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态环境部等六部门日前联合印发《土壤、地下水和农业农村生态环境保护“十五五”规划》(以下简称《规划》)。根据《规划》,到2030年,农用地和建设用地土壤环境安全得到有效保障,土壤和地下水环境质量稳中向好,农业绿色发展水平明显提高,美丽乡村建设取得新的重大进展。

《规划》设置了多项关键约束性指标。以2025年为基准,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目标从93%左右提升至95%以上,建设用地安全利用应实现全面保障;地下水优良水质比例(Ⅰ—Ⅳ类)目标设定为高于78%,地下水污染源监控点位污染指数5年累计降低30%以上。在美丽乡村建设方面,整县建成比例目标从20%提升至55%,全国行政村环境整治数量新增8万个,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从55%提高到70%,全国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从80%以上提升至85%以上。
针对上述指标,《规划》部署了五方面任务,包括强化建设用地风险管控、加强农用地生态环境保护、深化地下水污染协同防治、推进美丽乡村建设、提升治理效能。
在建设用地风险管控方面,《规划》建立了覆盖企业生产、地块腾退、再开发全过程的管控体系。对在产企业,要求动态更新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名录,隐患排查整治合格率需达到95%以上,并推动化工园区实施“一企一管、明管输送、实时监测”;对腾退地块,专门针对长江沿线一公里范围内化工企业开展土壤污染专项治理,建立“查、用、治、管”体系并动态更新清单;对再开发地块,严格将土壤环境管理要求纳入供地管理,未完成调查评估的地块不得办理相关用地手续,同时引导“存量优先”理念,支持大型污染地块合理分期分片治理。
在农用地保护方面,《规划》在分类管理基础上突出源头防控,整县推进农用地土壤重金属污染溯源和整治,建立并动态更新污染源清单,在重点区域执行颗粒物和重金属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通过监测土壤重金属、大气沉降和灌溉水质,切断污染物进入农田的链条。并对黑土地提出加大保护性耕作推广力度、加强质量跟踪监测的要求,对盐碱地综合利用要求避让生态环境敏感区并建设生态缓冲带。
在地下水污染防治方面,《规划》提出强化县级及以上集中式地下水型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的调查评估,健全优先防控水源地台账,推进化工园区地下水环境监测体系建设,明确建设5个地下水污染防治先导区,并探索地下水资源和环境协同管控,研究制定泉域保护范围及岩溶强发育区域的划定方法。
在美丽乡村建设方面,提出整县推进建设行动,梯次推进全域覆盖。在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上,优先采用资源化利用模式和无动力、微动力设施,优化调整低效无效设施,重点对日处理100吨及以上设施健全运维管护长效机制。《规划》同时部署了农村小微水体治理工程,综合运用卫星遥感和人工智能等技术开展排查,制定“一水一策”治理方案。在农业面源污染治理上,要求以畜牧大县为重点优化养殖布局,推进粪污收集处理和资源化利用,全国秸秆综合利用率稳定在88%以上。
记者注意到,《规划》提出开展第二次全国土壤污染状况普查、全国地下水污染调查评价两项工作,并推动人工智能、物联网等新技术在生态环境保护领域的应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