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坚持创新驱动数字赋能,推动“智慧环保”再上新台阶
作者: 来源:中国环保协会 发布时间:2024-04-19 00:07:49 浏览()次

黑龙江省生态环境厅全面深入贯彻近平总书记关于“把数字化技术广泛应用于政府管理服务,推动政府数字化、智能化运行”的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和黑龙江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强数字化建设决策部署,坚持创新驱动、数字赋能,以构建美丽中国数字化治理体系、建设绿色智慧的数字生态文明为目标,在业务应用和数据共享上同时发力,持续深化人工智能等新技术应用,全力推动“智慧环保”再上新台阶。

加强系统整合,强化智能管控能力

按照生态环境部“四统一、五集中”(统一规划、标准、建设、运维;数据、资金、人员、技术、管理集中)和“全省一盘棋”的信息化工作要求,大力推动管控平台建设,确立平台“元系统”地位,加大厅内系统整合力度,实现生态环境智能管控从“散”到“聚”。

一是建设基础支撑平台。完成与协同办公、督察、水、“三线一单”、监测、依法披露、污染源普查、共享发布等15个自建系统的集成,大幅提升生态环境管理效率。

二是建成决策支持平台。依托管控平台框架,建设完成包含水、气、土、污染源等16个专题的智慧决策管理平台,为行政决策提供直观化、具象化展示。

三是建成业务工作平台。整合环评、大气、水等41个业务模块,全面规范调度数据的标准与流程,实现与市县两级生态环境部门数据互联互通、业务联动。

四是建立数据资源中心。积极推动省级生态环境数据资源归集共享,健全数据更新机制,完成184项数据汇集,共存储2.3亿余条、2.5T数据,并以每月20万条左右的数据量递增,大幅度提升数字机关建设能力。

加强动态感知,提升生态环境感知能力

提升生态环境监测智慧感知能力,实现信息库从“点”到“面”。

一是提升水环境感知能力。积极借鉴国内先进流域治理经验,建设松花江干流视频监控项目,以高点摄像机为基础,对水体颜色异常、水面漂浮物等情况自动识别,助推松花江干流10个国控断面水质全部达到Ⅲ类标准。

二是提升大气环境感知能力。对空气质量监测平台进行系统开发和核心技术攻关,实现空气质量未来10天城市精细化预报和15天趋势预报。

三是提升移动端支撑能力。利用动态感知设备结合移动端应用,创新开发“黑龙江省城市环境空气质量APP”,及时快速发现局部污染问题,切实增强重污染天气应对科学化、精准化水平。

注重场景应用,提升业务管理水平

探索将信息化技术手段更好应用于生态环境保护,实现业务流程从“精”到“智”。

一是注重日常应用。完善数据监控手段,保障数据更新频率。配合黑龙江省营商环境建设监督局接入排污口、监测断面、松花江干流视频监控等展示内容,共推送大气与水环境两大类18小类生态环境数据,率先完成省级数字政府主题大屏生态环境篇建设工作。

二是支撑专项管理。在排污口排查、省级生态环保督察等各专项工作中提供数据支撑,形成专项电子档案,提供信息调度、审核和管理等功能。

三是注重特殊时段应用。在秸秆禁烧管控和综合利用工作中,进一步整合排污口监控系统、铁塔监控和交通路网中心视频监控等资源,覆盖 12个市、近100个县(市、区) 和省内 12条高速公路沿线,精准观察“黑色越冬”情况,实现秋整地“全过程”监管和风险隐患“点对点”跟踪。

强化效能建设,提升政务服务能力

优化政务服务流程,实现服务由“慢”到“快”。

一是压缩许可时限。突出时限快速化,承诺办结时限压缩至法定时限19.3%,在中省直单位中排名第6;许可时限压缩至19.1%,处于全国领先水平。

二是注重标准一致化。统一规范省市县乡四级政务服务事项承诺办结时限等50个基础关键要素,保证事项同要素管理、无差别受理、同标准办理。

三是推动办理集约化。将符合进驻条件的28项政务服务事项全部纳入省政务服务中心集中办理,实行“一窗办”“自助办”“网上办”。

下一步,黑龙江省生态环境厅将以整体设计、分步实施为理念,以业务驱动、数字赋能、科技创新为原则,科学规划生态环境保护,深化协同共享,加强智慧监管,提升治理水平,真正实现从“数字化服务业务”到“业务离不开数字化”的巨大转变。

作者单位:黑龙江省生态环境信息与公共关系协调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