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丽中国建设“十五五”规划》明确提出,“强化水生态环境保护”“统筹水资源、水环境、水生态治理,按规定压实河湖长管理责任”。水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经过“十三五”“十四五”两个规划期的持续攻坚,全国水污染治理取得历史性成就,但水生态系统修复、流域协同治理等深层次矛盾仍有待破解。站在新的历史起点,深入研判水生态环境保护形势、厘清思路、找准重点,对于推动“十五五”水生态环境全面改善,支撑美丽中国建设具有重要意义。
当前水生态环境保护形势
“十四五”碧水保卫战成效显著。一是顶层设计持续完善。长江保护法、黄河保护法及生态环境法典相继出台,为大江大河加强流域协同共治提供了坚实的法治保障;重点流域水生态环境保护规划印发实施,加快推进了“三水统筹”治理框架基本建立;此外,24个省份建立跨省流域横向生态保护补偿机制,“成本共担、效益共享、合作共治”的格局正在形成。
二是水质改善实现历史性跨越。2025年,全国地表水达到或好于Ⅲ类水质断面比例实现“十三五”以来的“十连升”,长江干流连续6年、黄河干流连续4年全线水质保持Ⅱ类,太湖连续两年水质达Ⅲ类。
三是水生态保护破局起步。长江流域率先开展水生态监测评估试点,土著鱼类物种数量较前期明显增加,水生态系统功能逐步恢复。河湖生态流量管理办法出台实施,重点河湖生态流量保障目标基本覆盖。美丽河湖保护与建设行动全面启动,国家层面已形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示范案例。
四是风险防控能力稳步提升,现代治理体系不断健全。饮用水水源水质稳中向好,城乡饮用水安全保障水平持续提升;汛期污染和水华防范能力进一步加强,入河排污口监管制度体系全面建立,国家水污染物排放标准构建起覆盖主要行业的管控体系,治理的法治化、精细化水平持续提升。
水生态环境保护任重道远。一是水生态环境保护不平衡、不协调的问题突出。一些地方“干流好、支流差,平时好、汛期差,规上好、规下差”的问题还比较突出。部分地区水质达标后治理投入和监管力度有所放松,个别区域水质反弹,雨季溢流、设施运行不稳定等问题时有发生;一些县城、城乡接合部等区域水体黑臭问题仍较为突出,已成为群众身边的急难愁盼问题;城乡面源污染已逐步上升为制约水环境持续改善的主要矛盾;一些河湖水体水生态失衡,2025年重要湖库富营养状态占比达28.4%,蓝藻水华时有发生。
二是水生态保护短板亟待补齐。国际经验表明,水质达标只是水生态环境保护的阶段性目标,实现水生态系统健康才是未来治理方向。“十五五”时期,我国流域治理正处于从“治污水”向“护生态”转型的关键阶段,顺应时代发展,统筹水资源、水环境、水生态治理,是推动水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支撑高质量发展的必然选择。
“十五五”水生态环境保护思路
“十五五”流域水生态环境保护要锚定美丽中国建设总目标,立足“承前启后、扩面提质”的阶段定位,推动实现水生态环境质量全面改善。一方面,承接“十四五”污染防治攻坚成果,按规定压实河湖长管理责任,持续巩固水环境质量,防止问题反弹;另一方面,着眼2035年美丽中国建设目标,全面布局水生态保护修复,加快补齐水生态短板,为“十六五”实现生态环境根本好转筑牢基础。
在总体思路上,一以贯之统筹水资源、水环境、水生态治理,加快构建重要流域上下游贯通一体的生态环境治理体系,以全面推进美丽河湖保护与建设为主线,以解决全流域和跨省界突出问题为重点,推动治水工作实现4个转变:一是约束性指标从“好Ⅲ水质比例”向“优良水体比例”转变;二是工作重心从“污染防治攻坚”向“污染防治攻坚和生态系统优化”转变;三是责任落实从“行政辖区负责”向“行政辖区和流域上下游共同落实”转变;四是项目谋划从地方自主谋划分散项目向以美丽河湖为单元谋划综合性重大工程转变。
“十五五”水生态环境保护重点
约束性指标要求更加综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纲要》和《美丽中国建设“十五五”规划》将“优良水体比例”列为约束性指标,是水生态环境目标体系的重大调整。“优良水体比例”是指在水质的基础上,叠加水生态指标,综合确定水生态环境达到“优秀”和“良好”状况的水体占全部水体的比例,能够更为全面地反映水生态环境状况,有利于引导各地重视水生态系统健康,加快补齐水生态保护修复短板。
统筹污染治理和生态保护。一方面,巩固拓展攻坚成效,明确长江、黄河、淮河、海河、珠江、松花江、辽河等流域
标志性成果。全面建成入河排污口监测监管体系,加快城镇污水收集处理设施建设改造,基本消除县乡黑臭水体。深化工业园区、农业面源、船舶与港口码头水污染治理,持续削减主要水污染物排放总量。另一方面,支持各地开展水生态环境状况调查评估,全面掌握流域水生态环境综合状况,通过完善河湖生态流量目标管理体系,因地制宜修复水生态系统。同时,以美丽河湖建设为抓手,加强群众身边水体保护治理,推进美丽水细胞建设,做好江河湖库清漂,打造一批“清水绿岸、鱼翔浅底”的示范样板,让老百姓真切感受到河湖之美、生态之变。
推进流域上下游贯通一体。一是优化“流域—控制区—控制单元”三级分区管理,加强流域水生态环境质量目标管理,优化调整水功能区划及管理制度。二是深入开展流域横向生态保护补偿,扩大跨省流域补偿覆盖范围,探索将总氮、水生态等要素纳入补偿范畴,丰富资金补偿、产业协作、人才交流等多元化补偿方式,激发上下游协同保护的内生动力。三是统一流域治理标准与监测规范,完善适用于全国的水生态调查评估技术体系,健全跨区域、跨部门联合执法、应急联动、信息共享机制,协同解决跨界水污染问题。
布局系统性整体性重大工程。以城市全域建成美丽河湖为重点,统筹实施水质巩固、生境修复、生态提升等工程措施;针对重点流域、重点污染物,推进深度治理与源头减排。推动约150个河湖水生态环境状况达到优良;以长江、黄河、珠江、淮河、松花江等流域为重点,开展总磷浓度超标断面整治和水生态综合治理;实施一批国控入海河流总氮治理与管控工程;统筹开展太湖、丹江口库区等30个重点湖库生态保护治理,进一步提升湖库富营养化防治水平和应急处置能力。通过重大工程的集中投入,实现“实施一个工程、改善一片流域、形成一套模式”的综合效益。
作者单位:生态环境部环境规划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