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四川省东南部,丘陵起伏、水系纵横的泸州市泸县石桥镇的绿色竹林里,一场“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生动实践正在上演。
“森林+土地”多要素自然资源资产组合供应,是泸县实践的关键。它破解了丘陵地区资源碎片化与效益低下的双重困境,探索出一条“空间重构—产权组合—生态增值—共治共享”的生态保护与经济效益双赢新路径。
这不是一次简单的资源流转,而是一场通过空间重构、产权创新、科技赋能与利益共享,将“散、小、弱”的自然资源,整合为一个规模化、高附加值的727.8亩“资源包”,通过市场之手,转化为321.5万元的直接收益和一条可持续的绿色发展之路。
“打包”“散弱小”资源,系统解决农民急盼创富增收问题
提起泸县的“森林+土地”多要素自然资源资产组合供应,绕不开一个人——胡运华。
胡运华是泸县太伏镇人,5年前,从福建务工返乡后,和朋友一起在农丰村租下100亩低效林地引种绿竹,因其笋酷似龙牙,被称为“龙牙笋”。2023年,首批龙牙笋上市,很受消费者欢迎。“我们的龙牙笋非常鲜嫩,但种植面积太小,规模上不去,根本不能满足市场需求。”胡运华回忆说,因为销量好,当时有了扩大规模的计划。
后来,他组建了泸县盈鼎农业科技有限公司,林地流转面积也扩展到了3000亩,配套的竹笋制品加工厂今年也即将投入使用。胡运华建立的绿竹基地一跃成为泸县规模最大的龙牙笋种植加工主体。
他的龙牙笋之路之所以越走越宽,得益于泸州市的政策。2024年,泸州市统筹推进建设用地、林地等多要素自然资源资产组合供应,选取丘陵地貌显著的泸县石桥镇开展试点。
为何是泸县?在泸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副局长胡凌看来,泸县是典型的川南丘陵农业大县,生态资源丰富,但受困于“三多三少”:林地资源多、坡耕地多、低效用地多,产业用地少、经济收益少、连片资源少。资源“散、小、弱”,管理条块分割,导致生态保护与经济发展难以协同,农民急盼创富增收。
为何要组合供应?胡凌解释,规模化发展林业产业,通常需获得集体林地的经营权;而要配套建设烘干厂、加工厂等,就需要获得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两个不动产权证,需要两个途径分别取得,既耗时又耗力。”
“破题的关键在于系统性思维与顶层设计。”胡凌告诉记者,泸县的改革,始于规划与政策的“双轮驱动”。在规划上,泸县跳出单点开发局限,编制《泸县土地综合整治与生态修复规划》,将全县划分为6个镇级片区实施单元,开展全域全要素整治,系统性解决耕地碎片化、空间无序化、资源利用低效化和生态质量退化等复合性问题。“在石桥镇的试点中,规划清晰地框定了生态保护底线和开发建设边界。
”
另外,层级完备的政策配套体系要设计好。市级层面出台《开展自然资源资产组合供应试点的通知》和交易规则,搭建起基本框架;县级层面制定出更为细致的实施办法、低效用地再开发试点方案等,确定各类管控要求和建设标准能落地。胡凌认为,“这套‘组合拳’确保了试点工作有章可循、风险可控。”
破解确权、定规与入市难题,市场机制激活沉睡资产
2024年11月22日,经泸州市农村产权交易中心公开交易,胡运华所在公司一举竞得农丰村715.5亩集体林地和12.3亩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他的“笋王梦”迈出了关键的一步。
“这一总面积727.8亩的打包组合,不是简单叠加,而是通过产权纽带,将不同属性、不同管理要求的资源要素进行整合。”胡凌表示,这也为后续规模化、复合化开发利用创造了前提条件,真正实现了从“零散资源”到“整合资产”的升级。
该如何厘清历史旧账、明确权责边界?又该如何通过市场交易,让资源资产实现其应有价值?在资源整合过程中,泸县面临着挑战。
“这个过程,体现了确权登记与市场规则设计的重要性。”胡凌介绍,第一步,是攻坚产权基石,化解历史遗留难题。
资源盘活的前提是产权清晰。面临林权制度改革中遗留的四至(土地科学用语,一宗地四个方位与相邻土地的交接界线)界限争议、面积误差、合同缺失等问题,泸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联合镇村采用无人机航拍、实地勘界与历史资料核实相结合的方式,多次召开村民代表大会进行民主调解,构建起“县调度、乡主责、村前哨、民参与”的四级联动纠纷调解机制,分层分级闭环处置争议。
在胡凌看来,“技术+民主+制度”的制度,有效解决了历史遗留问题,实现了权属信息可追溯、可查询,为资产流转奠定了坚实的法律基础。
“第二步,是设定生态与使用‘双约束’,确保发展不偏离绿色轨道。”胡凌介绍,为防止“一卖了之”和野蛮开发,泸县在出让前就明确严格的约束条件。如,对建设用地部分,限定其只能用于农产品初加工、冷链仓储等轻污染产业,容积率、建筑高度设上限,并要求配套建设绿化隔离带;对林地部分,要求竞得人必须履行当年或次年更新造林的义务,严禁闲置撂荒和使用高毒农药,并承担护林防火、生物防治等生态责任,确保开发行为始终在环境容量和生态红线之内。“将生态修复责任内化于资源开发利用全过程。”
第三步,创新交易规则,吸引社会资本稳健进入。泸县探索适应农村实际的灵活产权安排和交易流程。深化“三权分置”改革,林地经营权流转年限定为30年,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允许企业灵活选择使用期限,并可分期缴纳价款、分期办理产权证书,降低企业初期投资压力和风险;严格规范交易流程。
在充分尊重群众意愿基础上,历经集体决策、审查批准、第三方评估、平台公开交易、签订合同等环节,最终727.8亩、30年经营权的“资源包”以321.54万元成功觅得“归处”。
产业融合与利益共享,发展红利惠及当地农户
农丰村党支部书记屈自成透露,项目总收益321.54万元中,扣除政府入市增值调节金10.7万元后,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户获得总收益310.8万元,占比达96.6%。同时,合同约定“用工优先本地村民、采购优先本地原料”,确保产业发展红利惠及当地农户。
交易不是终点,而是价值实现的起点。
为实现利益共享,由村集体经济组织主导成立的村级股份经济合作联合社,统筹管理流转收益,建立兼顾短期分红与长期发展的分配模型,实现“资源有收益、就业有岗位、集体有积累、发展有后劲”的共赢格局。
“我们打算进一步扩大种植面积,建成1万亩绿竹基地。等万亩绿竹基地建成,加工厂全面投产,能带动更多人就业,到时候大家的收入还能再涨。”胡运华说。目前,基地已带动周边100余名村民就近务工,人均年收入超2.4万元;通过“基地+农户”模式,为农户提供种苗和技术支持,并承诺保底收购,农户每亩年收益达6000元,显著高于传统农林产业。此外,村集体通过入股合营实现分红增收。
“以前,村里的林地都是粗放式管理,基本靠天吃饭,没什么经济效益。现在,我们家流转了3亩林地,一次性拿到了5年租金1050元。”农丰村50多岁的黄荣华告诉记者,除了林地流转收入外,每个月在基地务工还有1000多元工资收入。
目前,石桥镇竹笋种植总规模达3285亩,主要聚焦绿竹笋规模化种植。其产品具有肉质厚实、鲜甜可口的特点,年亩产1.15吨,亩均收益超万元。采摘期集中在4月—10月,与市场其他竹笋错峰竞争。
在泸县石桥镇党委书记王勇看来,新项目建成运营后,预计可为石桥镇提供长期就业岗位约150个,每年增加本地村民务工收入约225万元,实现村民工资性收入稳定增长。王勇表示,竹笋种植提升了当地林地的经济效益,绿竹产业的发展,还带来了生态价值和防火效益,形成“以竹养林、以林促产”的良性循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