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启动第二轮第三批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
作者: 来源:中国环保协会 发布时间:2024-04-09 11:45:54 浏览()次
按照内蒙古自治区党委和政府安排部署,内蒙古自治区第一、第二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于4月7日分别进驻呼和浩特市、包头市并召开督察进驻动员会,标志着内蒙古第二轮第三批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正式启动。
督察组在动员会上强调,做好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必须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坚持稳中求进,坚持统筹兼顾,坚持严的基调,坚持问题导向,坚持精准科学依法,把握好督察方向和重点。督察组就做好督察配合、边督边改、信息公开、精准科学依法督察等提出要求,并就督察组全体成员严格执行督察纪律规定,接受被督察地方和社会监督作了表态。呼和浩特市、包头市的市委主要负责同志分别作了进驻动员。
据了解,内蒙古第二轮第三批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将重点督察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对内蒙古重要指示精神落实情况;贯彻新发展理念、推动黄河流域生态环境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情况;生态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落实情况;党中央、国务院和自治区党委、政府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决策部署落实情况;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中央督察组转办群众信访案件办理情况,以及上一轮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和群众信访案件办理情况;国家和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法律法规、政策制度、标准规范、规划计划的贯彻落实情况;突出生态环境问题及其处理情况和人民群众反映的生态环境问题立行立改情况等。
根据工作安排,内蒙古自治区第一、第二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进驻时间均为25天,进驻期间设立专门信访举报电话和专门邮政信箱受理群众生态环境问题方面的投诉举报。内蒙古自治区第一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督察进驻呼和浩特市期间(2024年4月7日—5月1日)设立专门信访举报电话:0471-3386969,专门邮政信箱:内蒙古呼和浩特市2856号邮政信箱。内蒙古自治区第二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督察进驻包头市期间(2024年4月7日—5月1日)设立专门信访举报电话:0472-3316988,专门邮政信箱:内蒙古包头市0037号邮政信箱。
督察组在动员会上强调,做好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必须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坚持稳中求进,坚持统筹兼顾,坚持严的基调,坚持问题导向,坚持精准科学依法,把握好督察方向和重点。督察组就做好督察配合、边督边改、信息公开、精准科学依法督察等提出要求,并就督察组全体成员严格执行督察纪律规定,接受被督察地方和社会监督作了表态。呼和浩特市、包头市的市委主要负责同志分别作了进驻动员。
据了解,内蒙古第二轮第三批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将重点督察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对内蒙古重要指示精神落实情况;贯彻新发展理念、推动黄河流域生态环境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情况;生态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落实情况;党中央、国务院和自治区党委、政府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决策部署落实情况;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中央督察组转办群众信访案件办理情况,以及上一轮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和群众信访案件办理情况;国家和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法律法规、政策制度、标准规范、规划计划的贯彻落实情况;突出生态环境问题及其处理情况和人民群众反映的生态环境问题立行立改情况等。
根据工作安排,内蒙古自治区第一、第二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进驻时间均为25天,进驻期间设立专门信访举报电话和专门邮政信箱受理群众生态环境问题方面的投诉举报。内蒙古自治区第一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督察进驻呼和浩特市期间(2024年4月7日—5月1日)设立专门信访举报电话:0471-3386969,专门邮政信箱:内蒙古呼和浩特市2856号邮政信箱。内蒙古自治区第二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督察进驻包头市期间(2024年4月7日—5月1日)设立专门信访举报电话:0472-3316988,专门邮政信箱:内蒙古包头市0037号邮政信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