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出台意见推动进一步做好新形势下生态环境监测工作
作者: 来源:中国环保协会 发布时间:2025-01-24 12:19:25 浏览()次

青海省生态环境厅近日制定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新形势下生态环境监测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从总体要求、力促提质增效、提升支撑服务、严控数据质量等4部分13个方面,明确了做好生态环境监测工作总体思路及目标、工作部署、切入点和途径、重点任务等,全力构建新形势下全省生态环境监测“一张网”。

在力促提质增效方面,《意见》提出,健全天空地一体化监测网络,加强空气、地表水、地下水、土壤、生态、噪声、辐射环境等监测能力,实现减污、降碳、扩绿、增长协同监测。用好“两重”“两新”政策,持续健全“天空地一体化”生态环境监测网络体系。针对沙尘监测及溯源要求,在柴达木盆地、环青海湖地区等重点沙尘传输路径上建设环境空气质量颗粒物自动监测站点。开展生态环境监测数智化升级,逐步推进机器视觉、声纹识别技术在生物多样性监测和噪声监测中的应用。同时,锚定青海国家生态屏障大数据中心建设,进一步实现各级各类监测数据互联互通。

在提升支撑服务方面,《意见》提出,积极服务美丽青海建设,探索构建青海省生态保护成效评估指标体系。优化自然本底、重大自然灾害、跨境传输等非人为因素影响的监测数据统计规则,科学制定美丽青海监测评价指标体系和方法。支撑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重点在河湟地区开展空气质量与颗粒物组分、交通污染协同监测等工作,提升长时间、高精度环境空气质量预测预报能力。以生态保护红线、自然保护地、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重点工业园区等为重点,加强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形势分析,提升主动发现违法违规问题的研判能力。持续拓展监测领域,服务新污染物治理与履约需求,扩展内分泌干扰物、抗生素、微塑料等新污染物,持久性有机污染物,汞,消耗臭氧层物质,氢氟碳化物的监测,研究开展环境健康风险评价。

在严控数据质量方面,《意见》提出,各级生态环境部门强化生态环境监测全过程监督,督促监测机构完善和落实现场监测、样品采集、实验室分析、数据审核、传输汇交、综合评价等环节的质量管理要求。健全完善数据质量责任追究机制。市州以上生态环境部门负责组织开展飞行检查、能力验证、实验室对比等工作,实现监测工作全过程受控、监测信息可追溯、防篡改。严厉打击监测数据弄虚作假,坚持“零容忍”监测数据弄虚作假行为,结合检验检测机构“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检查工作,对涉嫌弄虚作假违法违规行为及时移交相关部门查处整改。强化生态环境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公益诉讼协调联动,加大典型案例通报力度,形成监督合力。

与此同时,《意见》还提出了强化人才保障,稳步扩大全省监测人才储备,释放创新创造活力,加强生态环境监测能力建设等工作部署,要求各级生态环境部门要扛牢主体责任,形成工作合力,发扬“细、实、严、勤、精”作风,以更高标准坚决保障监测数据的“真、准、全、快、新”,为建设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美丽青海贡献监测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