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近日从云南省生态环境厅召开的云南省生态文明示范创建工作新闻发布会上获悉,近年来,云南省以争当全国生态文明建设排头兵为统领,以成为生态文明建设国际典范为目标,把生态文明示范创建作为推进全省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载体和有力抓手,打造了一批先进示范典型。
云南省生态环境厅生态文明建设和自然生态保护处处长莫绍周介绍说,在全省各地各部门的共同努力下,2023年10月27日,生态环境部命名了第七批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实践创新基地,云南省共有7地入选,是开展生态文明示范创建工作以来云南省荣获命名数量最多的一年。其中,曲靖市师宗县、楚雄彝族自治州大姚县、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红河县、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马关县、迪庆藏族自治州维西县5个地区被命名为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普洱市澜沧县景迈山、德宏傣族景颇族自治州盈江县两个地区被命名为“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实践创新基地。
云南省生态环境厅党组高度重视生态文明示范创建工作,2023年以来,采取突出重点,实行目标化管理;完善机制,实行制度化落实;深入一线,实行全程化帮扶;典型引路,实行示范化创建等一系列创新做法,全力推进生态文明示范创建并取得积极成效。
云南省生态环境厅重点支持纳入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重点补助的46个县(市、区)开展生态文明示范创建工作。并坚持好中选优,扬优势、重巩固,持续督促开展生态文明示范创建地区不断巩固和拓展创建成果,努力取得生态文明建设新成效,例如澜沧景迈山继申遗成功后又被命名为“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实践创新基地;大姚县继2020年创建成为“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实践创新基地后,2023年再次被命名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是全省唯一同时拥有两个荣誉称号的地区。
同时,不断完善省级生态文明示范创建体系,不断完善生态文明示范创建激励机制,不断规范生态文明示范创建工作,建立“云南省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信息管理系统”,编制了云南省生态文明示范创建现场帮扶工作规范、现场核查工作规范、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规划专家审查工作规范等相关文件。
云南省生态环境厅在深入了解全省各地申报创建意愿和需求的基础上,落实清单化管理,形成“量身订制”的帮扶任务计划,实行全年全过程现场帮扶指导。2023年至今,省生态环境厅共组织对35个地区编制的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规划召开43次审查会,出具审查意见30个。
此外,云南省生态环境厅持续深入开展“对标先进,争创一流”主题实践活动,全力推进生态文明示范创建工作。通过发现培育典型、总结宣传典型、大力推广典型,形成示范引领、比学赶超的良好氛围。
莫绍周表示,下一步,云南将全力抓好全省生态文明示范创建工作,补短板、树典型、创模式、推机制、强宣传、重巩固,全面提升国家级生态文明示范创建水平,不断完善省级生态文明示范创建体系和工作激励机制,进一步加大对已命名地区的日常监督管理,推动全省生态文明建设取得更大成效,让生态绿色高质量发展成为“有一种叫云南的生活”重要内涵。