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内蒙古自治区党委和政府安排部署,内蒙古自治区第五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于8月26日进驻乌兰察布市并召开督察进驻工作会,正式对乌兰察布市启动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
督察组组长史万钧强调,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是习近平总书记亲自谋划、亲自部署、亲自推动的党和国家重大体制创新和重大改革举措,要坚持严的基调、狠抓督察发现问题整改。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作为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的补充和延伸,是推动地方党委和政府及其有关部门落实生态环境保护责任的硬招实招,是筑牢我国北方重要生态安全屏障的有力保障。做好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必须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坚持稳中求进,坚持统筹兼顾,坚持严的基调,坚持问题导向,坚持精准科学依法,把握好督察方向和重点。
此次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统筹开展例行督察和黄河流域专项督查,重点督察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对内蒙古重要指示精神落实情况,以及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推动黄河流域生态环境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情况;生态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推进落实情况;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各项决策部署,自治区党委、政府各项工作安排和要求落实情况;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中央督察组转办群众信访案件办理情况,以及上一轮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和群众信访案件办理情况;国家和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法律法规、政策制度、标准规范、规划计划的贯彻落实情况;突出生态环境问题及其处理情况和人民群众反映的生态环境问题立行立改情况等。
乌兰察布市委书记隋维钧表示,此次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是对乌兰察布生态文明建设的一次全面检验。全市上下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对内蒙古的重要指示精神,把主动接受督察作为忠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的具体行动,确保督察工作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要全力配合督察,加强统筹协调、强化服务保障,确保督察工作顺利开展。要坚持边督边改、立行立改,举一反三、建章立制,切实把督察发现的问题改到位、改彻底。要坚持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系统治理,持续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不断深化生态文明体制改革,加快推进绿色低碳转型发展,为建设美丽内蒙古做出更多乌兰察布贡献。
会议上,督察组副组长郝庆文就做好督察配合、边督边改、信息公开、精准科学依法督察等工作提出要求,并就督察组全体成员严格执行督察纪律规定,接受被督察地方和社会监督作了表态。
根据工作安排,内蒙古自治区第五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进驻时间为25天,进驻期间设立专门信访举报电话和专门邮政信箱受理群众生态环境问题方面的投诉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