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河是中国第二大内陆河,也是张掖人民的母亲河。近年来,甘肃省张掖市检察机关牢记“国之大者”,秉持“保护优先 绿色发展”的理念,充分发挥公益诉讼检察职能,在黑河流域生态保护与恢复治理中,做到纠正违法与源头治理、维护公益与促进发展有机统一,为筑牢黑河生态安全屏障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聚焦中心大局
彰显检察责任担当
坚持在服务大局与促进治理中发挥公益诉讼制度优势,积极贯彻落实市委《关于进一步加强生态文明建设全面推进美丽张掖建设的决定》,在检察履职中彰显责任担当。创新打造“专业化法律监督+恢复性司法实践+社会化综合治理+多元化协作机制”生态检察模式,督促地方政府及相关部门依法行政,增强黑河及湿地生态保护功能。
张掖市检察院主动出击,配合甘州区政府“铁脘治污”,督促侵占黑河湿地的5家企业退出黑河湿地自然保护区。同时,采取自然恢复和人工修复相结合的方式,完成整改区域植被修复工作,植被修复总面积799亩,昔日的厂房车间已不见影踪,湿地恢复了往日宁静。
临泽县检察院针对黑河湿地保护区防护围栏破损、牧民随意放牧,黑河湿地破坏严重等情形,督促湿地管理部门限期修复围栏设施,通过以案释法,澄清牧民认识误区,实现“三个效果”有机统一。
机制创新引领
筑牢生态法治屏障
牢固树立“双赢多赢共赢”理念,制定出台《充分发挥检察职能服务保障黑河生态环境和高质量发展的意见》,主动加强跨区域检察协作,与青海省海北州、甘肃省酒泉市、内蒙古自治区阿拉善盟检察院会签《合力守护黑河流域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协作意见》,部署开展黑河流域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专项监督活动,合力筑牢黑河流域生态法治屏障。加强多部门协作配合,常态化开展中央环保督察张掖生态环境问题整治“回头看”,督促“再巩固”“再提升”,防止出现问题反弹。
张掖市检察院针对省级环保督察反馈张掖某公司违法倾倒危险废物污染环境问题,依法能动履职,积极支持政府主管部门及时开展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磋商,成功达成各类生态环境损失220余万元的赔偿协议,被污染的土壤得到及时修复治理,既节约了司法成本,又保护了生态环境。
聚力公益诉讼
提升监督办案质效
坚持把服务保障黑河生态高质量发展贯穿公益诉讼检察监督全过程,在办案中着力提升监督质效。2022年以来共办理黑河流域生态环境资源保护类公益诉讼案件38件,发出检察建议26件,提起诉讼12件,推动治理修复湿地286亩,督促治理被污染水域面积2.2万立方米,河道清淤2.9万立方米,植草绿化10.06公顷,围栏封育6327立方米。
甘州区检察院通过检察建议,督促相关行政机关依法监督黑河河道甘州段9家采砂企业全部关停关闭退出,昔日的“烂河滩”变成了如今的“城市森林公园”。
高台县检察院针对污水处理厂生活污水日处理能力不足、污水排放不达标等问题,督促县政府投资1.5亿元新建日处理生活污水1.2万吨的污水处理厂一座,有效解决了污水排放污染黑河水域风险问题。
通过公益诉讼检察监督,昔日的张掖黑河及湿地自然保护区变得水更清、鸟更多、草更绿。
监督贯通协同
凝聚共治共管合力
围绕黑河生态保护中容易出现“九龙治水”的疏漏、必须齐抓共管的“老大难”问题,张掖市检察机关积极推动建立完善监督贯通协同机制,凝聚共治共管监督合力,切实打好黑河流域生态保护“组合拳”。
主动与公安、水务、林草等部门加强执法协作,建立“河湖长、林草长、检察长、警长”贯通协同机制,在水域岸线管理、水污染防治、水环境治理等工作中,形成资源整合、效能融合、同向发力的保护格局,更好地运用法治思维、法治方式和法治力量为黑河生态安全提供法治保障。
联合法院、公安、司法、水务部门印发《张掖市河湖安全专项执法行动实施方案》,聚焦河湖安全保护重点领域、关键环节开展专项监督行动,有效预防和惩治河湖违法违规行为。
因案磋商26次,开展专题调研4次,提出整改意见58条,参与巡河68余次,督促属地政府建立“以块为主、条块结合、四级联动”巡护管理体系,消除黑河流域生态环境安全隐患。
编辑:张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