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人大常委会2026年度立法工作计划》(以下简称《计划》)日前公布。《计划》显示,生态环境法典已审议通过。同时,今年还将继续审议水法(修改)和可再生能源法(修改),初次审议南极活动与环境保护法,并开展围绕生态环境法典等重要法律的专项审查和集中清理工作。
《计划》明确提出,“以生态环境法典出台为契机,确立生态环境法律部门,推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与时俱进、完善发展”。
除生态环境法典外,《计划》提出,完善生态环境保护法律制度,制定南极活动与环境保护法,修改水法、可再生能源法。
在19件初次审议的法律案中,明确列出南极活动与环境保护法。
此外,在预备审议项目中,列出了若干与生态环境密切相关的法律修改任务,包括节约能源法、防洪法等。
《计划》提出要服务党和国家工作大局,加强法律案审议和起草工作。加强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审议法律案工作,将生态环境法典草案、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草案、国家发展规划法草案提请第十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审议,扎实做好代表研读等各项准备和组织工作。依法按程序完成法律清理工作。
《计划》还强调要加强立法全过程宣传解读。贯彻实施法治宣传教育法,通过多种途径和方式,加强宪法法律宣传教育,结合生态环境法典、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国家发展规划法等重要法律的公布施行,用鲜活生动的方式讲好中国立法故事。以生态环境法典出台为契机,确立生态环境法律部门,推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与时俱进、完善发展。实施好法工委发言人等机制,及时通报常委会立法工作进展,运用好基层立法联系点等平台,加强与相关部门、新闻媒体的沟通协作,增强立法宣传解读整体实效。进一步加强法律文本外文翻译工作,积极推动宪法的多语种翻译工作,通过审译专家委员会和相关平台机制,积极宣介我国法治建设成就。
据悉,《计划》于2025年12月24日由第十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57次委员长会议原则通过、2026年4月20日第十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65次委员长会议修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