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的建议》指出,要加快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建设美丽中国,并明确要“完善多元化生态补偿机制,因地制宜拓展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渠道”。面向“十五五”,要不断完善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因地制宜拓展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渠道,统筹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与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我国生态产品价值实现工作稳步推进
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日趋完善。2021年,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建立健全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的意见》,将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进行了系统化、制度化阐述,我国建立健全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工作进入全面推进阶段。党的二十大提出“建立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提出“健全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2024年7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的意见》提出“完善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进一步提出“因地制宜拓展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渠道”。从首次搭建制度框架到建立、健全、完善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再到因地制宜拓展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渠道,国家政策层层递进。同时,国家发改委会同生态环境部、财政部等部门印发《关于加快建立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的实施方案》,明确相关重点任务落实举措及分工等。多部委陆续出台配套政策,为各地因地制宜推进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提供了制度保障和政策支撑。
生态产品价值实现路径不断丰富。各部委围绕生态产品价值实现开展了多项改革试点和制度探索。国家发改委印发两轮国家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试点名单,探索政府主导、企业和社会各界参与、市场化运作、可持续的生态产品价值实现路径。生态环境部以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实践创新基地为载体,推进重点生态功能区、生态保护红线、自然保护地等生态功能重要区域生态保护补偿,探索生态产品价值转化通道。启动全国温室气体自愿减排交易市场,支持造林碳汇、红树林营造等碳汇类项目通过市场机制获取核证自愿减排量收益,成为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的重要渠道。实施生态环境导向的开发(EOD)模式试点项目,带动相关企业、金融机构等多元主体参与生态产品经营。同时,自然资源部开展了自然资源领域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试点。
因地制宜的实践探索成效初显。各地积极探索符合当地实际的生态产品价值实现路径,涌现出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典型案例,把生态优势不断转化为发展优势。例如,浙江省丽水市打造“丽水山耕”“丽水山居”“丽水山景”“丽水山路”“丽水山泉”等“山”字系的区域公用品牌,在一定程度上实现生态产品增值溢价。北京市延庆区探索完善生态系统调节服务价值与GDP交换补偿制度,建立区、街道、乡镇等行政区域全覆盖的生态权益分配、共享机制。湖南省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的十八洞村,主动挖掘生态环境潜力,因地制宜发展生态农业、生态旅游等特色产业,实现了从“精准扶贫”到“生态富民”的蝶变,各地生态产品价值转化典型模式不断涌现。此外,国家层面还推动建设生态产品交易平台,支持地方探索“生态银行”“两山基金”“绿色金融”等多元化实现路径。
因地制宜拓展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渠道面临的挑战
转化路径同质,区域特色难以发挥。生态产品价值实现路径与区域类型、资源禀赋、产业基础等脱节是因地制宜推动生态产品价值实现面临的严峻挑战。一方面,存在生态产品价值实现路径同质化倾向,未能充分体现各地生态资源禀赋、文化特征与产业发展基础的多样性,导致“千地一面、一品多仿”现象突出。例如对森林、河流等纯公共性生态产品采用统一的生态补偿模式;生态产品交易平台的建设主要集中于碳排放权、排污权等准公共性产品交易,导致经营性生态产品(如生态农产品、旅游服务)的创新不足。另一方面,有些地区简单模仿成熟案例而非探索本土化路径,缺乏针对本地资源禀赋、生态功能和发展阶段的差异化设计,导致资源配置效率低下、区域特色难以发挥,消费者审美疲劳,溢价空间被同质化竞争消耗,容易导致资源浪费,制约生态优势向经济优势高效转化。
能力建设不均衡,生态产品价值转化效果不佳。生态产品价值实现需要较强的技术、资金、人才和制度支撑,而我国生态资源富集地区多为中西部、山区、林区、湖区等地区,地方财政能力弱、基础设施差、市场发育不足,难以支撑生态产品价值实现的全过程。一方面,基层缺乏生态资源调查、价值评估、项目设计、市场运营等专业技术能力,导致“有资源、难开发”“有项目、难落地”。另一方面,生态产品多处于价值链低端,以初级产品、原材料输出为主,缺乏深加工、品牌打造和市场营销能力,附加值低、竞争力弱。虽然部分地区探索建立了“生态银行”“两山公司”等平台,但缺乏专业运营团队和可持续商业模式,面临“空转”风险。
依赖“货币化”路径,阻滞生态红利持续释放。推动生态产品价值实现的初衷是处理好生态环境保护和经济社会发展的关系,同时引导社会各界主动参与生态环境保护,并不必然以货币形态呈现,若给涵养水源、净化空气、调节气候等调节服务贴上货币标签,极易因缺乏公允市场参照而陷入“估值虚高无人埋单、估值过低贱卖生态”的困境,甚至诱发政策空转。反观国际经验,美国湿地缓解银行把湿地功能折算为“湿地信用”,德国生态账户用“生态积分”记录生态增益,澳大利亚生物多样性信用按面积与个体数生成可交易单位,均采用“积分量化+市场议价”模式,既保留生态价值的可衡量性,又为市场留下弹性空间。相比之下,我国目前通常是把生态产品价值“货币化”,一些地区难免陷入“算不出价就实现不了”的误区,不少地方仍将生态产品价值简单换算成货币,把交易环节异化为“财政埋单”,金融资本和社会力量难以真正进入生态环境保护领域。
因地制宜拓宽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渠道的建议
摸清生态产品价值底数,为因地制宜拓宽实现渠道提供保障。一是厘清各地生态产品有哪些。系统厘清生态资源、生态资产和生态产品等相关概念的内在逻辑与边界,优化调整生态产品概念体系,研究制定生态产品概念界定与分类指南,把清新的空气、清洁的水体、洁净的土壤、良好的生态系统等公共产品,与有机米、生态鱼、碳汇林等商品分类列清单。二是探索研究生态产品准入正负面清单。产地水环境质量、环境空气质量、土壤环境质量、生态质量等核心指标达不到当地要求的,不得定义为生态产品,确保进入市场的生态产品真正源于优质生态环境。三是掌握各地生态产品底数。探索灵活多样的生态产品价值核算方式,优化生态产品价值核算技术规范,给出菜单式指标体系,分别配套“面积+功能”“面积+结构”“个体+生境”等多维指标,各地因地制宜选择指标组合,建立动态化、智能化的生态产品价值评估监测机制,实现对生态产品实时监测和精准评估,确保生态产品与转化路径相匹配、可持续。
分区分类转化,保障生态产品价值实现路径与资源环境承载力相适应。在生态优势区,强化优质生态产品供给,推动碳汇、道地药材、高山茶叶等生态产品规模化、标准化、品牌化发展,扩大生态产品产业规模,打造集“保育—加工—交易—文旅”于一体的生态经济综合体,使生态产业成为生态优势地区的战略性新兴产业。在农业主导区,拓展农业多种功能,制定区域公用品牌标准,重点推广生态种植、农光互补、休闲采摘、研学康养等融合业态,推动优质、绿色、特色农产品渠道可追溯,实现“产地生态化、产品品牌化、渠道数字化”,让生态溢价稳定转化为农民增收。在城镇地区,要把提升生态环境质量作为普惠性民生工程和营商环境名片,系统推进城市绿道、口袋公园建设及河湖湿地修复,提供更多优质生态产品,依托良好生态环境嵌入健身、文化、科普等复合功能,让人民群众在家门口享受清新空气、洁净水体与优质休闲空间,切实增强获得感、幸福感。
科学可持续转化,保障生态产品价值实现路径与经济社会发展阶段相匹配。一是坚持梯度推进。要差异施策,不得脱离地方财力、市场深度和人才储备实际,防范“高大上”工具无法落地。要立足县域发展阶段和生态资源禀赋,优先采用易操作、可复制的路径,避免盲目建设交易平台、数据中心等“盆景式”工程。二是实行“一县一策”。构建差异化转化通道,因地制宜选择与资源禀赋、环境容量相匹配的多元转化路径,真正把生态优势转化为经济优势。例如,县域经济体量显著低于全国平均水平的地区,先行推广财政补偿、政府购买等“输血式”渠道;县域经济体量显著高于全国平均水平的地区,要探索创新绿色金融模式、培育交易市场等。三是加强能力建设,优化职责定位。政府逐步从单一的自然生态监管机构,转变为市场化生态产品价值实现体系的监督机构,交易环节由供需双方自主议定,既跳出“货币化”死结,又放大资源配置效率。
作者单位: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研究中心、生态环境部环境与经济政策研究中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