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态环境部党组书记孙金龙在《党建》杂志发表署名文章《深化生态文明体制改革必须遵循“六个坚持”重大原则》
作者: 来源:中国环保协会 发布时间:2024-10-10 11:14:15 浏览()次

深化生态文明体制改革

必须遵循“六个坚持”重大原则

生态环境部党组书记 孙金龙

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是在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强国建设、民族复兴伟业的关键时期召开的一次十分重要的会议。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是新时代新征程上推动全面深化改革向广度和深度进军的总动员、总部署。《决定》深刻总结改革开放以来特别是新时代全面深化改革的宝贵经验,提出“六个坚持”重大原则,为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提供了重要遵循。我们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深化改革的一系列新思想、新观点、新论断,深刻认识和把握“六个坚持”重大原则,并贯彻到深化生态文明体制改革的各方面和全过程。

坚持党的全面领导,不断压实生态文明建设政治责任

中国共产党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最大优势,是改革开放成功推进的根本保证。改革开放每前进一步都面临诸多风险挑战,甚至会遇到难以预料的惊涛骇浪。改革开放任务越繁重,越要坚持和加强党的领导,充分发挥党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确保改革始终沿着正确政治方向前进。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把生态文明建设摆在全局工作的突出位置,把美丽中国纳入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目标,把生态文明建设纳入“五位一体”总体布局,把生态文明体制改革纳入全面深化改革战略部署,推动生态文明建设从理论到实践都发生了历史性、转折性、全局性变化,美丽中国建设迈出重大步伐。这些成就的取得,根本在于习近平总书记领航掌舵,在于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科学指引。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生态文明建设是关系中华民族永续发展的根本大计,是关系党的使命宗旨的重大政治问题,是关系民生福祉的重大社会问题”。新时代新征程,我们要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坚持和维护党中央对生态文明体制改革的集中统一领导,自觉做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坚定信仰者、积极传播者、忠实实践者。坚持生态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不动摇,推动建立地方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保护责任制,形成覆盖全面、权责一致、奖惩分明、环环相扣的责任体系。坚持用改革精神和严的标准管党治党,进一步增强党组织抓改革、促发展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为深化生态文明体制改革、全面推进美丽中国建设提供坚强保障。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不断增进人民群众生态环境福祉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是全面深化改革的根本立场和价值取向。为了人民而改革,改革才有意义;依靠人民而改革,改革才有动力。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必须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尊重人民主体地位和首创精神,坚持人民有所呼、改革有所应,做到改革为了人民、改革依靠人民、改革成果由人民共享,汇聚起亿万人民奋进中国式现代化的磅礴力量。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深刻洞察和把握我国社会主要矛盾的变化,以及新时代人民群众对优美生态环境的需要,大力推进生态文明体制改革,从加快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生态环境问题入手,持续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推动生态环境质量明显改善。我国成为全球空气质量改善最快、能耗强度降低最快、可再生能源利用规模最大、森林资源增长最多最快和人工造林面积最大的国家,人民群众生态环境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显著增强。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良好生态环境是最公平的公共产品,是最普惠的民生福祉”。新时代新征程,我们要始终坚持生态为民、生态惠民、生态利民,主动顺应人民群众对高品质生态环境的新期待,以更高标准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以生态环境持续改善、全面改善和根本好转的实际成效取信于民、造福于民。积极推进美丽中国先行区建设,率先形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实践创新和制度创新成果,制定实施美丽城市、美丽乡村建设等分领域行动方案,让美丽中国建设成效更多更公平惠及全体人民。深入开展美丽中国建设全民行动,不断提升生态文明意识,自觉践行绿色生活方式,形成人人参与、人人共享的良好局面。

坚持守正创新,不断推动生态环境保护事业行稳致远

守正创新是我们党在新时代治国理政的重要思想方法。守正才能不迷失方向、不犯颠覆性错误,创新才能把握时代、引领时代。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要始终保持道不变、志不改的强大定力,既不走封闭僵化的老路,也不走改旗易帜的邪路,又要有敢创新、勇攻坚的锐气胆魄,冲破思想观念束缚,破除体制机制弊端,不断实现理论和实践上的创新突破。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把生态环境保护作为功在当代、利在千秋的事业,深刻把握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辩证关系,一以贯之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协同推进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保护。建立并有效运行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制度,推动解决一批生态环境突出问题,充分发挥督察利剑作用。深化生态环境管理体制改革,组建生态环境部,统一行使生态和城乡各类污染排放监管与行政执法职责。实施省以下生态环境机构监测监察执法垂直管理,推进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改革,持续激发改革动力和创新活力。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保持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建设的定力,不动摇、不松劲、不开口子”。新时代新征程,我们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坚持生态优先、节约集约、绿色低碳发展,坚定不移走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的文明发展道路。进一步强化目标导向和问题导向,紧跟时代步伐,顺应实践发展,以创新思维深化生态文明体制改革,把该改的和能改的改好、改到位。持续优化生态环境治理理念、治理手段、治理方式,健全责任体系、监管体系、市场体系、法律法规政策体系,深化生态环境领域科技体制改革。创新支持绿色低碳发展的环境经济政策和标准体系,全面开展多领域多层次减污降碳协同创新,大力发展绿色金融,健全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加快培育发展绿色生产力。

坚持以制度建设为主线,不断完善生态文明制度体系

新时代改革开放具有许多新的内涵和特点,其中很重要的一点就是制度建设分量更重。制度优势是一个国家的最大优势,制度竞争是国家间最根本的竞争。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必须继续坚持以制度建设为主线,加强顶层设计、总体谋划,破立并举、先立后破,筑牢根本制度,完善基本制度,创新重要制度,不断把我国制度优势更好转化为国家治理效能。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全方位布局、系统化构建、多层次推进,将制度建设贯穿于生态文明建设进程,“四梁八柱”的生态文明制度体系基本形成。党中央、国务院出台《关于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意见》《生态文明体制改革总体方案》及几十项具体改革方案,逐步推动建立起自然资源资产产权制度、国土空间开发保护制度、环境治理体系、环境治理和生态保护市场体系、生态文明绩效评价考核和责任追究制度等基础制度,生态文明制度体系实现系统性重塑。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建设生态文明,重在建章立制”。新时代新征程,我们要坚持把制度建设作为深化生态文明体制改革的重中之重,固根基、扬优势、补短板、强弱项,更加注重系统集成和协同高效,强化制度刚性约束。健全源头预防、过程控制、损害赔偿、责任追究的生态环境保护体系,实施分区域、差异化、精准管控的生态环境管理制度,健全生态环境监测和评价制度。完善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制度机制,全面实施排污许可“一证式”管理。推进生态综合补偿,健全横向生态保护补偿机制,统筹推进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健全资源环境要素市场化配置体系,加快推进碳排放权、排污权等市场化交易。加强对自然资源资产所有者、开发者乃至监管者的外部统一监管,规范和约束各类开发利用自然资源的行为。

坚持全面依法治国,不断强化美丽中国建设法治保障

改革和法治如鸟之两翼、车之两轮。改革是一个通过革故鼎新增活力、添动力、聚合力的过程,需要依靠法治凝聚改革共识、排除改革阻力、巩固改革成果、有序推进改革。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必须积极发挥法治引导、推动、规范、保障作用,在法治轨道上稳步推进,做到改革和法治相统一,重大改革于法有据、及时把改革成果上升为法律制度。

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生态文明法治建设进入了立法力度最大、监管执法尺度最严、法律制度实施效果最为显著的时期。生态文明载入党章和宪法,全面修订实施“史上最严”的环境保护法,制修订生态环境保护法律30余部、行政法规100多件、地方性法规1000余件,涵盖水、气、土壤等各类环境要素和山水林田湖草沙等自然生态系统,覆盖全面、务实管用、严格严密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生态环境法律体系初步形成,有力保障了生态文明体制改革的深入推进,支撑了污染防治攻坚战等重点工作的有效开展。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完善法律体系,以法治理念、法治方式推动生态文明建设”。新时代新征程,我们要善于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巩固拓展改革成果、破解生态环境保护实践难题,用法律武器、法治力量保障美丽中国建设。积极推动生态环境法典编纂,统筹做好生态环境、应对气候变化等领域法律法规及标准制修订,夯实生态环境保护法治基石。完善执法正面清单动态调整机制,推行审慎包容差异化执法,全面提升生态环境执法效能。加强与司法机关、审判机关与检察机关的协调联动,建立信息共享、案情通报、案件移送制度,推动完善生态环境公益诉讼制度。全面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创新法治宣传方式,全面增强全民守法意识。

坚持系统观念,不断提高生态环境治理现代化水平

坚持系统观念是全面深化改革的内在要求,也是推进改革的重要思想方法和工作方法。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必须善于运用系统方法,统筹兼顾、系统谋划、整体施策、多措并举,做到全局和局部相配套、治本和治标相结合、当前和长远相衔接、整体推进和重点突破相统一,使各项改革在政策取向上相互配合、在实施过程中相互促进、在实际成效上相得益彰。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从思想、法律、体制、组织、作风上全面发力,将生态文明建设融入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各方面和全过程,不断增强各项工作的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注重点面结合、标本兼治,以重点突破带动全局改善,实现了由重点整治到系统治理的重大转变。坚持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系统治理,着力解决头痛医头、脚痛医脚,各管一摊、相互掣肘的问题,构建起从山顶到海洋的保护治理大格局,为全球环境治理贡献了中国智慧和中国方案。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生态环境治理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统筹考虑环境要素的复杂性、生态系统的完整性、自然地理单元的连续性、经济社会发展的可持续性”。新时代新征程,我们要不断强化系统观念,提高系统思维能力,推动深化生态文明体制改革与其他各领域各方面改革同向发力、协同高效,全方位、全地域、全过程开展生态文明建设。协同推进降碳、减污、扩绿、增长,推动建立能耗双控向碳排放双控全面转型新机制。加强多污染物协同减排,推动重要流域构建上下游贯通一体的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实现整体保护、系统修复、综合治理。统筹各领域资源,深化多方协作,打好法治、市场、科技、政策“组合拳”。完善中央统筹、省负总责、市县抓落实工作机制,形成齐抓共管良好局面,汇聚保护生态环境的强大合力。

《决定》是指导新时代新征程上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的纲领性文件,必将为推进中国式现代化提供强大动力和制度保障。我们要全面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认真对标对表《决定》部署,严格遵循“六个坚持”重大原则,科学制定生态环境领域改革任务书、时间表、优先序,推动标志性改革举措加快落地,以实际行动走好践行“两个维护”第一方阵,努力推动生态文明体制改革蓝图一步步变为美好现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