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生态环境部日前发布《建筑垃圾污染控制技术规范》《废光伏设备回收处理污染控制技术规范》《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污染控制技术规范》国家生态环境标准。同时,发布了试行版《矿区历史遗留固体废物污染隐患排查评估技术规范》《石油天然气开采业固体废物污染控制技术规范》国家生态环境标准。
近年来,我国建筑垃圾造成的生态破坏和环境污染问题多发,主要为违规倾倒与随意填埋、堆存管理不规范、跨省倾倒、生活垃圾与建筑垃圾混合、收运体系不健全、消纳处置场所应建未建等。《建筑垃圾污染控制技术规范》规定了建筑垃圾产生与收集、贮存与运输、利用与处置过程的污染控制要求,以及污染物监测和环境管理要求。并提出建筑垃圾污染控制的总体要求:建筑垃圾产生单位应减少产生量,并进行源头分类,宜进行原位利用,工程施工过程采用清洁生产技术等措施减少污染物含量,提高资源化利用率。
《废光伏设备回收处理污染控制技术规范》适用于废光伏设备回收处理全过程的污染控制,规定拆卸、收集、运输、贮存、拆解、综合利用和处置等过程,应遵循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原则,应优先采用能耗低、资源回收率高、污染物排放量少的工艺和设备。提出回收处理企业应具备符合环保要求的贮存场地,并实行封闭式规范管理(采用移动式设备处理的企业除外),废光伏设备处理前应考虑类别、规格、结构以及含有的特征污染物,制定相应处理方案,明确拆解流程和利用处置去向,不应直接将废光伏设备及其拆解产物填埋、丢弃、混入生活垃圾和建筑垃圾。同时,对光伏层压件及其金属、非金属材料综合利用过程中,废水、废弃的排放浓度做出规定。
《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污染控制技术规范》这项规范在2010年版本上修订发布。记者注意到,本次修订的主要内容包括:细化贮存过程污染控制要求、拆解过程污染控制要求;增加产物利用处置污染控制要求、废弃电器电子产品类别,删除原版中关于实施与监督相关内容。
值得一提的是,对废光伏设备、废弃电器电子产品的回收处理,两项标准均强调应遵循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原则,采用绿色、低碳、清洁生产工艺,提高综合利用水平,减少环境污染是其共同目的。
《矿区历史遗留固体废物污染隐患排查评估技术规范(试行)》适用于矿区历史遗留固体废物污染隐患排查评估,规定了矿区历史遗留固体废物污染隐患排查评估过程中排查准备、采样调查、结果评估分析、质量保证与质量控制、报告编制等技术要求。
《石油天然气开采业固体废物污染控制技术规范(试行)》规定了陆上石油天然气开采过程产生的水基岩屑和含油废物等固体废物污染控制的总体要求,收集、贮存、转移、利用、处置过程及利用产物(包括剩余固相和回收的矿物油等)的污染控制要求,以及环境和污染物监测要求。适用于陆上石油天然气开采业,固体废物在收集、贮存、转移、利用、处置过程及利用产物的污染控制,海上石油天然气开采产生的固体废物转移至陆上利用处置时,污染控制可参照本标准执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