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者乘坐高铁出行时,亲身感受过静音车厢的安静氛围,也留意到其背后的一套治理做法。通过在车厢内放置提示卡、适当调低广播音量、公示静音公约等明确规则,引导旅客自觉维护乘车环境。静音车厢的模式,给城市噪声治理提供了不少有益启示。
噪声扰民是群众反映强烈的民生痛点。不少矛盾纠纷并非缺少法律依据,而是相关各方对权利义务理解不到位,仅依靠事后处罚,很难从根本上解决问题。生态环境法典作出相应规定:第五百九十条明确,文化娱乐、体育、餐饮等场所的经营管理者应当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减轻噪声污染。按照第五百七十二条规定,在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禁止夜间进行产生噪声的施工作业;因特殊需要必须连续施工作业的,应当取得地方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或者地方人民政府指定的部门的证明,并在施工现场显著位置公示或者以其他方式公告附近居民。第五百八十四条规定,因公路、城市道路和城市轨道交通运行排放噪声造成严重污染的,设区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有关部门和其他有关单位对噪声污染情况进行调查评估和责任认定,制定噪声污染综合治理方案。法典划定行为红线、倡导共建共治,和静音车厢规则先行、自律为主的内在逻辑是相通的。借鉴高铁静音车厢经验推进噪声治理,需重点把握三个方面。
一是摸清路径,做好静音试点。静音车厢是从局部试点起步,再逐步推开,这一思路同样适用于城市噪声治理。要立足本地实际,选择部分街区、居民小区开展宁静区域创建试点。试点过程中兼顾城市烟火气与居民安宁诉求,不搞“一刀切”,及时总结可落地、可复制的做法。充分用好噪声地图等技术手段,同时通过试点压实餐饮、施工、交通等领域主体责任,推动餐饮商户定期检修降噪设施,施工单位严格落实夜间施工管控,引导机动车驾驶人遵守禁鸣规定,把降噪要求落到实处。
二是做实宣传,做好静音营造。良好的声环境不能只靠处罚倒逼,要借鉴静音车厢提示引导、公示公约的做法,把普法宣传做细做实。面向餐饮商户讲清法定降噪责任,向施工单位明确夜间施工须取得证明和公告的要求,向广大群众说明噪声管控边界、普及机动车禁鸣规定。宣传应避免简单说教,依托社区公告、门店张贴、线上科普等多种渠道,传递“安静也是公共权益”的理念,推动经营主体主动尽责,引导群众规范自身行为,从源头减少噪声纠纷。
三是推广经验,做好静音示范。试点取得成熟经验后,要及时总结推广。噪声治理需要多部门协同发力,把法典相关制度真正落地。生态环境、住建、公安等部门按照职责依法监管;发挥社区、物业的前端调解作用,噪声扰民问题优先劝导疏导,调解无效再启动执法程序;畅通群众举报渠道,鼓励公众参与监督,形成试点示范、宣传引导、依法监管的治理闭环。
高铁静音车厢的实践提醒我们,噪声治理不能陷入以罚代管的路径依赖。立足法典实施,借鉴静音车厢治理逻辑,坚持务实创新,多站在群众立场考量问题,平衡城市活力与居民安宁,把技术赋能和社会共识有机结合,才能持续守护好群众身边的静谧空间,更好回应人民群众对环境安宁的期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