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群众满意就是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的生动体现
作者: 来源:中国环保协会 发布时间:2026-03-25 00:53:39 浏览()次

当前,各地正在深入开展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学习教育。对于生态环境部门而言,什么是正确政绩观?答案或许就藏在那些看似不起眼、却时刻影响着人民群众日常生活的一桩桩小事里。笔者认为,把人民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解决好,让人民群众满意,就是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的一种生动体现。

浙江宣传微信公众号3月23日刊发布文章《领导干部要善于听“骂声”》,文中回顾了习近平总书记在浙江省工作期间,在湖州调研时给当地党员干部留下的一个重要问题:如何从群众十分重视、干部容易忽视的“小事”入手,建立健全为民办实事长效机制?这一问,直指要害。早在二十多年前,习近平总书记就深刻洞察到,群众身边的“小事”并非小事,而是关乎民心向背的大事。正是这种对“小事”的高度重视,为后来浙江乃至全国建立健全为民办实事长效机制埋下了思想的种子,也为我们今天理解正确政绩观提供了重要的思想源头。

观察近年来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不难发现,“解决群众身边的小事”已经成为国家制定政策条例时的重要考量,并越来越多地落实到具体实践中。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条例》,将“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生态环境问题及处理情况”作为督察的主要内容之一,传递出鲜明的价值导向。这意味着,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不仅聚焦“硬骨头”,也把目光瞄准困扰群众的“小问题”。从黑臭水体到噪声扰民,从垃圾清运不及时到餐饮油烟直排,这些看似细碎的问题,很多都是在督察的推动下得到了有效解决,让群众切实感受到了生态环境改善带来的获得感。截至今年1月初,督察受理转办的35.9万件群众信访举报件,绝大多数已经办结或阶段性办结。一封封感谢信、一个个致谢电话、一面面锦旗,就是群众对中央生态环保督察、也是对生态文明建设的认可。

今年全国两会上,生态环境部部长黄润秋在“部长通道”上回答记者提问时的一番话,也为今后一段时期的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确定了思路。他指出,我国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但与美丽中国建设的目标相比,基础还不够稳固,人民群众身边还有许多突出的生态环境问题需要解决。他特别提到小微水体的污染问题:这些人民群众“家门口”的污染看起来小,但是直接关系到老百姓的福祉。所以要把治理重点、着力点向农村地区、向城乡接合部、向县城进一步延伸。这种对“小微”问题的关注,正是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的体现。

当然,强调重视“小事”,并不意味着弱化重大工程的意义。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长江大保护等重大国家战略,无疑是美丽中国建设的重要支点,功在当代、利在千秋。重大工程解决的是结构性、根源性问题,而身边小事解决的则是感知性、获得感问题。二者不是非此即彼的对立关系,而是相辅相成的整体。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既要有一张蓝图绘到底的战略定力,也要有于细微处见精神的为民情怀。在抓好重大工程建设的同时,把细枝末节同样放在心上、抓在手上,才能让生态环保工作既有高度、更有温度。

致广大而尽精微。生态环保工作既要胸怀“国之大者”,服务美丽中国建设大局;也要办好“民之小事”,用心用情用力解决群众的“急难愁盼”。从人民群众身边的一桩桩小事做起,持续推进美丽蓝天、美丽河湖、美丽海湾、美丽城市、美丽乡村建设,让人民群众真真切切地感受到大美中国,感受到美丽中国就在推开窗户就能感受到的清新空气中,就在走出家门就能看到的清澈溪流里。不断提升的群众满意度,就是对我们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最动人的嘉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