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环境监测总站副站长毛玉如:噪声监测要和群众感受吻合
作者: 来源:中国环保协会 发布时间:2023-11-25 00:30:04 浏览()次

“噪声污染防治既是关乎家长里短的小事,也是事关人民群众利益的大事。”在近日召开的中国环境科学学会环境标准与基准专业委员会2023年学术年会“大气与应对气候变化生态环境标准发展回顾与展望”分论坛上,中国环境监测总站副站长毛玉如表示:“噪声在某种程度上就像牙疼,不是病,但疼起来很要命。因此,我们需要不断完善噪声污染治理体系。”

会上,毛玉如回顾了五十年来噪声污染治理体系的发展历程——1973年8月第一次全国环保大会召开,中国现代声学的奠基人马大猷院士在大会上提出“噪声是环境污染四害之一”,由此,我国噪声污染防治的大幕拉开。

1980年,噪声监测正式被纳入全国环境监测常规监测项目。随后《城市区域环境噪声标准》(GB 3096—82)《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条例》《噪声污染防治法》等文件接连发布。“先有条例后有法,说明我国的噪声污染治理法制化建设起步较早。”毛玉如指出。

2010年—2020年间,《关于加强环境噪声污染防治工作改善城乡声环境质量的指导意见》出台,加强和规范声环境功能区划分管理的国标发布,自动监测体系的建设启动。“从上世纪到本世纪初的发展历程来看,我国从很早开始就已经关注噪声污染治理体系的搭建工作,但是进程缓慢。”毛玉如认为。

2021年以后,这一进程加快了。从“十四五”规划、《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意见》,到《噪声污染防治法》出台,再到十六部委共同发布《“十四五”噪声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各部门齐抓共管,共同推动噪声污染防治工作大步向前走,现代化污染治理体系逐渐成型。

“规划引领开启时代新篇章,落实规划、监管保障、激发制度新效能是下一步的重点。”毛玉如指出,“但更关键的是,监测评价结果要与群众感受更加吻合,相得益彰,更要加快解决群众关心的噪声问题。不能噪声达标率上来了,群众的满意度却下来了,这样不算是真正解决噪声问题。”

编辑:程维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