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强化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成果实施和应用
作者: 来源:中国环保协会 发布时间:2024-06-26 11:05:01 浏览()次

近年来,青海省生态环境厅深入践行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坚决贯彻近平总书记对青海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始终牢记保护好青海生态环境是“国之大者”重大要求,压实工作责任,强化源头担当,持续完善以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和生态环境准入清单为核心的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制度,构建了系统化、精细化的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体系,并通过强化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成果实施和应用,筑牢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的底线,助力推动全省经济社会绿色高质量发展。

全方位支撑综合决策。自2020年10月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成果在全省范围内正式发布实施以来,统筹开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的定期调整、动态更新和成果应用,将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纳入《青海省生态环境保护条例》《关于加快把青藏高原打造成为全国乃至国际生态文明高地的行动方案》等省级法规或重要政策文件,切实提升制度刚性约束,推动建立管控精准、责任清晰的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制度。同时,将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主动融入《青海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黄河青海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规划》等重大规划编制全过程,指导区域资源开发、产业布局和结构调整,为高质量发展提供绿色支撑。

积极服务优质产业发展。充分发挥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对重点行业、重点区域的环境准入约束和引领作用,严把准入关口,坚决遏制高耗能、高排放、低水平项目盲目上马,落实减污降碳协同增效要求。指导各地以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成果指导调控产业结构和优化布局。在格尔木工业园总体规划修编(2020—2035)、南川工业园区产城融合发展规划(2020—2035)等重大规划环评中深度开展生态空间以及环境资源要素符合性分析,优化空间布局、调整产业结构,推动形成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产业结构及生产生活方式,为园区绿色高质量发展提供支撑。在《青海省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21—2025年)》中,充分衔接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成果,严格矿产资源开发生态环境准入,对部分勘查规划区块、开采规划区块,明确一般生态空间管控要求,控制勘查、开采活动范围和强度,促进矿产资源开发与生态环境保护协调发展。

推动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以大气、水、土壤等生态环境要素分区管理为基础,充分发挥好生态环境准入清单空间布局约束、污染物排放管控、环境风险防控、资源开发利用效率要求四个维度成果作用,指导建设项目对照生态环境准入要求,优化选址选线。截至目前,全省建设项目环评与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符合性分析率达100%。积极探索将生态环境分区管控要求作为执法依据,指导开展三江源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国家公园、省级森林公园等现场监督检查工作。将生态环境分区管控要求落实情况作为生态环境监管的重点内容,坚决制止违反生态环境准入清单规定进行生产建设活动的行为。

不断加强分区管控信息共享。为方便公众参与分区管控成果应用,搭建了具备数据管理、展示、应用、共享等功能的青海省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信息平台,并在省生态环境厅门户网站布设了公众端,充分发挥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在底线约束和前端引领方面作用,方便企业通过自主查询,主动规避违规风险,引导企业投资方向,为项目选址选线提供环境准入研判服务,激发经营主体发展活力。

编辑:尚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