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层生态环境执法新思路:监管做“减法”,服务做“加法”
作者: 来源:中国环保协会 发布时间:2025-11-10 09:20:36 浏览()次

当前,基层生态环境执法工作正面临新的挑战。传统执法模式已难以适应新形势要求,亟须以转型促提升、以服务强监管,不断提升执法效能和服务水平,为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筑牢生态环境屏障。

将普法贯穿执法全过程,提升企业自觉治污主动性

基层企业多为小微企业,且其中相当数量的企业由小作坊升级而来,企业整体生态环境意识较弱。传统生态环境执法以事后处罚为主要手段,短期内可以形成震慑,但难以从根本上提升企业的守法意识。在优化营商环境的背景下,基层一线执法人员需要将普法贯穿执法全过程,做到线上线下相结合、处罚与教育相结合,引导企业知法守法。

一方面,要打造“现场+非现场”精准普法体系,针对不同行业企业的生态环保痛点,编制差异化普法手册,或者通过微信群定期发送宣传视频、案例等,将“三同时”验收、排污许可、固废处置、减排技术、设施运行维护管理等专业知识推送给企业,实现定向、精准普法。另一方面,推行“执法+普法”同步模式,在现场检查时要善于发现问题,对照问题主动讲解相关环保法规条款,督促指导企业整改。这种转型契合“普法宣传—教育引导—告诫说理—行政处罚—监督整改”的渐进式执法模式,帮助企业补齐环保短板、强化治污者责任,有助于从源头降低生态环境风险。

“线上+线下”立体巡查,监管与服务有机统一

长久以来,基层执法检查频繁,增加了企业负担。当前提出的一次进门“一查清”“综合查一次”以及年度执法检查原则上不超过两次的要求,就是要推动全流程、全要素、全环节检查,减少多头检查、重复检查。不经常检查并不等于不监管,要更多运用不进门、不打扰的非接触式监管方式。

基层生态环境部门除利用在线监测、电力监控、视频监控等方式对管辖企业实施全天候监管外,还可以依托网格化管理体系划分重点监管区域和一般监管区域,充分运用无人机航拍等科技手段对高危企业、小微企业实行非接触式监管,不干扰企业正常生产,从而构建“线上+线下”的立体巡查网络,实时掌握企业排污动态,实现问题早发现、早预警、早处置。这种“无事不扰、有事必到”的巡查模式,既能有效防范环境违法行为,又可为企业创造一个正常生产经营的宽松环境,实现监管与服务的有机统一。

构建常态化、多元化的沟通渠道,推动政企协同治污

在传统生态环境执法过程中,执法人员与企业的互动多集中于行政检查等正式场景,而优化营商环境背景下的检查受到严格控制,与企业面对面交流的机会变少。如果缺乏沟通机制,容易导致企业不了解政策信息,监管人员不了解企业动态。“常联系”模式强调构建常态化、多元化的沟通渠道,拉近执法部门与企业之间的距离。

一方面,基层执法人员指导企业配备生态环保专职联系人,定期进行线上沟通,及时向企业推送最新生态环保政策、技术标准和部门管理动态信息,同时通过视频连线或视频短片、照片掌握企业排污状况或整改动态。另一方面,通过召开座谈会、约谈会等方式,当面充分听取企业意见建议,宣讲上级有关最新会议、通知精神,让企业及时了解政策走向,让执法监管工作更贴合企业实际需求。这种“隔而不断、放而不松”的“常联系”机制,既能提升执法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也能增强企业的获得感和满意度,推动形成政企协同治污的良好格局。

变被动接访为主动“下访”,深度化解矛盾

环境信访工作是送上门的群众工作。传统“坐等上访”的被动对应模式容易导致矛盾积累激化,主动“下访”是打通化解重复投诉、服务企业“最后一公里”的关键举措。针对企业与周边群众之间的环境纠纷,基层执法部门要建立“现场调解+跟踪督办”机制,执法人员紧盯投诉重点、难点、热点问题,不定期开展“回头看”,定期深入企业、工业园区周边,核查企业排污状态,亲身体验感受现场环境,倾听群众意见,宣传生态环境政策,推动双方达成共识。

通过变“被动接访”为“主动下访”,形成“发现问题—研判分析—精准处置—及时反馈”的闭环,既强化纠纷调处效果,深度化解矛盾,也增强群众对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了解,促进企业对整改工作的精准把握,营造和谐的执法环境。

坚持统筹兼顾,维护执法权威,护航企业发展

为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司法部门制定了一系列文书样版,规范了行政执法流程。生态环境执法人员不仅要按本系统的要求开展检查,还要兼顾司法部门的要求,共同构建“协同不缺位、履职不越位”的联动体系,既保障执法权威,又护航企业发展。

一方面,严格遵守“扫码入企”要求,突出精准效能,确保涉企检查“有清单、有记录、有反馈”,避免选择性执法、任性检查、运动式检查、以各种名义变相检查,能合并实施的行政检查不重复检查,能联合实施的行政检查不多头检查。同时,生态环境执法部门还要把好检查“统筹关”,加强系统内部统筹和条线统筹,避免内部多部门重复入企,落实一次进门“一查清”和“综合查一次”要求。

另一方面,生态环境部门需要平衡监管与服务,落实“首违不罚”“轻微免罚”清单,对企业非故意导致的生态环境问题,优先指导整改而非直接处罚,以“柔性执法”体现温度。

作者单位:湖南省岳阳市生态环境局汨罗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