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为小河长们模拟进行一场环境公益诉讼庭审。中国环境报记者朱智翔摄
“啪”,随着法槌的敲响,一场特殊的庭审近日在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第二法庭开庭。杭州市建兰中学的14名小河长化身为了“审判长”“原告”“被告”“书记员”等,模拟浙江省第一起由环保组织作为原告的环境公益诉讼胜诉案件,进行了一场环境公益诉讼模拟庭审。
此次模拟法庭是由阿里巴巴公益基金会、联合国可持续发展教育杭州专业区域中心、桃花源生态保护基金会、绿色浙江、桃源里自然中心等共同组织的小河长青少年护水计划中的“阳光环境法庭”项目活动之一。该活动旨在纪念浙江省第一起环保组织发起的环境公益诉讼案件胜诉一周年,从小培养少年儿童的法律意识、环保意识,带动更多的社会公众参与生态环境保护。
走访对话,做好“阳光环境法庭”模拟“庭审”准备
“为办好这场环境公益诉讼模拟法庭,我们还特意提前组织开展了‘阳光环境法庭’小河长环境公益诉讼模拟法庭实践活动,通过举办讲座、走访对话等形式,让小河长们了解更多的环保和法律知识,为‘开庭’做准备。”绿色浙江秘书长忻皓说。
你知道阳光环境法庭的由来吗?你知道什么是环境公益诉讼吗?……今年5月15日,“阳光环境法庭”小河长环境公益诉讼模拟法庭实践活动在杭州市建兰中学“云”端开启。
活动开启当天,小河长们首先观看了《阳光下的法庭》宣传片,借由宣传片,杭州市科协委员、绿色浙江副秘书长董舒介绍了阳光环境法庭的由来,讲述了清水河污染案的环境公益诉讼的故事。
“在过去,当企业污染环境的时候,政府只能采取罚款措施,环境污染有着潜伏性、复杂性,企业的钱是罚了,但是企业所污染的土地、河流的生态环境损失却往往得不到合理的计算与修复。”董舒表示,河流就像是人身上的血管,血管出了问题,人会生病;河流出了问题,城市会生病。但是,河流不会说话、树木不会说话,这就需要有人能为他们说话、为他们代言。
对阳光环境法庭和环境公益诉讼有了初步了解之后,小河长们又在模拟环境法庭阳光导师、阳光时代律师事务所律师张泉和金逸凡的带领下,上了一堂生动的“环境与法制”科普课,学习到了环境公益诉讼由来与类型、环境民事公益诉讼规则、环境民事公益诉讼典型案例、模拟法庭采用案例讲解与角色分配等知识。
此外,除了课堂学习,小河长们还走进杭州市钱塘新区一家企业,与杭州市生态环境监察执法人员一起开展环境检查;走访浙江省生态环境科学科技研究院、阳光时代律师事务所和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了解环境监察、环境损害鉴定评估以及法庭审判流程等。
“通过学习走访,自己不仅近距离地了解了法庭庭审,又进一步地认识到了保护生态环境的重要性。”小河长吕芷萱说。
走上“法庭”,模拟浙江首例社会组织提起的环境公益诉讼案
“经过一个半月的走访学习,小河长们终于迎来了‘开庭’。”忻皓介绍说,“庭审”模拟的浙江首例由社会组织提起的环境公益诉讼案件,发生在2017年杭州市余杭区。
2017年4月,原本清澈见底的余杭区百丈镇百丈溪的溪水一片浑黄,污染水体绵延达3公里。公安民警和环境执法人员对现场联合摸排,最终发现溪边有一处隐蔽的非法处置危险废物加工点,厂房内存放50多个塑料桶,部分桶内装有不明液体,公安和检察机关随即介入调查。
经查,犯罪嫌疑人洪某系无收购废液资质的个体户。自2016年10月开始,洪某伙同他人在浙江、江苏、安徽三地收购190余吨“蚀刻液”,运输至百丈溪边的非法处置点内,稀释后用废铁提取“蚀刻液”中的铜,同时将提取后的废液通过暗管直排至墙外沟渠。洪某每次通过控制水泵阀门仅偷排两三吨废液,这样经溪水稀释难以被发现。2017年4月13日晚,洪某着急回家忘关阀门,导致暗管大量排放“蚀刻液”污染溪水。
案情查明后,生态环境损害评估也随即启动。此外,绿色浙江作为原告还发起了针对该案的环境公益诉讼。
一年前,该环境公益诉讼历时近三年终于在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做出判决,被告方侵权企业被判处支付环境修复等费用3000余万元。随着法院的判决,这起案件也成为《民事诉讼法》修改确立公益诉讼制度以来,浙江法院立案受理的首例社会组织提起的环境民事公益诉讼案件,并入选了2019年浙江省环境资源审判十大典型案件之一。
围绕这起环境公益诉讼的“来龙去脉”,现场小河长们扮演的“审判长”“原告”“被告”“书记员”等角色可谓有模有样:“审判长”“审判员”认真审理,“原告”“被告”激烈辩论,违法事实、责任认定、赔偿评估一一确认、人证、物证一应俱全……整个过程下来,严格按照庭审规范流程进行,气氛庄严肃穆。
经过一个多小时的“审理”,“法官”最终宣判代表社会公益组织的“原告”胜诉,本次模拟法庭活动也就此落下帷幕。活动结束后,小河长们还获得了“阳光小律师”的荣誉证书。
“通过活动,在我的心里埋下了一颗学法懂法和保护生态环境的种子。”小河长们纷纷表示,自己未来也要成为一名律师,为河流代言,为环境发声,为保护生态环境伸张正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