定”方式,提升立案的准确性,保证结案的效果。为有效确认治理效果,技术分组通过卫星遥感空天信息和国家环境监测网数据相互印证。
听证会进入第二阶段,由第三方单位说明南四湖水体的监测情况。中国科学院空天信息创新研究院研究员刘朔和助理研究员邹小川说明了南四湖流域生态环境卫星遥感监测情况。现场展示的遥感光学图像中,清晰可见船舶航道、港口码头,让大家如同置身南四湖上空,用同一个卫星、同一个季节节点、同一种算法,从光学图像、黑臭水体指数、悬浮物浓度指数、富营养化指数4个维度,以一年为跨度,对办案前后的水体作了科学、详细的对比,明显看出2020年10月部分水体呈现黄绿色,为中等黑臭水体,2021年10月则整体呈现绿色为主的低指数水域。
如果说卫星的眼睛是一把标尺,那中国环境监测总站的水质监测则是一把放大镜。中国环境监测总站水生态环境监测室副主任李文攀从高锰酸盐指数、氨氮、总磷3个重要的水质指标,也是以一年为跨度,作了办案前后的数据比照,总体结论与卫星遥感图像相互印证。
公开听证:
明确下一步履职方向
本次听证会共邀请5名与该案无利害关系的全国人大代表和专家学者担任听证员,同时还邀请了相关行政机关、企业代表以及南四湖流域渔民代表等参加听证。
南四湖难治理,难就难在执法标准的不统一。接下来,参会代表分别围绕废水污染治理标准不统一、船舶污染处理标准不统一和农业养殖污染治理标准不统一等根源性问题发表意见。
“统一标准的问题比较复杂和敏感,关系到地方和企业切身利益,在工作过程中遇到了一些难点问题。比如区域划分问题,这涉及标准的针对性是否强,能否体现精准治污的问题。”生态环境部淮河流域生态环境监督管理局副局长周结斌坦言道。
“下一步,希望检察机关充分发挥公益诉讼职能,持续跟进监督南四湖流域生态保护长效治理,推动尽快在国家层面出台专门立法。”全国人大代表、山东省济宁市农产品质量监督检测中心主任于安玲同时提出,关注湖区群众退渔后的再就业问题,建议视情发展一些公益岗位等。
“要做好生态环境赔偿资金的合理使用,保障上岸渔民的生活。”对于湖区群众退渔问题,生态环境部环境规划院生态环境风险损害鉴定评估研究中心研究员於方也在关注。她表示,持续推进流域环境治理,目前还面临很大压力,农业农村生活污水、规模化养殖污染等问题需要持续关注。
“检察听证,让方方面面利益相关者充分参与进来表达诉求,展现了检察机关客观公正立场,同时提高办案质效,节约司法资源。”武汉大学环境法研究所所长、二级教授秦天宝建议,生态渔业养殖等要进一步统一标准,也推动自然保护区范围划定更加科学完善。
诚如听证员们所言,南四湖流域生态环境反弹的压力还很大,比如渔民生产生活方式的转变,还需要政策、技术支持,还有很长的路要走。张雪樵在对听证会进行总结时表示,老百姓的生计问题是天大的事。要进一步认识摆在面前的问题,坚持双赢多赢共赢的监督理念和协同之诉的职能定位,对长效治理问题持续跟进监督,进一步巩固南四湖流域生态环境持续向好的态势,为建设美丽、富饶的国之大湖持续努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