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级生态环境部门人少事多困局如何破?抓好作风建设提升治理能力是关键
作者: 来源:中国环保协会 发布时间:2025-06-12 08:33:56 浏览()次

云南省临沧市凤庆县面积约3335平方公里,人口38万余人,截至2022年底全县市场主体总量近2.9万家。据不完全统计,全县进行环评、排污登记、辐射安全许可审批及备案和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的企业和项目即监管对象近4000家(项)。

辖区面积大、环境监管点多面广,与之相对应的是,临沧市生态环境局凤庆分局行政工作人员和事业单位人员在岗一共仅19人,其中10人目前专业从事监测工作,9人从事环境行政事务、执法和监管工作,监管人员数量和服务对象数量之间差异巨大,且这一矛盾在基层较为普遍。

面临的主要挑战

随着生态文明建设深入推进,生态环境问题日趋复杂,部门之间协作不够的问题逐渐凸显。当前,条块结合、各司其职的大环保格局尚未形成,如何统筹高质量发展与高水平保护成为县级生态环境部门面临的重要挑战。

县级生态环境部门作为最基层的执行单位,不仅要完成市级生态环境部门赋予的工作职责,还需要承担县域内的环境行政管理义务。一方面需要将上级部门下派的各项任务落实到位,另一方面也要将辖区县委、县政府安排的各项工作任务做好。不但要承担自身的生态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任务,还要接受县委、县政府委托统筹指导全县各级各部门生态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指导协调服务甚至验收,同时还要承担直接对接全县所有项目环境保护手续审核、数千家企业和项目的监管服务等任务。对此,如何在本部门有限的财政预算和人力配置下,满足市县政府、职能部门、监管企业以及人民群众的需求与期盼,成为一个巨大考验。

县级生态环境工作者作为连接县级政府与群众、企业和项目之间的桥梁,还承担着政策宣传、驻村、突发事件应对等任务,工作强度较高,增加了生态环境工作者的压力和负担,“5+2”“白加黑”成为常态。而且,生态环保工作涉及面广、专业性强,目前许多在职人员并未接受过系统的专业培训,而实际工作中需要具备法律、自然资源、林草、发改、水务、住建、管理等多方面的知识。这种能力与要求的差距,也使得县级生态环境工作者感到力不从心。

此外,上级单位业务量大,对下级单位的监管有时无暇顾及,基层存在“上级监督远、同级监督弱、地方监督难”等问题。这也是亟待解决的突出矛盾。

如何化解矛盾?

省以下生态环境垂直管理体制赋予县级生态环境机构“贯通上下、统筹全局”的优势,这就要求县级生态环境机构既要强化政治机关建设,也要着重提升治理能力。笔者认为,仍需在以下方面持续发力。

一是以机构编制精细化管理为切入点,加强行政人员编制争取,避免行政和事业人员混编混岗。若暂时不能实现,在向纪检监察部门报备的基础上,加强人员廉政风险教育,事业专技人员参加第三方公司组织的与履行环境监管职责有关的评审征询验收活动时,严格执行第一时间向分局党风廉政第一负责人报告审批许可制度,不能既当裁判员又当运动员,确保环境行政执法公开公平公正。

二是在全面总结“定岗、定责、定流程”工作基础上,增加“定考评”工作内容,建立考评程序规范、考评指标细化、结果运用强化、容错纠错、尽职免责的日常和年度工作考评机制。进一步细化县级生态环境机构部门“干什么、由谁干、怎么干、怎么考”,聚焦环评、执法、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等重点领域,梳理明晰县级分局内部权责清单、岗位设置及办事流程,厘清职责边界,压实主体责任,形成全过程责任管理闭环。形成“接转督办核”的运行机制,严格做到“接”有专人安排,“转”有时效要求,“督”有实地核查,“办”有分级标准,“核”有严格程序,狠抓工作落实。让好的组织考评机制充当干部的“加速器”“筛选机”“护身符”。

三是建立主管部门与所属事业单位机构保障、议事决策、工作运转、贯彻落实、激先督后的“五项工作机制”,形成管理机制明确、工作责任清晰、保障配合高效的政事关系。

四是强化县级生态环境分局纪律作风整顿。充分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对平时工作中不担当、不作为的不良现象坚决整治,消除“不想为”“不敢为”的心理和“多干多错、少干少错、不干不错”的消极心态,将“两个维护”转化为精准执法的具体实践。

五是完善“制度+科技”监管模式。加快解决县域环境监管对象底数不清、情况不明突出问题,借助大数据平台打通业务系统、共享信息资源,将企业和项目涉及的所有法定环境保护手续和行政处罚文本形成权威统一且动态更新的企业数据档案库,建立“一企一档”,实现污染源底数清、情况明,监管全覆盖,提升垂直管理效能。

六是强化队伍专业化建设,开展县与县之间联合执法实战练兵和竞赛,锻炼生态环境执法队伍。招考生态环境、法律、计算机等相关专业的人员,充实县级环境执法机构。争取培训项目和资金补助,派出青年人员到挂钩发达地区生态环境部门跟班学习,同时加强市与县、县与县、县与市生态环境部门之间青年人员交流轮岗。对表现优秀的提拔使用,加强生态环境系统与辖区县级各部门人员交流、选调,坚持在“选好人”“育好人”“用好人”上持续发力,将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实现在守正中创新,于担当中前行。

作者单位:云南省临沧市生态环境局凤庆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