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第三轮第一批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进驻五市
作者: 来源:中国环保协会 发布时间:2024-07-26 00:52:53 浏览()次

日前,陕西省启动第三轮第一批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对宝鸡、铜川、延安、榆林、汉中5市开展为期1个月的督察,重点聚焦秦岭、黄河流域、南水北调中线工程水源地“三大屏障”构筑巩固情况,污染防治攻坚战重点工作推进情况等。

根据《陕西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实施办法》,2024年分两批对全省11个市(区)开展第三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第一批5个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已于7月21日分别进驻5个被督察市,7月22日均召开了督察动员会。动员会传达学习了省委、省政府对开展第三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的工作要求,通报了督察工作任务、总体安排,就配合做好督察工作等提出相关要求,并就督察组严格执行督察纪律,接受群众监督等进行了表态。

据省委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办公室相关负责人介绍,第三轮第一批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对象是5个市委、市政府及其相关部门,并下沉至所有县(市、区)。主要采取听取汇报、调阅资料、个别谈话、走访问询、受理举报、现场核查、下沉督察等方式开展工作。重点督察生态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落实情况;秦岭、黄河流域、南水北调中线工程水源地“三大屏障”构筑巩固情况;污染防治攻坚战重点工作推进情况;中央生态环保督察和黄河流域生态环境警示片等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整改落实情况。

根据督察工作安排,督察进驻期间各督察组分别设立投诉举报电话和邮政信箱,受理广大群众生态环境保护方面的来电来信举报,受理投诉举报电话时间为每天8:00—20:00。督察组全体成员将严格执行督察工作纪律规定,自觉接受被督察市和社会监督。工作中将严格落实力戒形式主义、减轻基层负担等有关要求,优化工作流程,提高督察工作的精准性、针对性,确保高质高效完成督察任务。

编辑:张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