萍乡株洲立法破解 交界之困
作者: 来源:中国环保协会 发布时间:2025-03-13 12:21:35 浏览()次

近日,江西、湖南两省人大常委会分别表决通过了两地的大气污染协同防治条例,标志着省际交界地区大气污染治理迈入法治化新阶段。两条例从立法目的、适用范围、政府职责、机制协同等方面作出具体规定,为两地大气污染协同防治提供了坚实的法治保障。

萍乡市和株洲市地处江西、湖南两省交界处,属于典型的省际交界地区。两地通过联合立法,构建起多维度的大气污染联防联控机制,解决了协同防治中的重点难点问题。这一举措为其他省际交界地区提供了可借鉴的经验。

当前,我国省际交界地区大气污染协同防治仍面临诸多挑战。首先,参与主体不够广泛,许多地方仅局限于生态环境部门,地方党委、人大、政府、政协及公众参与不足。其次,防治措施不够全面,部分地方仅关注工业源和移动源污染,对绿色低碳发展、道路扬尘等领域的协同治理关注不足。第三,防治机制不够规范,一些地方存在形式主义、选择性落实等问题。此外,部分地区的协同防治机制局限于重污染天气应对和联动执法,缺乏信息共享、科研合作等长效机制的支撑。此外,一些地方协同防治未能实现常态化,仅依靠上级调度或临时应对,缺乏持续性。

当前大气污染治理已进入深水区,主要污染物协同减排难度大,加之极端天气频发,重污染天气过程仍可能重现。省际交界地区的大气污染协同防治成效,不仅关乎本地环境质量,还直接影响相关省份整体治理成果。为此,其他省际交界地区可借鉴萍乡市和株洲市的经验,推动大气污染协同防治步入法治化轨道。

具体而言,可适时联合启动立法程序,出台实施协同防治法规,并根据政策法规、产业结构调整及落实过程中暴露的问题,及时修订完善相关法规。同时,应广泛动员地方党委、人大、政府、政协及公众参与,形成协同防治合力。全面覆盖绿色低碳发展及工业源、移动源、道路扬尘治理等重点领域。规范落实防治机制,避免形式主义和选择性落实,确保协同防治常态长效。

以法治护航省际交界地区大气污染协同防治,是破解治理难题、提升治理成效的重要举措。各地应积极行动,织密织牢协同防治网,为持续改善大气环境质量、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提供坚实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