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物多样性治理谁是“主角”?目标和路径是什么?
作者: 来源:中国环保协会 发布时间:2024-08-01 11:15:18 浏览()次

近平总书记在联合国领导人峰会和《生物多样性公约》第15次缔约方大会高级别会议上就全球生物多样性治理发表重要讲话,强调“全球物种灭绝速度不断加快,生物多样性丧失和生态系统退化对人类生存和发展构成重大风险”,要“同各方共商全球生物多样性治理新战略”,“推动全球生物多样性治理迈上新台阶”,为《昆明—蒙特利尔全球生物多样性框架》的达成和全球生物多样性治理提供了重要指引。

根据IPBES(生物多样性和生态系统政府间科学政策平台)全球生物多样性评估报告,迄今为止,全球75%的陆地表面已经显著改变,66%的海洋正在经历不断增加的累计影响,85%的湿地已经丧失,这些变化给生物多样性带来的影响是深远的,有些甚至是不可逆的。与此同时,GBO5(全球生物多样性展望)报告表明,全球2020年生物多样性保护的“爱知目标”没有实现。面对生物多样性丧失,我们唯有从人类自身查找原因,采取行动。

众所周知,生物多样性治理是基于生态系统方法和原则,依靠各级政府和全社会所有行为体共同采取行动与合作,以实现生物多样性的保护、可持续利用与惠益分享为目标的综合管理方式。生物多样性治理的效果取决于治理目标、治理责任、治理任务、治理路径和治理投入等的科学组合,综合起来就是:谁是治理“主角”、目标和路径是什么、怎样“切入”和采取行动、解决问题的关键在哪里,最终拟定一份适合不同责任主体的生物多样性治理的路线图和时间表。

谁是治理“主角”?

全政府全社会参与生物多样性治理。人是生物多样性治理的“主角”,人人参与形成了全政府全社会的架构。“全政府全社会方法”作为重要实施原则在昆蒙框架中得到了优先推荐。2024年国际生物多样性日的主题是“生物多样性 你我共参与”,表明包括政府部门、地方社区、学校、研究机构、社会组织、工商企业和公民个体在内,都是生物多样性治理进程中不可或缺的重要力量。这意味着为实现昆蒙框架的目标,特别是23个行动目标的努力和行动,不是某一缔约方或国家主管部门的“独角戏”,而是全政府全社会的共同责任,是地球生命共同体的“大合唱”。

目标和路径是什么?

推进生物多样性“主流化”,加快昆蒙框架落地。生物多样性主流化是对将生物多样性治理融入经济社会发展各方面和全过程的一种描述,“主流化”既是政策指向,也是行动方式,是理念与行动统一的方法学。昆蒙框架是全球生物多样性治理的顶层设计,在23个行动目标中,有关主流化的目标有10个。我国更新发布的保护战略与行动计划将“主流化”写入并作为第一优先领域从6个方面予以推动。从形式上看,这在我国政策性文件中是“首次”,这样的安排既是对昆蒙框架10个目标的呼应,也是结合我国生物多样性治理的实际做出的具体安排。从结果上看,必将通过“主流化”,推动昆蒙框架在我国落地、落细、落实,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为全球生物多样性治理提供中国经验和样板。

怎样“切入”和采取行动?

一个可行“切入点”就是“影响生物多样性的5+1个因素”,即昆蒙框架引述的陆地和海洋利用的变化、对生物体的直接利用、气候变化、环境污染和外来物种入侵以及负向的补贴和激励措施。以企业为例,把企业的供应链、生产链和消费端与这5+1个因素交互链接,查找和确定企业影响生物多样性的主要活动集中在哪个方面、哪个环节,找出问题,从而有针对性地采取措施,把影响降到最低。

找准“切入点”后,接续的就是行动。包括来自政府层面的政策行动,如制定保护战略与行动计划,启动相应的保护或修复工程;来自研究机构和社会组织制定的标准规范或技术方案;来自市场和企业工程或项目;以及来自社区的生产生活规范和公民行为守则等。只有一个个具有引导性、示范性和推广性的遍及全政府全社会的具体行动,才能落地实施,取得实实在在的治理成效。

解决问题的关键在哪里?

关键在于加快构建和完善生物多样性治理体系。要将生物多样性纳入经济社会发展的主流,聚焦生物多样性保护、可持续利用和惠益分享,用系统的方法构建综合协调、逻辑清晰、科学智慧的生物多样性治理体系。

一是构建生物多样性基础调查体系。掌握“基线”情况,针对不同生态空间,对生态系统、物种和生物遗传资源进行周期性分类调查,弄清本底和变化。

二是构建生物多样性监测评估体系。将生物多样性监测纳入国家生态环境监测网络,统一进行监测和评估,评估趋势变化,打造智慧生物多样性监测体系。

三是构建可持续利用和惠益分享体系。依据公约规定,结合国内法规和具体实践,建立可持续利用和惠益分享的制度和机制,适时出台惠益分享的管理办法,建立和完善好用、实用、管用的程序和方法措施。

四是构建科研和技术研发体系。鼓励高校和研究机构开展生物多样性综合治理研究,指导就地和迁地保护,研发恢复修复技术;依托生物资源、生物技术、数字技术和AI等技术,研发适合公众需求的食品、药品和仿生产品。

五是构建生物多样性知识传播体系。构建政府主导、社会参与的生物多样性教育、培训和宣传体系。

六是构建生物多样性治理政策法规体系。把生物多样性治理纳入国际化、规范化、法制化的轨道,依法依规保护、可持续利用和惠益分享。

七是构建生物多样性投融资体系。加快研究解决生态产品“底数不清,度量难,交易难,变现难,抵押难”的问题,推动建立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挖掘生物多样性的资源价值。创新金融工具,鼓励市场为生物多样性保护、可持续利用和惠益分享投资、融资。加大对生物多样性丰富区域生态补偿和转移支付力度。

协调、平衡推进生物多样性保护、可持续利用和惠益分享是公约的三大目标,也是生物多样性治理的核心和关键,保护是可持续利用和惠益分享的基础和前提,而可持续利用和惠益分享是保护的目的和结果,三者有效平衡和协同创新有望在这一领域发展和形成新质生产力。只要全政府全社会动员起来,采取行动,加快构建和完善生物多样性治理体系,“人人有责,共治共享”,人与自然和谐的目标就一定能实现,地球生命共同体将活力永恒、生机无限。

作者系生态环境部卫星环境应用中心首席科学家,研究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