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党政同责、一岗双责 为抓手夯实生态环境治理责任
作者: 来源:中国环保协会 发布时间:2024-11-19 08:59:42 浏览()次

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对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建设作出新部署、新要求。笔者认为,夯实生态文明建设责任、严格实行生态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是推进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建设的必然要求和关键环节。从严从实从细推动“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落到实处,构建齐抓共管的“大环保”工作格局,能够为美丽中国建设提供有力支撑保障。

抓住“关键少数”。“火车跑得快,全靠车头带”,实践证明,生态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落实效果如何,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至关重要。地方党委、政府主要领导对本地区的生态环境质量负总责,必须树立正确的政绩观,严格落实第一责任人责任,把好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的绿色标尺。完善常态化研究推动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制度安排,特别是围绕重大事项、重点任务,须建立健全全过程研究、推进、检查、督导、提升等相关机制。相关部门须按照管发展的、管生产的、管行业的必须管环保的要求,一体推进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特别是部门领导同志不能将生态环境保护当成“别人”的工作、“捎带”的工作,而要守土有责、守土尽责,拧紧行业环保责任的“螺丝帽”,建立高效推动本领域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长效机制,及时解决普遍性、行业性生态环境问题,以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推动行业高质量发展。

推动责任落实“清单化”。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涉及面广,具体事项繁多,地方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有必要以清单化形式明确职责、摸清底数、建立台账,为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建立基础支撑,推动工作落细落实。一是围绕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任务建立“职责清单”。坚持立足法定、依法履责,全面梳理有关法律法规、政策文件和部门“三定”方案,形成完整准确、清晰直观、条块分明的生态环境保护职责清单,避免责任多头、责任真空、责任模糊等问题,推动明责知责和履职尽责。二是围绕生态资源禀赋建立“家底清单”。摸清本地区、本行业标志性自然资源、生态资源和环境基础设施“家底”,并开展动态化、数据化管理,进一步提高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精准性和科学性。三是围绕突出生态环境问题建立“问题清单”。建立健全常态化问题发现机制,并全面梳理督查检查、监督监测、群众投诉、媒体曝光等方式发现的突出生态环境问题,实行清单化闭环管理,明确责任、挂账推进、限期解决,推动一张张“问题清单”转化为“成效清单”,确保生态环境质量只能更好,不能变差。

下好协同联动“一盘棋”。生态环境保护是一项系统工程,须加强统筹协调,调动各方面积极性,做到上下协同、部门协同、区域协同,不断巩固和加强“大环保”工作格局。在横向上,部门间应加强行业规划、监督监测、资源底数等数据的信息化共享,强化政策的协同性、耦合性,避免在源头上出现“规划打架”。同时加强工作联动,对生态环境保护重点、堵点、难点问题,多通过“面对面”或电话进行沟通协商,减少文来文往和“背对背”的交流,推动“高效办成一件事”,提升生态环境治理效能。在纵向上,上级行业部门既要敢于动真碰硬、不当老好人,加强对本领域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任务落实情况和突出生态环境问题解决情况的监督检查,不断传导压力、压实责任,杜绝“上热下冷”;也要善于与基层同题共答、不当二传手,加强政策支持、一线帮扶和技术指导,上下联动推进问题解决。

用好考核评价“指挥棒”。加强生态环境目标责任考核对于落实领导干部生态文明建设责任起着关键作用。一方面,要建立健全考核评价体系,将生态环境保护履职情况作为领导干部年度考核的重要内容,将考核结果作为领导干部评先评优和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同时注重根据区域功能定位和生态环境保护重点任务的差异性,科学合理设置考核指标,推动考核从“统一试卷”转向“分类评比”,增强考核的公平性和精准度。另一方面,要严肃责任追究。做好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既要考得准,也要奖罚分明。对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职责,甚至弄虚作假、不作为、乱作为等失职失责造成生态环境损害的问题,依规依纪依法开展追责调查,根据调查结果严肃、精准、科学、有效实施追责,以责任追究倒逼责任落实。此外,还应加大宣传引导力度,既要曝光突出生态环境问题负面典型案例,把教训变成教材,发挥警示震慑作用,也要宣传守护绿水青山的正面案例,把经验形成制度,发挥激励先进和引领带动作用。

作者单位:海南省生态环境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