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展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企业绩效评级是落实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的重要举措,也是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对企业实施差异化管控的基础性工作。环境绩效一直较好的企业,可以减少或免除重污染天气下的应急响应措施;不重视日常环境绩效的企业,遇到重污染天气则要被严格管控,从而实现鼓励“先进”、鞭策“后进”的目的,让重视生态环境工作的责任主体真正受益、得实惠,以此推进企业转型升级和高质量发展。
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绩效评级工作启动以来,有的地方进展快,参评企业数量多,争A级或创引领性企业的氛围较浓。但也有企业认为当地发生重污染天气的概率较小、应用评级成果的机会不多,参与积极性没有被调动起来。随着地方管控措施收严,企业逐渐认识到绩效评级工作的重要性,但有的规模企业提出,厂区一下子全部达到A级有困难,能否先局部评A级,其余部分陆续跟进。
笔者认为,企业的这个诉求是可以考虑的。绩效评级的目的就是精准治污,在不利条件下,让实干者少受影响,但有的企业摊子大、负担重、历史欠账多,一下子全面达标不现实。在这样的情况下,可以成熟一部分就评定一部分,使企业在整改期内充分享受政策红利,让每一次进步都能得到鼓励,这也是精准治污的题中之义。
在实际工作中,企业的生产组织比较复杂,重污染天气来临时,如果搞“一刀切”式地停电,就会给需要连续运行的工段带来损失。此外,有的厂区并不排放大气污染物,确实应该区别对待,而不是“齐步停”,单一衡量用电量下降幅度。
笔者认为,允许在局部厂区搞绩效评级实际上是给了企业一个缓冲的机会,让企业明白,应对重污染天气并不是要牺牲经济,相反,可以通过局部的绩效评级,最大程度支持实体经济发展。这样一来,企业能够感受到行政管理的善意,分清轻重缓急,加紧补课,不断提高自身环境友好水平。
当然,允许在局部开展绩效评级主要是针对大型生产企业,中小企业应一步到位。局部评级是一个过渡,创A成功的部分应成为企业内部的标杆,示范引领其他部分加快赶上,而不是作为一个借口,为落后工段打掩护。只有理解并贯彻了局部评级“立标打样、保护先进;分步实施、即改即认”的政策初衷,懂得行政管理部门体谅企业筹集资金需要一个过程的良苦用心,才不会恶意钻空子,破坏制度设计的完整性。
编辑:刘秀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