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完成首宗碳普惠替代修复案
作者: 来源:中国环保协会 发布时间:2024-01-18 00:25:13 浏览()次
近日,在中山市一桩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案件中,赔偿义务人通过购买中山市两益照明有限公司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的1019吨碳普惠核证减排量(PHCER)并予以自愿抵消完成替代修复赔偿。这是中山首宗碳普惠替代修复的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案件。
据介绍,2023年5月,中山市环境执法人员委托第三方监测机构对中山市某电镀有限公司废水总排口外排废水进行采样监测。监测结果显示,该公司外排废水中氟化物浓度超过《电镀水污染排放标准》规定的允许排放值0.3倍。
2023年7月,环境执法人员再次到该公司进行检查,并委托第三方监测机构对其废水总排放口、含镍废水监控口、含铬废水监控口进行采样检测。检测结果显示,该司含铬废水监控口中的六价铬、总铬分别超过了《电镀水污染物排放标准》排放限值1.04倍和0.61倍。
经鉴定评估,该公司两次超标排放废水共造成生态环境损害价值70344元。
因本次污染对生态环境造成的损害无法修复,经与当事人磋商一致,赔偿义务人自愿通过购买中山市内碳普惠核证减排量并抵消进行替代性修复的方式对本案所造成的生态环境损害进行赔偿。
2023年12月29日,中山市生态环境局与当事人签订损害赔偿协议。2024年1月8日,赔偿义务人通过购买中山市两益照明有限公司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的1019吨碳普惠核证减排量(PHCER)并予以自愿抵消完成替代修复赔偿。
编辑:邹祖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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