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通报六起危害生态环境资源犯罪典型案例
作者: 来源:中国环保协会 发布时间:2024-06-12 11:13:39 浏览()次

2023年以来,内蒙古公安机关充分发挥打击生态环境领域违法犯罪职能作用,按照“全环节、全要素、全链条”侦办要求,破获了一批具有典型性的案件,有力震慑了违法犯罪活动。内蒙古自治区公安厅近日正式通报了六起危害生态环境资源犯罪典型案例。

包头市王某海等人污染环境案。2021年11月至2023年4月,某热电厂负责设备运营的工作人员王某海伙同负责设备运维的第三方公司技术员常某,对自动监测设备进行手工固定值设置,篡改自动检测设施数据,排放了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等污染物。2023年4月,包头市公安机关侦破该案,将犯罪嫌疑人王某海和常某2人抓获。该案是一起重点排污单位员工内外勾结实施非法排污的典型案件,案件的成功侦破有力震慑了此类犯罪,推动企业严格加强管理和自律,确保检测数据真实准确。

阿拉善右旗某化工有限公司污染环境案。阿拉善盟阿右旗某化工有限公司将生产后的工业废水排放至厂区外和私自修建的暗井内,经生态环境部门检测,非法排放的工业废水属于危险废物。2023年5月,阿拉善右旗公安局侦破该案,抓获犯罪嫌疑人6人,避免可能造成的更大生态环境风险隐患。

兴安盟扎赉特旗吴某哈非法开采河砂案。2020年至2021年,吴某哈组织人员、机械,在扎赉特旗绰尔河河道范围内超越采矿许可证范围非法开采砂石14.5万余立方米,涉案金额510余万元。2023年1月,兴安盟扎赉特旗公安局侦破该案,将犯罪嫌疑人吴某哈抓获,查获河砂3.8万余立方米,保障了绰尔河河道河势稳定和生态安全。

赤峰市翁牛特旗于某等人非法开采黑土泥炭案。2021年12月至2023年3月,于某等人在未取得采矿许可证的情况下,组织人员、机械在基本农田上非法开采黑土泥炭,破坏基本农田38.53亩,涉案金额128万元。2023年3月,赤峰市翁牛特旗公安局侦破该案,抓获犯罪嫌疑人4名,查获黑土泥炭1.28万立方米,有力保护了“耕地中的大熊猫”。

赤峰市翁牛特旗佟某某非法开垦草原、林地案。佟某某在承包的土地内非法开垦草原、林地并转包他人种植农作物,致使草原、林地原有植被毁坏,涉及草原、林地1661.265亩。2023年7月,赤峰市翁牛特旗公安局侦破该案,佟某某因犯非法占用农用地罪被判处有期徒刑2年,缓期3年,并处罚金2万元,追缴违法所得139.4万元。

通辽市扎鲁特旗斯某某非法运输珍贵濒危野生马鹿角案。2023年5月,通辽市扎鲁特旗公安局侦破一起非法运输珍贵濒危野生马鹿角案。经查,犯罪嫌疑人斯某某从扎鲁特旗特金罕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内及周边区域收购野生马鹿角准备运往外地销售,后公安机关共查获其收购、运输的野生马鹿角612件,重量1900余斤。斯某某因犯危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年,缓刑1年,并处罚金。该案的成功侦破,有力保护了保护区内野生动植物资源,有效震慑了危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违法犯罪活动。

2024年,内蒙古公安机关将持续深入开展“昆仑2024”“生态安全屏障守卫行动”和“保卫黄河”专项行动,围绕黄河和“一湖两海”生态治理、生态环境、森林草原、矿产资源等重点领域,组织开展专项打击和集中破案攻坚。针对污染环境问题,全周期打击向自然保护地等重点区域排放、倾倒、处置固体废物和危险废物等污染土壤犯罪,严厉打击环评造假以及涉机动车污染环境等违法犯罪,守护好环境质量底线。针对黄河和“一湖两海”等重点河湖生态治理突出问题,全流域打击非法占地、非法采砂、非法捕捞等违法犯罪,完善河湖警长制和警务协作机制,守护好河湖生态安全防线。针对破坏森林草原资源突出问题,全要素打击盗挖滥采野生药用植物、非法狩猎、盗采黑土资源、盗伐滥伐林木等违法犯罪,守护好生态保护红线。针对破坏矿产资源突出问题,全环节打击偷挖超采、非法开采稀土等战略资源违法犯罪,推进常态化煤炭治理,守护好资源利用上线。

编辑:张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