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完成首例政府原价回购排污权交易
作者: 来源:中国环保协会 发布时间:2025-07-03 12:49:20 浏览()次
当企业环保设施升级后,排污权指标出现富余,这笔不再使用的资源如何处置?福建省厦门市近日通过完成首例政府原价回购收储排污权指标交易给出了答案。
“电气硝子玻璃(厦门)有限公司液晶用玻璃生产线项目是厦门市重点发展产业项目。项目的化学需氧量、氨氮、二氧化硫等排污权,是2016年通过将政府储备的排污权以协议出让方式取得的。”厦门市生态环境局相关负责人介绍,2024年,公司工业废水处理设施提标改造,形成不再使用的富余排污权。
根据《厦门市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第二十四条规定,《厦门市重点发展产业指导目录》范畴的市级以上重点项目的不再使用的排污权指标,由政府原价回购。
厦门市生态环境局在收到企业回购需求后,立即启动服务,按相关规定安排预算,协助海峡资源环境交易中心启动交易流程。最终,企业收到了13.5万元回购款,实现排污权指标回购交易无缝衔接。
作为全国首批排污权交易试点城市,厦门在该笔排污权指标交易实践中实现了首次贯穿政府原价回购收储全生命周期、首创重点项目指标保障机制、构建了排污权“企业减排富余—政府回购收储—市场流通交易”闭环体系等新突破。
厦门市生态环境局相关负责人表示,下一步,将继续鼓励新建排污单位控总量、现有排污单位腾总量,促进产业转型升级和环境质量改善。
编辑:尚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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